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如其違規地點相距未達6公里、違規時間相隔未達6分鐘或未行駛經過一個路口...
因未辦理歸責而遭被告裁罰,自應推定有過失,既未能舉證證明其無過失,則依法裁罰 【裁判字號】105,交,28 ...
採證程序有如上所述之瑕疵(未提供漱口),據此所得之數值尚難逕予採認 【裁判字號】105,交,136 【裁判日期...
未曾提出其他有力之佐證以證明原告有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之違規事實,待證事實陷入真偽不明且確實存有合理可...
舉發員警站立位置無法明確查看有違規闖紅燈情事,撤銷原處分 【裁判字號】106,交,483 【裁判日期】106122...
程序瑕疵,不符『告知始有處罰』之原則 【裁判字號】106,交,8 【裁判日期】1061030 【裁判案由】交通裁決...
舉發員警就前揭「前常有測速照相」之警示牌標誌設置,既有不符應於測速地點前100 公尺至300公尺間標示之法定...
路口待轉區之標線未與兩段式左轉標誌配合設置,未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之規定 【裁判字號】10...
舉發警員未對系爭汽車駕駛人有告知要實施酒測程序之經過事實,自難逕認原告具有拒不配合警員實施酒測程序之...
舉發員警係以違法方式進行酒測,原告自得予以拒絕 【裁判字號】106,交,1 【裁判日期】1061023 【裁判案由...
員警之攔查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 條規定,其要求原告接受酒測檢定,原屬欠缺職權行使依據,其舉發已難認適...
經警測得超速之測速器是否確經檢定合格,容有疑問。又舉發地點前 300公尺處所設「前有違規取締」之標示牌,...
員警臨檢盤查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之規定,其要求被上訴人接受酒測檢定並非合法,被上訴人拒絕酒測,並未...
開遠光燈非屬「隧道內未開亮頭燈」之違規事實,違規事實之認定實有矛盾之處 【裁判字號】106,交,230 【裁...
類似於飆車族聚集或在道路上蛇行、炫技等構成重大危害交通安全之故意行為,且其他處罰條文無法適當評價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