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3 01:04:31發明家

後收型投資保單 須付管理費!!!

【洪正吉╱台北報導】投資型保單推出後,一直都有先收行政費用、再投資的爭議,儘管去年底開始有後收型保單出現,但壽險公司表示,前收與後收各有利弊,且投資型保單一定要長期投資才有效,買了以後又中途解約,對保戶並不划算。
目前保險公司的行政費用收取方式,首年幾乎都佔保費的80%到100%,收取年限約在5到6年,但2到6年的分攤方式各不相同。去年因為保戶反映的情況增加,保險公司新推出的商品,已把首年行政費用大幅降到0~25%左右。

新品首年行政費降低
不過,壽險公司發現,有些保戶買了保單以後,發現前幾年保費用於投資的金額很小,因此考慮解約。壽險公司提醒,後收型投資型保單不代表不收行政費用,只是把時間往後延,且後收型保單的費用結構設計,保戶還須負擔保單管理費用。
以南山人壽推出的後收型投資保單為例,保單年度第1~3年,每月收0.4%,再按年遞減,第10年以後,每月收0.1%,增額保費帳戶的部分,不分保單年度統統每月收0.05%。
壽險公司強調,無論是前收型或後收型,一般投保未滿6年就解約,都要收取解約金,中途解約對保戶都不划算。投資型保單的最大功能是求取長期保障,投保期間少說要15~20年,只要中途不解約,平均分攤下來,前收或後收的差異就不會太大。




2007年02月12日 星期一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