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5 11:30:50思緒天天去旅行

system failure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魏怡嘉/基隆報導〕基隆長庚醫院爆發門診醫師涉嫌浮報診察費案,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吳佳齡昨天上午前往中央健保局調閱,醫師開立診療費的相關規定及健保局訪談檢舉病患的資料,釐清基隆長庚醫院有無浮報診療費及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情事。
基隆地檢署指出,上午媒體披露後,主任檢察官已主動簽分他字案偵辦,吳佳齡檢察官昨天上午九點左右與書記官至中央健保局,瞭解健保局對醫師開立診療費有無明確規定,及健保局訪談檢舉病患的相關資料,仍處於瞭解案情的階段。
健保局官員表示,基隆地檢署已向健保局索取相關資料,對於地檢署著手調查,健保局會完全配合。


個案?健保局不信 要院長再說明
停止特約?將再研議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基隆長庚醫院涉嫌浮報、虛報健保門診診察費,健保局官員透露,基隆長庚已派員至健保局說明,並坦承確有病患未看診而直接領藥,但僅為個案,健保局認為,該院的說詞避重就輕,將要求該院院長親自再做說明,至於是否會停止特約?還要再研議。
健保局官員指出,基隆長庚涉嫌浮報、虛報健保門診診察費,健保局除清查該院過去兩年向健保局申請的診察費之外,亦訪視至該院看病的病患,經查有病患每個月固定到醫院領藥已經一年,但只看過一次醫師。另也有病患向健保局表示,如果沒有特別不舒服,確實可以請護士向醫師說明,就可以拿到藥品處方箋。
健保局也查到該院過去各診間外面均貼有看診須知,其中有一項「慢性病患僅領藥者,請先告知工作人員,不必等候燈號看診」,基隆長庚辯稱主要是給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病患看的;健保局官員認為,說詞太過牽強。此外,依規定,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得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但基隆長庚顯然未依規定。
健保局認為,由其大剌剌貼出看診須知看來,未看診領藥非僅限於醫師或個別科別的行為,事態沒有那麼單純,要基隆長庚醫院回去「反省」,下次由院長出面說明。
健保局掌握違規案例
健保局官員直言,已掌握相當的違規案情及案例,待相關事證具體明確,將依特約管理辦法扣減十倍,並核扣相關醫療費用。不過,依特約管理辦法三十四條規定,以不正常行為或以虛偽證明、報告或陳述,申報醫療費用者,應予以停止特約一至三個月。醫師未看診卻向健保局申請診察費涉及浮報,或者是虛報?健保局要了解每個細節及嚴重程度,再決定是否予以停約處分。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楊菁菁、洪臣宏/綜合報導〕為防止基隆長庚醫院門診醫師未親自看診即開藥箋予病患,涉浮報、虛報醫療費用等類似事件發生,健保局決定要擴大稽查,除要求各健保分局派員親赴醫院現場訪視病患之外,也將針對門診量異常高的醫師進行專案分析調查。
健保局官員指出,基隆長庚醫院的案例可能為冰山一角,健保局決擴大稽查外,健保局稽核室也將針對門診量異常高的醫師進行專案分析調查,第一波將針對看診量排名前二十%的醫師進行調查,這些醫師的每次門診量動輒一百五、六十人,甚至有的還高達近兩百人。
健保局高屏分局副理管連胡表示,該局目前為止並無查獲高屏地區有醫院虛報醫師診察費等情事。管連胡強調,病患到了診間怎麼會不看醫師?以前他在高雄市立醫院擔任門診及住院主任時,有時候病患人數多,護士也是要求病患分成兩類,病情有、無變化兩種,若是病情有變化醫師會重新評估用藥,若是病情沒有變化,醫師根據病歷資料以及病人現況來維持以往用藥。
管連胡表示,該局審查小組針對超額掛號加班的名醫群,私下稽查,病患常表示有看到醫師,醫師也有翻閱病歷資料,噓寒問暖兩句就結束了,這算不算診察啊?看醫師不就是如此嗎?
高雄長庚昨天則對基隆長庚涉及虛報診察費大表訝異,昨天全面巡查看診須知內容,高雄長庚表示,病患都得由醫師門診後方可領取慢性藥物,完全依照規定辦理。高雄長庚昨天緊急派員巡查各科看診須知,並未發現有慢性病患不必等看診燈號情形。


不看診就拿藥 病患自己受害
〔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醫師沒看病人就開藥,在門診量較大的內科門診偶爾會發生,幾位內科醫師表示,有時是病患耍賴、拜託,甚至語帶威脅,醫師迫於無奈,只好開藥了事。但這麼做,其實有被告與違法的風險,醫師壓力也不小。
一位醫學中心腎臟科主治醫師就表示,依衛生署規定,病患行動不便、地處偏遠可由子女代為拿藥,但許多代為拿藥者,理由千奇百怪,還有病患語帶威脅說:「你這樣是逼我爸爸斷藥囉,如果中風,難道你要負責嗎?」迫於無奈,也只好開藥給他。
台北榮總心臟內科主治醫師周嘉裕表示,有些病患因為看病方便就變得隨便,受害的還是自己。他以高血壓為例,有些病情複雜的人得同時吃兩、三種藥,體質特殊者可能引發心跳停止。
新光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江守山表示,以洗腎病人為例,每個月理應抽一次血,同時讓醫師檢查有無水腫、心雜音、肺積水,雖然洗腎時有排班醫師,但畢竟不若主治醫師熟悉病情。
江守山表示,就算病情穩定,高血壓病患也需每年做一次心電圖,糖尿病患者則需定期檢查視網膜,以防失明。如果病患自恃病情穩定,不願意給醫師看,就是放棄這樣的權利。


個案!基隆長庚院長盼還清白
〔自由時報記者唐聲揚/基隆報導〕基隆長庚醫院院長程文俊昨天說,健保局提供的檢舉資料經初步調查,只有一件有爭議,患者說看不到醫師、護士直接列印處方箋等情事,應該是「個案」。程文俊認為整件事對院方「傷害太大」,希望健保局等單位調查清楚,早點還醫院清白。
消息傳出後,昨天到醫院看診的患者也議論紛紛,不過意見兩極,有民眾認為醫師看診,才能確定病況,看不到醫師,總覺得不太安心。但也有慢性病患說,每次候診耗掉一、兩個小時,過程只不過是量血壓等一般檢查,最後還是拿著同樣的藥回家,如果有連續處方箋,能夠直接拿藥,當然比較方便。何況,身體若有不適,自然會回診找醫師,誰敢冒險?
程文俊昨天指出,健保局提供的檢舉案有八件,根據院方初步調查,有些時間點根本不對,還有些是智障者家屬依規定可代為領藥、也有些病患是最近一個月才骨折就診的,如果說超過一年看不到醫師,顯然不符。
至於由護士直接刷健保卡就開藥,程文俊說,平時嚴格規定醫師必須親自看診,才可以開立處方箋,違規情況應該不可能發生。他強調,院方先前貼出公告,讓患者在不用等候燈號情況下可以領藥,僅限於持連續處方箋者。對於健保局、檢察官有意找院長了解相關事情,程文俊則表示,他尚未接到通知,但願意配合調查。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唐聲揚/綜合報導〕健保局調查發現,基隆長庚醫院有門診醫師未親自為慢性病患看診,即由護士為病患刷健保IC卡,逕自列印處方箋交給病患領藥。其中一名慢性病患每個月按時到醫院領藥,但已三年未見醫師一面。
健保局近日將約談基隆長庚管理階層要求說明。
健保局 將全面清查各醫院
健保局說,基隆長庚涉及浮報、虛報健保費用,如違規案例數累積至十多例,金額達十萬元以上者,可處以整個科門診停約一至三個月,不僅要追回浮報、虛報費用,還要扣罰十倍。健保局不排除清查基隆長庚近兩年開立二十八天藥、即慢性病患門診診察費申報資料,並將擴大要求健保各分局,全面清查各醫院有無類似作法。
衛生署說,醫師未看診就開立處方,違反醫師法,最高可處十萬元罰鍰,如病患因此病危、甚至死亡,醫師還得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基隆長庚 稱只是方便病患
基隆長庚醫院高級專員黃明國昨天受訪時指出,過去的作法只是給患者方便,絕對沒有醫師不看診就開藥的情形。上週已接獲健保局詢問電話,院方已做了說明,目前靜待調查。
健保局是接獲民眾檢舉,指基隆長庚心臟內科某位醫師每次門診時,護士都會先要求要看醫師及不看醫師的病患分成兩邊,不看醫師的病患直接拿IC卡進入診間,由護士為病患刷卡、量血壓後,就直接從電腦列印跟上次一樣的處方箋給病患去領藥,醫師根本沒有親自為病患看診。
病患承認 未看診直接領藥
健保局2月上旬赴基隆長庚實地調查時發現,院方在門診候診區的「看診須知」第四點,載明「慢性病患僅領藥者,請先告知工作人員,不必等候燈號看診」,顯然院方許可病患領藥不必看診,且有一半接受訪查的病患承認沒有看醫師就直接刷卡領藥。
記者昨天再赴基隆長庚醫院查訪,發現「看診須知」的內容已有重大改變,先前引發爭議的第四點「慢性病患僅領藥者,請先告知工作人員,不必等候燈號看診」已被取消,而且診間佈告欄上的告示,明示「依醫師法第十一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之規定辦理」,似乎提醒醫師、也告知病患未經診療不得領藥。
基隆長庚醫院高級專員黃明國受訪時承認,確曾貼過「慢性病患僅領藥者,請先告知工作人員,不必等候燈號看診」的看診須知,不過這是為了方便拿連續處方箋的患者,而且是在「空號」時才會允許,但有部分患者誤解少數人有特權,因此在幾個星期前已拿掉,改貼新版本。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唐聲揚/綜合報導〕「不是我不願意看醫生,而是每次看病等那麼久,進去量一量血壓就出來,給的藥也跟上個月一樣,問醫師可不可以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還被醫師兇,說他們醫院規定就是這樣,不然就不要來。」
張伯伯(化名 )有高血壓多年,剛開始還有醫師看診,但最近三年,每個月定期到基隆長庚門診領藥,卻再也沒看到醫師。他說,護士小姐在看診時間開始時,就請只想領藥的患者到診間「刷」卡,他想省時間,就把健保卡交出去,這時醫師通常還沒到,當然見不到;不然就是看診時間開始了半小時,醫師仍沒現身,不想再等,於是再選擇讓護士直接刷卡。長此以往,張伯伯算滮w有三年沒看到主治醫師了。
不只是張伯伯,同樣有慢性病的廖老太太(化名 )每次看病時,也都直接排到「不看病、只領藥」這一邊。「哎呀!我也覺得沒有看醫生怪怪的,可是醫院都這樣貼了,應該沒關係吧。」
由於醫院貼出公告,到基隆長庚看病的慢性病患在看診前,有時不用護士說,就自動排成兩列,選擇不看醫師的病患明顯較願意看醫師多。
由於每個月定期碰面,有些病患彼此間都已熟識,「妳今天來幫妳先生拿藥啊?」「對啊,他去南部玩兩天…」
病患說,拿不到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每個月得到醫院跑一趟,候診還要等半天,不看醫師直接領藥,雖不滿意,但也只能接受。
進一步詢問病患,擔不擔心沒看醫師直接領藥,病情出現變化?陳老先生說:「當然怕啊!可是大家都這樣,而且,醫生說我的病還沒穩定到可以開慢箋,就只能每個月這樣跑了。」
基隆長庚回應說,自稱三年沒看到醫師的診別有三、四個診間,隨時都可以掛號看診,患者的說法「不可能發生」。


長庚:要醫師親診 未虛報診察費
〔記者唐聲揚/基隆報導〕基隆長庚醫院表示,院方經常提醒醫師,除了健保局解釋函允許特別狀況,醫師必須親自看診,絕無涉及虛報診察費。
院方說,過去的看診須知中有「慢性病患僅領藥者,請先告知工作人員,不必等候燈號看診」的說明,只是方便拿連續處方箋的患者,而且是在「空號」時才會允許,不影響其他患者看診權益。張貼後,有部分患者誤解有人不掛號就可直接看病,是耍特權,所以院方幾個星期前將其全部換掉。
院方強調,醫師視慢性病患者病情,會開立二到三個月的連續處方箋,但必須每個月領一次藥,所以每個月必須到醫院一次,僅需負擔掛號費。
基隆長庚醫院高級專員黃明國指出,過去就有醫院反映過慢性病患看診取藥問題,因此健保局曾經發函解釋,慢性病患如果長期臥病、行動不便,可委託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醫師在確信掌握病情時,得以不必每次看診」,讓患者請人代為領藥。
黃明國說,院內各診間門口已貼告示,提醒醫師遵守醫師法第十一條規定,非親自診察不得任意開給方劑。


醫改會:醫院豈可坐視
公開醫療品質數據阻歪風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苙雲表示,醫師未親自診察病人就開藥,已經明顯違反了醫師法,但全怪醫師也不盡公平,因為,醫院管理階層豈能長期容許這樣的情況在醫院發生,卻視而不見?
張苙雲說,要扭轉醫界這樣的歪風,衛生署、健保局應儘速公布攸關醫療品質的數據,例如個別醫師平均看診量排名、醫院排名等,讓大家知道,到底哪些醫師是一次可看兩、三百人的超人醫師?哪些醫院的超人醫師最多?將此當作醫療品質指標,讓民眾有選擇依據,也迫使醫院設法改善這樣的狀況。
她指出,就算是持慢性病處方箋的病患,醫師至少每三個月也應該看一次,以免病人病情發生變化,怎麼會有醫師膽敢長期不看病人?像開藥機器般任由病患拿藥,萬一出了事怎麼辦?病患也應需要接受衛教,被灌輸正確觀念,不應視不看診、定期拿藥為理所當然。
不過張苙雲也表示,在現今的醫療體制中,發生這種情況,全怪醫師也不完全公平,畢竟醫院的主導權仍遠大於個別醫師,醫院是否有放任、甚至鼓勵這類行為,衛生署更應追究。
張苙雲指出,現今醫療法令中,著重規範醫師的行為,醫院大多不需負什麼責任,因此關鍵在於,衛生署、健保局能否拿出肩膀,公布所有醫院的看診資料,供社會大眾檢視,一方面做為民眾就醫參考,一方面也能督促醫院提升醫療品質。




未看診開處方 最重罰10萬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基隆長庚醫師涉嫌未親自看診即開藥箋給病患,衛生署官員表示,除偏遠地區特殊情況及慢性病患行動不便者,醫師要親自為病患看診,否則違反了醫師法,可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若因而造成病患病情惡化、甚至死亡,則有業務過失之嫌,還會涉及刑責及民事賠償的問題。
衛生署官員指出,依醫師法第十一條規定,「醫師非經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不過,山地、離島偏遠地區特殊情況者,醫師無法親自為病患看診,可透過通訊方式為之。
至於代領藥部分,衛生署醫事處曾發函解釋,慢性病患如果因為行動不便,無法親自到診,可委由他人代為領藥,但醫師必須依專業判斷確信可以掌握病情,且要開相同的方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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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 這時怎麼沒看到哪個號稱全美十大優秀心臟科醫師的大教授出來說話了
常常在抹些重要的會議上稱這種事事system failure
要病人或是家屬去告長庚醫院的大教授
怎麼一點訊息都沒有

為何沒有連續處方籤?
因為內科醫師的收入跟門診量很有關係
如果釋出連續處方籤 每三個月才回來一次
所以門診量會減少到1/3 醫師門診收入就減少2/3
所以 醫院用怎樣的政策醫師就有怎樣的對策
所以醫院鼓勵醫師讓病人定時回來門診 (因為除了多出來的 醫師診察費 醫院還可以多賺掛號費)

這不是system failure是怎樣呢
結果一切都說是個案
這醫師這個月就要離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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