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6 09:55:32玄武堂主

淺藍,深藍,誰是正藍?(三)

牛津落敗的關鍵在於首槳「捉蟹」。在第二次兩船擦撞的時候,雙方的槳葉互相撞擊,力道甚大,因此牛津的首槳坐椅下的划輪脫軌,他試著將坐椅推回軌道上繼續划行,但發現完全無法移動,就這樣他居然還划了三百公尺,最後還是決定把坐椅拆離滑軌,重新裝回,如此一來,牛津落敗可想而知。但是擦撞的意外如何算到劍橋頭上?深藍舵手斬釘截鐵提出理由:「劍橋越線!」

面對深藍的指控,裁判「絕不是別人屎」(James Behrens)毅然駁回。裁判說:「在擦撞的時候,我就警告牛津,他們已經越線。因為我在當場已經提出警告,所以駁回訴請。」(至於這個「他們」,我始終沒搞懂是到底指牛津還是劍橋越線。)

對於這樣的判決,牛津槳手忿忿不平說道:「裁判的決定是錯誤的。當初擦撞發生時,他應該立即停止比賽。裁判之前說過,無論船在水道何處,只要有一方迫近過猛導致擦撞,即屬錯誤。他們又快又猛,就是犯規!」然而,劍橋舵手卻有另外一番看法。他說:「裁判所為極是。他在擦撞之時告訴我保持船線,所以我知道我當時處在正確的位置。」正反理由當然不只這些,攤開次日報章細讀,雙方各執立場,自有說法。即使是我的劍橋夥伴,感想也不盡相同。有的慨嘆淺藍軍贏得不夠乾淨,以致落人口實;有的笑深藍軍失敗找藉口,有輸不起的嫌疑。嘿!有關勝負的流言蜚語或街談巷論,不分人種地界,盡是大同小異。

無論如何,裁判是最高權威。既然駁回訴請,勝利仍屬劍橋。但是上訴風波的確也寫下前所未有的一頁,可以想見的是,後人形容第一百五十屆船賽,雖不會講成「疑雲重重」,卻也必說「極具爭議」。究竟真相如何,在分秒必爭的激烈競賽當中,大概只有上天才清楚。我相信淺藍健兒贏得磊落坦蕩;我也了解深藍勇士有其道理,不是輸不起。在運動的世界裡,固然一定要爭勝負,但是有時候真的很難界定。這種時刻,更值得去發掘一些成敗之外的價值。

雖然比賽過後,牛津首槳有許多不平之鳴,有些話聽起來甚至有些孩子氣(畢竟是年紀輕輕的大學生…),但他最後講的話卻夠漂亮:「在劍橋贏得第一百五十屆船賽已成事實的此刻,我們只能極有尊嚴地抬頭接受,並祝賀他們,即使那(祝賀)帶給我們同等的痛楚。」如此結語,風度已足!且等待深藍明年春天的戰書(註一),再來打一場美好的仗!


註一:船賽敗北的一方,也就是來年下戰書的一方。去年牛津勝利,因此今年是劍橋修書挑戰;今年既是劍橋贏船,明年就換成牛津撂下帖子了。

註二:第一百五十屆船賽實況錄影可至以下連結觀看,大約十八分鐘。
http://www.theboatrace.org/therace/watching/tvradioonline/

(圖:穿越Hammersmith Bridge時,劍橋,即右邊淺色船隊,已經明顯領先牛津。照片轉載自BBC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