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5 12:59:54逆流而上
《四十歲跑一次馬拉松》:14 拍拖跑
12月19日(六) 下午5:20
長跑是一種毒癮。
日本大作家村上春樹認為,跑步與現代數碼娛樂最大分別在於,現代數碼娛樂進行時感官刺激,完結後會變得空虛;長跑則跑時腦內虛空,跑完後內心卻變得很充實。可是我反而覺得,跑步與現代數碼娛樂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跑步比現代數碼娛樂更難「脫毒」。
長跑友們應該最清楚,養成跑步的習慣後,不跑總是周身不舒服,無論天氣及環境多惡劣,你還是有穿上跑鞋飛奔上街的衝動。而且與數碼娛樂不同,當你在賽道上到錯折,你的選擇並不會是把電視機關掉,而是一往直前。
用比較醫學的講法,跑步、腦內啡,開心,上癮。
強忍早上要工作的悶氣與跑癮發作到黃昏時分,來到將軍澳外家暫時放下兩條化骨龍,與老婆拍拖跑步。老婆與我都各自買了一條Leggings,既然錢是掉了,就不能浪費,亂花錢也是跑步的推動力之一。
這次我沒有帶運短褲,只穿Leggings及運動上衣。
「你不穿面褲了嗎?」我的老婆問。
「不用了。」我說。
「真的?」她用懷疑的目光望著我。
「是。」我堅持說。
當然,我明白老婆懷疑目光背後的意思,穿Leggings而不要同時穿跑步短褲有可能好像只穿底褲跑出街的感覺,造成難為情的時候。
我沒有再解釋,便與她出發。以前在將軍澳附近上班,無論早放工或遲放工,總會在黃昏時候甚至在晚上圍繞將軍澳跑,三年跑了4000公里的腳力是如此錬成的,需要此景不在,但此情還在。
與老婆跑,她雖然不是初哥,三年前我因為身體問題時開始跑步,她往往比我跑得還快還遠,但現在缺乏恆常訓練,故也不敢跑太多太遠。由寶琳地鐵站出發,去將軍澳東亞運動場一轉,回寶琳地鐵站,大約4-5公里。
將軍澳行人路與單車徑相鄰,貫穿所有屋村及私人屋苑,對跑友來說非常方便。而且路面高低起伏大,正因要把所有路連接起來,成為幾幾乎不用過馬路的單車徑,既要避開車輛出入,就會多用隧道。
這反而成為多功能鍛練跑步的好地方。
在寶琳地鐵上蓋的行人通道上跑了約500米右轉入單車徑,來到游池。由於間中有單車經過,路面又窄,必須時常要保持警覺。突然從後聽到單車響聲,以為單車高速接近,我便示意跑在後面的老婆跳上行人路暫避,誰知只是大媽駕著單車,後面跟著小朋友四個輪子單車,慢慢踏上來。
來到游泳池及圖書館的盡頭,左轉經過巴士停車場,再向運動場方向前進。在穿過寶順路馬路下的隧道是一條超斜的斜路,雖然很斜,但非常之短,二十多步便跑完。
過隧道後再左轉進入運動場範圍。實際上將軍澳的路是四通八達,三年前初次跟著戰友W在將軍澳練跑,正好次次都天黑,跑了五六次還會怕迷路⋯⋯現在運動場新建好了單車公園,連單車公園及運動場的外圍跑,一圈約1K半。
「你看!」我對示意老婆留意迎臉而來的跑友。
「看甚麼?」老婆問。
「看前面那人有沒有穿面褲。」我說。
在開始跑時已有留意,其他穿Leggings的跑友究竟穿不穿面褲?
答案是一半一半。
撇除是不好看的問題,只穿Leggings會否太暴露?其實也不是這問題。會否把Leggings當「面褲」著,這是道德或價值觀的問題。
我也無法接受只底褲穿在外面,不是因為太「暴露」,縱使好像超人一樣,在底褲下穿一條長褲在下,我也絕不會穿。其理由是因為其他人不接受。
可是Leggings 新事物,還未為Leggings「定形」的情況下,就沒有需不需要穿面褲的道德要求。說到尾,這是社會約定俗成。
想著這個問題不知不覺回到寶琳地鐵站,剛好4.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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