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1 18:34:42公主

菩提道次第廣論(二)-4

菩提道次第廣論()-4益西彭措堪布

寅三、思惟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益分四: 第一因相——以親友無益 第二因相——以財富無益 第三因相——以身體無益 決斷唯一以法為依處為怙主

卯一、第一因相——以親友無益

如是若見須往他世,爾時親友極大憐愛而相圍繞,然無一人是可隨去。

如是若見自己必須趣往他世,爾時親友雖然極大憐愛,圍繞於床榻邊,然無一人可隨己同去。

是故,親友皆須留在此世,死時於己毫無利益。

卯二、第二因相——以財富無益

盡其所有悅意寶聚,然無塵許可得持往。

寶聚為直譯,引申為財富。

盡其一生所有悅意財富,無微塵許可攜往後世,悉皆遺留此世。故財富於死時毫無利益。

卯三、第三因相——以身體無益

俱生骨肉尚須棄捨,況諸餘法。

俱生骨肉,即俱生而有之骨肉身軀。

一生時刻不離之俱生骨肉,尚須捨棄,何況其餘身外之物?故身體亦須留在此世,死時毫無利益。

由此三種因相,可知死亡決定是大分離:

是故現法一切圓滿皆棄捨我,我亦決定棄捨彼等,而赴他世。

是故,一生所愛之現法圓滿,決定將捨棄我,我亦決定捨棄此一切,而獨自赴往他世。

卯四、決斷唯一以法為依處為怙主

復應思惟,今日或死,又應思惟,爾時唯法是依、是怙、是示究竟所有道理。

應當思惟,今日或許會死,又應思惟,死時唯有正法是依處、是依怙、是救助者之道理。

是示究竟:藏文中為救助者之意,此處釋為正法是指示究竟之導師亦可。

唯法是依是怙是救助者:即第三決斷門,決斷唯一以法為歸依,為怙主。

《迦尼迦書》云:能生諸異熟,先業棄汝已,與新業相繫,死主引去時,當知除善惡,餘眾生皆返,無一隨汝去,故應修妙行。

《迦尼迦書》云:能感今世諸異熟之先業已棄汝而去,此後與新業相連而被死主牽去時,當知於此關口,除善惡業外,其餘眾生皆須返回,無一人可隨汝赴往後世。(譬如遠行時,親友雖會送行,然皆返回,不會同往陌生之地,如是死時亦是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故從今起,須捨棄對現法之貪執,唯修有益於後世及究竟之妙行。

《無常道歌》云:管理萬戶人眾之官員,死時無權帶走一伙伴,亦無權享一口食物故,唯一有利正法勿退失。今生滅盡顯現業惑苦,雖多親友不能替一分,淚流滿面無可奈何故,如今精勤求法莫懈怠。

吉祥勝逝友亦云:天王任何富,死赴他世時,如敵劫於野,獨無子無妃,無衣無知友,無國無王位,雖有無量軍,無見無所聞,下至無一人,顧戀而隨往,總爾時尚無,名諱況餘事。

吉祥勝逝友亦說:國王,不論汝何等富貴,死赴他世之時,如被怨敵劫至荒涼曠野,孑然一身,無兒無妃,無衣無知心友,無國家無王位,生前雖擁有無量軍隊,此時不見不聞,下至無一人顧戀而隨汝同往後世。總之,爾時國王之名尚不隨往後世,何況餘事?

寅四、攝義分三: 念死無常心之修法及修量 一切聖言現為教授之修法 攝念死無常之義

卯一、念死無常心之修法及修量

如是思惟有暇義大而實難得,及雖難得然極易壞,念其死亡,若不勤修後世以往畢竟安樂,僅於命存引樂除苦者,則諸傍生有大勢力,尤過於人,故須超勝彼等之行,若不爾者,雖得善趣仍同未得。如《入行論》云:畜亦不難辦,為是小利故,業逼者壞此,難得妙暇滿。

如是思惟暇滿人身義大而難得,以及雖難得卻易壞,憶念此身之死亡,在擁有暇身之時,若不勤修後世以往常常安樂之法,僅對此世生存引樂除苦,則傍生亦具有大勢力,故須具有超勝傍生之行,若未如此,雖獲得善趣人身,仍同未得一般。如《入行論》所說:現世謀生之事,傍生亦不難成辦,為此小利,為業所逼者毀壞此難得暇滿妙身。

以是此心縱覺難生,然是道基,故應勵力。

因此,此念死之心,縱覺難以生起,然為道之基礎,故須勵力。

對無常是道基之義,《道炬論》中解釋道:若未真正生起念死無常,無論作何種講聞修行,皆成現世作業,我等僧人一切修行皆依於此,故初修無常乃竅訣門。

博朵瓦云:除我光榮者,即是修習無常,由已了知,定當除去親屬資具等現世一切光榮,獨自無伴,而往他世,除法而外,皆無所為,不住現法,始得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此,是乃遮阻一切法道。

博朵瓦尊者說:能除我現世榮耀者,即是修習無常,因為已了知決定將遣除親屬、資具等現世一切榮耀,獨自一人無有伴侶而往他世,除正法外,餘者皆無幫助,由此不住現世之心始能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起此心,即是遮阻一切佛法之道。

鐸巴亦云:若能兼修積集資糧,淨治罪障,祈禱本尊及諸尊長,並發刻勤殷重思惟,雖覺百年亦不能生,然諸無常不安住故,略覺艱難即得生起。

鐸巴仁波切亦云:若能同時兼修積集資糧,淨治罪障,祈禱本尊與上師,並發起大精進,殷重思惟,雖覺念死無常之心百年亦不能生起,然諸無常(藏文為所作性)法並非不變安住之故,稍覺艱難,亦能生起。

念死無常之無顛倒心雖難以生起,然彼亦為所作性,並非常法,一旦能轉心之因緣聚合,定可令此常執心轉為念死無常之心。此能轉心之刻勤殷重思惟三根本九因相積資淨障、祈禱上師本尊

於迦瑪巴請求另易所緣境時,重述前法。請其後者,則云後者全未能至。

當弟子向迦瑪巴大師請求改修所緣境時,大師重述前之無常法。弟子又求無常後之法,大師則云:後者根本不能到達。

如是自心若能堪任,應如前說而正修習。若不堪者,則隨其所稱,取三根本九種因相。

如是自心若能堪任,則應按前文真正修習。若心不堪能,則隨自己相應,將法歸攝為三種根本、九種因相,在九種因相中取相應內容修習。

觀現法中所有諸事,猶如臨殺飾以莊嚴,應當乃至意未厭離,數數修習。

觀現法中所有人事,皆如打扮莊嚴,趕赴刑場受死一般,乃至心未產生如是厭離之前,應當數數修習。

換言之,若見世間熱鬧之人事,皆如行將被殺仍作莊嚴一般,對此生起強烈厭離心,則為修習無常到量之相。

卯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之修法

若經論中,何處有說親近知識暇滿無常,諸法品類,皆應了知,是彼彼時所有行持,取而修習,乃能速得諸佛密意。餘處亦當如是了知。

經論之中,何處有宣說親近善知識、暇滿、無常之法類,皆應了知是在宣說彼彼時應作之行持,如是攝取而修習,則能迅速獲得諸佛密意。其餘法類亦應如是了知。

譬如,經論中有宣說親近善知識之法類,即應了知此非表面知識,而是宣說親近善知識時,學人所應行持之處,依此修習則易獲得諸佛心意。

在修習無常時,應將依教理抉擇及親自見聞之一切,在心中明顯現出,數數思惟,如是修法步步踏實。其餘觀察修亦應如是行持。

卯三、攝念死無常之義分五: 念死無常之意義 修習方法 以聞思決定次第、數量並誓修 如何如理思惟 由九種因相決定三種根本

辰一、念死無常之意義

念死無常乃下士道之入門,亦即菩提三士道之入門,被譽為趣入一切圓滿之門。佛轉三次法輪,第一轉即四諦法輪,此法輪中,先說苦諦,苦諦第一行相即無常。由此可見,無常觀為入道根本。佛所說法,即四法印——諸行無常(諸行即諸三世遷流之有為法,其本質剎那生滅。)、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其中諸行無常置於首位,可見無常法在整個佛教之地位。

觀修無常之必要,即須生起無願三摩地,而無常觀為無願三摩地所依。眾生執著現世之根源是常執,彼等視三有諸法為常住之自性,故而耽著不肯放捨,如是以耽著現世而不趣向後世,以耽著三有而不趣向解脫法。因此,須先在此處轉變,即由觀粗無常了知現法死時無益,以此對現法無所願樂,令心趣向後世法;由觀細無常了知三有諸法剎那不住,第二剎那便成空無,以此對後世法無所願樂,令心趣向解脫法。故粗細無常觀為無願三摩地所依,以觀修無常可依次趣入中士道與上士道。

此處所修無常為粗無常,重點落在觀察身命之無常,之所以在此處修習,是因為凡夫執著最深者即是壽命,譬如為保全身體可以捨棄錢財名位,而為保全性命可以捨棄身體支分。若認為身壽是常法,則會為生命久住而傾注全力,以求財富、受用、名位等;相反,覺察到壽命無常,死期不定,必將重省人生意義。因為心中常懸死亡一事,故能厭離現世,一心為死亡而準備。

假如僅是外在諸法無常,而人壽為常法,我等必定仍然喜愛現法,因為無有死亡,何必擔憂後世之事。縱然山河遷變,滄海桑田,亦無切身關係,無法震動內心。因此,觀外器世界無常,觀人類社會無常,皆是類比,須聯想自己的生命無常。只有察知生命唯一是剎那生滅的自性,生必壞滅,死期不定,死時唯正法有益,才能轉變生存觀念。此轉念之處,即觀察到原以為堅實之法,毫無堅實;原先忽視之法,才具堅實,具體而言,死時現世財權名位、親友家庭、受用資具,皆無實義,原以為堅實之生存基礎,全為欺誑之自性;唯獨正法具有真實利益,於生之年唯有心上修習智慧與慈悲,方能利益死亡與後世。

若如理觀察死亡,死亡即會揭示現世欺誑之真面目,因為意味著徹底瓦解現世一切,唯有心隨業力轉往後世,現世諸法無一可靠,從此深刻體悟到唯獨佛法具有實義。若未如是觀修死亡,則難以轉變常人觀念。

現世主義者認定生存最堅實之基礎,即財權名位、家庭親友等,人唯一依賴此等而生存。若無,便覺生活空虛,無法存活,然此實為深重之迷亂。稍思便知,此等均為脆弱無常之法,如浮雲、閃電一般,生存若基於此,豈有實義?一旦示現無常,爾時唯有感受分離之痛。死時脫去層層虛假包裝,最終一無所有,唯有赤裸裸的心識隨業風飄蕩。所謂我的名譽身份、我的職位愛好、我的住房小車、我的財富、我的傳記等虛偽包裝徹底瓦解,悉為業風吹散,然黑白二業卻絲毫不會空耗,最堅實者即在此處。智者皆於此處覺醒而趣入正法。如《集法句經》云:智者達此悉滅壞,當住正法決定行,如見衰老及病苦,並見心離而死亡,勇士能斷如牢家,世庸豈能遠離欲?《無常經》云:外事莊彩咸歸壞,肉身衰變亦同然,唯有勝法不滅亡,諸有智人應善察。智者觀察時,見到一切外法連同自身,皆為壞滅自性,唯正法不滅,故捨不堅,將人生轉入修法中。此轉變之來源,即是辨別不堅與堅實,唯有如理辨別,心中才會斷然決捨。

明白此理後,進而須確定當起何種念死之心。一般現世主義者的畏死心,實為畏懼捨離現法之心。此恐懼來自對現法堅固之執著,以此種顛倒執著對自他、來世暫時、究竟等全無利益,因為長期在現法——名利、受用等虛假基礎上安立生活,以此貪執力,到永別之時,便無法面對赤裸之自我、空虛之現實,此即是現世主義者之畏死,實則此種恐懼早已潛藏於心,唯存活時以眾多自欺方法掩耳盜鈴罷了,每當須要面對真我時,即以種種娛樂、無聊行動填補心靈之空虛。世界由此出現眾多娛樂場所、歌舞戲劇、節日筵席、旅遊文體,人們以此來忘卻死亡,忘卻生存之苦。然而至死之時,此種恐懼暴露無遺,無任何遮蔽之法,故世人最終皆深懼死亡。此非所應發起之畏死心。

此處所求並非拒絕死亡之心,而是坦然接受死亡之心。壽命本為生滅之法,縱不甘願,亦不能免於一死,故不必考慮死與不死,而須思索如何面對死亡,以及死後前程。生前若能修集正法,成辦增上生與決定勝之因,死時或死後即得安樂,若未成辦,必定感受大苦。因此,生存是為死亡準備,之所以畏死是因為未為後世成辦大義,無法坦然面對死亡。

世人畏懼死亡,是畏懼捨離原以為堅實的現世諸法,然現法本非堅實,畏懼有何用?修行人畏死,是畏懼未能成辦佛法堅實,以此畏懼而發奮以暇身攝取心要,故二者體相與作用皆不相同。

辰二、修習方法

未修死亡無常時,我等心念都被常執所自在,以此顛倒心誤認為一切現法具有實義,而隨貪嗔等煩惱,發起無量罪惡。所謂修心,即是要扭轉此常執心,數數觀想無常,若能如欲安住無常死想,以見現法均無實義,即能放下對現法的貪執,使心轉向後世,修持後世之義。故所謂修,即是將顛倒常執心轉為無倒無常心。若不修,則被常執束縛,趣入一切衰損;若修成,則被念死推動,可趣入一切圓滿。

萬法仗緣而起,緣聚則現,不聚則無。觀修無常亦必依仗緣起,即數數思惟三根本九因相,即積資淨障、祈禱上師本尊,以因緣聚合,必生起無常心。若常執心為常法,則無法轉變,然其性亦為所作故,決定可轉。有為法本來生滅無常,凡夫顛倒,以非理作意串習成堅固的常執心,現在反轉過來,因上以如理思惟而串習,緣上以積資淨障為輔助,又得上師本尊加持,必能生起無常之心。因此,論中引鐸巴仁波切之語:若能兼修積資淨障,祈禱本尊及尊長,並發刻勤殷重思惟,雖覺百年亦不生,然諸所作性不安住故,略覺艱難即得生起。

辰三、以聞思決定次第、數量並誓修

此次第與數量,即由九種因相,思惟三種根本: 思惟死亡決定; 思惟死期無定; 思惟死時除正法外,餘皆無益。大恩上師《文殊靜修大圓滿手中賜佛》之前行中云:人身難得:諸有緣者首應思惟:今已獲因緣量喻均極為難得,且能成就三士道菩提果位之暇滿人身寶,並且值遇具相善知識,宣說甚深妙法。具足此等順緣之時,須反覆思惟,立誓毫不懈怠地勤修正法;壽命無常:思惟此身必定死亡、死期無定、死時除正法外,一切皆無利益之理後,當下決心勤修善法。大恩上師之開示與宗大師意趣一致。

修無常之境,即人身之壽命無常;修之方式,即思惟三種根本;修之結果,即內心鬚髮起決斷,即決斷修習正法,決斷現在起修習正法,決斷唯以正法為歸依、為怙主、為救助者。以串習無常觀必能轉變心意,以數數思惟必能令心猛利、恒常轉動,由此心中發起決斷。若未以觀察修猛利、恒常轉變自心,則極難發起如是三種決斷。因此,我等須重視思惟此三種根本。

辰四、如何如理思惟

如理思惟:並非聽聞後不思惟或者略思惟,人云亦云。若僅是簡單信受,而缺乏契理之思惟,則難以引起觀念上的深刻轉變。即遵從依照;為現象界之真理,乃萬法本質,非是某人臆想假立。若以智慧觀察體悟此真理,必將徹底轉變觀念。

譬如,物理學家由觀察物質現象,而明瞭物質規律。一旦由推理、實驗發現新的物質規律,必能轉變觀念。此處是觀察生命現相,若以理觀察或推斷出無常之本性,必定徹底轉變人生觀念,此即如理觀察之重要性。

此處如理思惟之方法,即對每一根本須由三種因相獲得決定,必須建立在對因相的觀察認識上,最後引發定解,而非盲目相信與非理思惟。內觀的九種因相,實即生命存在之狀態,皆在一切生命的現相上。應知觀察之境並非抽象文字,而是文字所指的現實生存狀況,絲毫不離現實人生。因此,修行必須落在實際觀察上,落在現實生活的體驗上。換言之,九種因相皆為現實生命現相之總結,唯有在人生現相中察知,故應還原到現實中一一觀察體認。實際上,整個大千世界,大自然、人類,乃至小我,無時不在透露生滅無常之相。唯須定心,持續細觀現象界,定能見有為法皆為無常之本性,從而徹底轉變人生觀,發起決斷之心。而如是決定之後,必定不會動搖,縱然他人說有為法是常法,亦不可能轉變。

故而本論中,宗大師一再指點:應從眾多喻門而正思惟;故於眾事皆應例思;若數數思必可引定解;應作意所見所聞,若諸尊重,或友伴等,壽未究竟,忽由內外死緣,未滿心願而死。

辰五、由九種因相決定三種根本分三: 第一種根本——思惟決定死亡 第二種根本——思惟死期不定 第三種根本——思惟死時除正法外,餘皆無益

巳一、第一種根本——思惟決定死亡

第一、無論何時、何地、以何種身,死亡必至,且無法遮止,如是成立決定死亡。

假使某時某處以某種身,死亡不至,亦有可能不死,或者雖至然有方便回遮,亦可免一死,但不論何時、何地、以何種身,皆不能免死,又無法回遮,故決定會死。

歸至自身須想:我以此有漏身,生在此地球,處在此濁世,死主決定來臨,屆時亦無力回遮,如是決定必死。

第二、以有限壽量無剎那增添,且時刻減少,決定會窮盡壽量而死。

此有限壽量若能增添或者停止減少,亦有不死之可能,但此極短壽量,剎那不增,時刻消減,故最終必減至零。

歸至自身須想:此身從入胎起,已註定一生的心跳次數。在此過程中,誰亦無法令心跳減速或增添次數,故隨精力消減,必竭盡生命力而死亡。而且,此處要聯繫行苦思惟,生命本身不斷遷流,一切活動都是趣向毀滅,故此中享樂本無安樂自性。

第三、計算在生之年的修行時間,決定此生唯有少許閒暇修習正法,必定速死。

由前面第二種因相已知,所謂生存即是消耗壽命,此消耗又分無義與有義,無義消耗即維持生存之基本消耗,包括飲食、睡眠等,以及因愚癡散亂所致的消耗;有義消耗即修習正法,二者之中,前者佔多半時間,故可供修行的時間僅幾年而已。

綜上所述,即知死主決定會到,一生稍縱即逝,此生修法時間極短,故決定須要修行正法。

巳二、第二種根本——思惟死期不定分二: 思惟死期不定之必要 死期不定三種因相

午一、思惟死期不定之必要

為何須思惟死期不定?

因為身語行為受心支配,由內心執著不同,將導致行為傾向之差異,若心執著今日不死,必將為現世生活的長久安穩,而作種種籌備,繼而為令夢想成真,付之於行動,如是人身都耗在追求現法利益,猶如以珍寶換取麵包般愚癡;相反執著今日必死,為攝取人生實義而勵力修行,則人身分秒皆具實義,生有所值。

眾多具瀕死經驗與身患絕症者,因為面對死亡而極大改變人生的觀念與行為。

例如,一位具瀕死經驗者曾說:過去,我是一具行屍走肉,除了貪求物質享受外,生命全無目標。而今我已徹底改變,我有強烈的動機、生命目的、明確的方向、把握此生的堅強信念,我對財富的興趣與貪欲已消失,取而代之,是瞭解精神層面的渴望,以及希望見此世界有所改善的熱情。

有一位死於癌症的醫師,臨終前寫道:我必須感謝癌症,讓我有一些從未有過的經驗。瞭解生命必死後,讓我變得謙卑,使我認識到自己驚人的心理力量,也重新發現自我,因為我必須在人生跑道上駐足,重新衡量,然後再前進。

還有一位說:我知道每個人來此世間都有其須要完成與學習的東西,譬如,分享更多的愛,彼此更加慈愛,發現人生最寶貴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愛,而非物質。同時,瞭解生命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被記錄,即使當時不經意地擦身而過,然而後來仍會出現。

另有一位說:我慢慢感覺到我有一股強烈的愛心,有能力將愛傳達給別人,有能力在我四周最微不足道的事上,找到喜悅與快樂。對於病者與臨終者,我有強大的慈悲心,我好希望他們多少了知死亡的過程不過是生命的延伸而已。

他們由於面對死亡,直視無常,心靈深受震憾,從而徹底改變人生觀,喚醒重賦生命價值意義的熱忱。

因此,須要數數思惟死期不定之因相,直至觸動自心。

午二、死期不定三種因相分二: 總說 分說

未一、總說

死期無定之因相有三種,第一、南瞻部洲人類壽量無有定準;第二、人類死緣極多,活緣極少;第三、所依身極脆弱。

以因果門歸納此三因相,第一因相由果門成立,後二因相由因門成立。即第一種因相,從歷史與現實中顯現的壽命狀況,可以決定南洲人類死期不定。後二者從死亡因緣安立,即所依身如水泡般脆弱,而現前因緣中又具有極多死緣,少許活緣亦成死緣,如是即能成立死期不定,一旦死緣突發,水泡之身便會滅亡。

未二、分說分二: 第一因相 第二、三因相

申一、第一因相

第一因相:南瞻部洲人類壽量不定。

南瞻部洲即是我等生存之世界。縱觀整個人類歷史,人壽由劫初八萬四千歲一直減至劫末十歲,變化巨大,無一定準。尤其當今時代,雖然平均壽量為六十,但對個人而言,在何種年齡段死亡根本無一定準,多數人都在壽命未究竟時死去。

此段思惟,須結合地球人類實際生存狀況,以及周遭所發生的死亡現象,如是便知佛菩薩所說真實不虛。例如,觀察人類戰爭導致的死亡情況:

以上世紀戰爭史而言,上世紀隨著科技突飛猛進,人類戰爭愈發殘酷。短短二十年中,竟爆發兩次世界大戰。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歷時四年零三個月,三十八個國家直接或間接捲入戰爭,參戰將士多達七千三百四十餘萬人,死於戰爭者約有一千萬,受傷人數約有兩千萬,受戰禍波及者超十三億,約占當時世界總人數的百分之七十五。

第二次世界大戰,歷時六年之久,六十個國家捲入戰爭,涉戰人員占世界總人數的百分之八十。參戰人員達一億二千萬以上,死亡人數超過五千萬。

從二戰結束至一九九四年為止,世界上發生大小戰爭有一百六十場,造成二千二百多萬人死亡。其中重大戰爭有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中東戰爭、海灣戰爭、兩伊戰爭、非洲種族戰爭。二十一世紀初,又爆發阿富汗戰爭與伊拉克戰爭。

戰爭中的犧牲者,皆是在壽命未達究竟時死去,誰亦不曾預料自己何時死去?何處死去?此等皆反映南洲死期不定之事實。以戰爭類推,可以觀察:當今人類有多少死於癌症、愛滋病、心臟病等疾病;有多少死於地震、洪水、海嘯、大火等自然災害;有多少死於政治運動、暴力謀殺;有多少死於車禍空難、飲食中毒;有多少死於心理壓力、勞累過度。彼等均於壽命未達究竟時死去。如是全面觀察,定會理解此世界人壽不定之含義。尤其當今時代,生存狀況日益惡化,突發死亡事件比比皆是。我們生於此時代,身處此世界,不可能不受共業支配,勿幻想自己命運勝過他人。暫時安穩,不等於真正生存在太平世界。實際作人時刻都處於死亡邊緣,難有生存保障。

須要如是觀察此世界生命無常的狀況,且類比自己,由此生起死亡隨時降臨之感受。

申二、第二、三因相分三: 死緣極多 活緣極少 活緣皆成死緣

第二因相:人類死緣極多,活緣極少;第三因相:所依身體極其微弱。此二因相著重觀察死亡因緣,以此身脆弱又具眾多死緣,故死期不定。

酉一、死緣極多

從身體自性而言,人身是由性質相違的四大種暫時聚合而成,猶如四蛇同住一箱,故極難保持平衡狀態,某一大種稍有增減,便會導致四大失衡,以此引生各類疾病,加速死亡。因此,生命所依之身本來極其脆弱,不堪一擊。

從外在因緣而言,致死因素比比皆是,隨時可能現前,此死緣包括地震、洪水、海嘯、颱風、戰爭、冤敵、交通事故、政治迫害、飲食中毒、瘟疫、傳染病等,此等天災人禍,誰亦無法預料何時降臨,或被恐怖分子槍殺,或於街上被車壓死,或因興奮過度而死,死緣如此眾多,誰亦無法確定明日是否會成為披毛戴角的傍生。

酉二、活緣極少

從活緣觀察,能維持生存的因素極其稀少,此亦與目前所處時代以及自身業力有關。當今時代由於共業影響,生態環境急劇惡化,工業污染嚴重,時序紊亂,風雨不調,以致天然食物缺乏營養,無有精華,且因添加農藥化肥等,導致食物含有毒素,受用食物,無治病功能,反而造成飲食性疾病。

以有情根身而言,人體消化吸收功能極差,大多難以消化,即便消化亦無養身能力。

以心識狀態而言,今日人類分別念粗重,惡行尤為嚴重,行善心力微弱,因此以念誦等增長壽命極為困難。

酉三、活緣皆成死緣

此可分二: 活緣轉為死緣; 活緣本無可憑。

人之命運難以預測,隨時皆有未知因素發生。每一求生行動中,都可能觸及或感召死亡因緣。譬如,欲以肉食滋補身體,肉中含有細菌,反而中毒致死;外出打工攢錢,中途卻以車禍喪生;與朋友共事,卻遭朋友陷害;欲往藏地求法,卻因高山反應而死。因此多方面思惟後,誰亦無法保證,一種求生因緣中不潛伏致死因素。

同時應知,一切活緣本身即是在消耗生命,例如攢錢養命本身是一種悲哀,以如是行動唯有加速耗盡生命而已,錢尚未攢足,精力卻已耗盡。因此,謀生因緣實為致死之因緣。

綜合三種因相,應如是觀想:此一微弱命根,處在充滿死緣而動盪不安的時代中,猶如一盞油燈處在隨時起風的廣場中,若大風驟起,頃刻即滅。如是在漸趣死亡的過程中,若突然現前病魔、戰爭、車禍、地震等橫死外緣,生命亦剎那不住,不知在我的生命中何時將會現前如是景象。

如是思惟後,須要發起決斷:死亡隨時降臨,故從現在起修習正法。

巳三、第三種根本——思惟死時除正法外,餘皆無益

成立此根本之三種因相,即三種無益:親友無益、受用無益、身體無益。若能確認此三者毫無利益,唯有正法有益,心中必會發起決斷,唯一以正法為歸依、為怙主、為救助者,全身心依止正法。

學人應認真思惟此處內容,須知思惟靠自己,他人無法代替。唯有以自心通達此理,方能轉變行為。當知此心即是內阿闍黎,其力量遠勝他緣,自心若能明瞭,勝過他人灌輸,故唯由自己思惟,確實體會心外諸法皆無利益後,才會真正發起決斷,放下萬緣,一心依止正法。

思惟時,觀想自己處在臨終彌留之際,自問:一生之中,享受的美味佳餚、換過的漂亮衣裳,此時於心何益?能帶走何者?毫無利益,亦無法帶走絲毫。

一生之中,住過的洋房小車,用過的傢俱電器,於心有何利益?又有何者能帶走?此等無情法豈能安慰內心,亦不可帶走絲毫。

一生之中,曾縱情於娛樂歌舞,醉生夢死;曾沉浸於劇中人事,悲歡同息;曾瘋狂為精彩球賽,高聲吶喊,然曾有幾何,心得慰藉?幻化聲色於心無益。

一生之中,親眷如雲,朋友如梭,此時有誰,生死相隨?父母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遇,無肯代受,死時苦樂,唯己獨受。

日夜不離之身軀,此生曾竭力愛惜養護,精心美化,命終時,縱不情願亦將捨去,毫髮不隨,故此肉身亦難擋業風,何以慰藉心靈?

人生舞臺,行將落幕,此刻,一生曾擁有的權勢名位,以及鮮花掌聲中度過的輝煌歲月,種種榮耀,亦將隨業風而去,蕩然無存,何以驅我內心恐懼?

一生之中,曾擁有多少恩怨情仇,亦曾沉溺在親友愛眷的情感漩渦中,此等起伏迭蕩之感情,反覆無常之執著,豈能牽住業風,同赴後世?於死畢竟無甚利益。

一生之中,曾博覽世學,辯才無礙,擁有高學歷,然以此等世智能否說服死神網開一面?面對死神,縱練就百般武藝,亦無用武之地。

如是層層探詢,不由會問:何者真能利益於我?如是追究,必將發現真正能作利益者,唯一是此善心。一生之中,若曾守持淨戒,奉獻身心於佛教、人類,若曾善待周遭的人們,若曾以智慧給予世界正法光明,若曾盡責任履義務,荷負如來家業,此等善行功德必定安住於心,以善業力能令內心安詳寧靜,且必將隨自己同赴後世,成為一切安樂之源。如是明瞭後,心中必能發起決斷,盡形壽唯以正法為歸依處,以人身唯一勤修正法。

最後須要將思惟三種因相融入日常行為之中,真正作串習,時時以字警醒自己,當思今日我必死去,生命僅剩一日,當如何善度?世法皆無常,了無實義,唯有正法具真實義。因此,我應珍惜最後機會,攝取堅實。

此處修習念死,非僅作意今日必死,而是以此為方便,生起兩種正念: 世法無實義之正念; 唯正法有益之正念。《無常經》云:共捨無常處,當行不死門。《普賢警眾偈》亦云: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燃,但念無常,慎勿放逸。從此等聖言中,可體會念死即是須發起取捨之正念,但念無常,慎勿放逸,是須要外捨萬緣,內斷世間八法之散亂,捨棄無常無義之處;當勤精進,如救頭燃,是須於一切時處攝取堅實,當行不死之門

知此要點後,一切日常行動,皆須作今生最後一次觀,由此珍惜生命中的每一次機會,將之轉為道用。出門時須想:今日或許會死在外面,故應將最後時間投入於修行;上車時須想:我將死於車上,故應善用最後機會修習利他;上課時須想:此是最後一堂課,故應發心為利益有情而作清淨法行;睡覺時須想:明天不再醒來,應於善心中死去;與他人共處時須想:此是最後相聚,應以愛心相待。諸如此類,以念死為方便,喚起內心深處之善念,將自心轉入修行。

至尊華智仁波切在《普賢上師言教》中開示:

路上行走為無常,故當如理如法行; 
所住之處為無常,故當意念為淨土; 
飲食受用無常故,當以禪定為食物; 
床上睡眠無常故,迷亂修為光明夢; 
財物珍寶無常故,應依聖者之七財; 
親友近鄰無常故,當於靜處修出離; 
名譽地位無常故,應恒處於低劣位; 
言談話語無常故,當勤念咒與誦經; 
信心出離心無常,故應堅定立誓言; 
思惟分別念無常,應具賢善之人格; 
驗相證悟無常故,當至法界之盡地。

學人當如是而修。

以上所言念死法門,實為佛教諸派修行皆須具足的前行法,若無此基礎,任修何法皆難以趣入。

以淨土宗為例:淨土宗第十二祖徹悟禪師,在其語錄中提出淨土行人應具十種信心,前兩種信心,即在死亡無常上強調。第一種信心信生必有死,旁有小注云:普天之下,從古至今,曾無一人逃得。此即須信決定死亡;第二種信心信人命無常,小注云:出息雖存,入息難保,一息不來,即為後世。此即須信死無定期。後有幾種信心,言及信佛語不虛、信實有淨土、信生即不退、信一生成佛、信法本唯心等,即為須信死時餘法無益,唯往生淨土方具實義。

宋朝草庵禪師《念佛訣》中云:阿彌陀佛誰不能念,而偏難念,西方極樂世界誰不願生,而罕得生者,蓋念佛之人未得訣耳。教念佛而使之真切者,其唯死之一字乎?死之一字在念頭上,境緣自然冷淡,情愛亦自輕微。名利勢豪,向此處俱用不得,見聞知解,到此時也行不得。四大各離,將何所靠;孤魂無主,安得自由。此時不見彌陀,恐逢羅剎,不生淨土,恐入驢胎。莫視此事為緩,明日之事,今日不知。莫將此事為輕,錯過今生,沉淪永劫。是一切事無如生死大事,則事事皆不切之事。於一切時總作臨命終時,即時時皆念佛之時。如是念佛,斯為切心。如是切心,方生淨土。須下死功夫,才成淨業。常念死時節,方肯切心。此乃成佛之階梯,是誠念佛之妙訣也。

近代淨土宗第十三祖印光大師亦云:念佛不能專要他專,不能念要他念,不能一心要他一心等,亦無奇特奧妙法則,但將一個死字貼在額顱上,掛到眉毛上。

須知修習無常之方法,即思惟眾多比喻與道理,同時祈禱三寶總集之根本上師,求上師三寶慈悲加持,使我等能真正憶念死亡無常。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開顯解脫道》中說:諸法無常遷變如閃電,思惟器情悉皆壞滅法,決定死亡死時卻不定,心執常法唯是自欺誑。我等恒處懈怠放逸中,總集三寶上師悲眼視,能念無常死亡求加持。

宗大師《攝頌》中,統攝念死無常要義為:死仇決定終須到,容或今日便降臨,死時世事均當捨,速修妙法求加持。

子二、思惟後世當生何趣、二趣苦樂分二:

思惟後世當生何趣 思惟二趣苦樂

第二思惟後世當生何趣,二趣苦樂者。

丑一、思惟後世當生何趣

如是決定速死沒故,於現法中無暇久居。然死而後亦非斷無,仍須受生,此復唯除二趣之外無餘生處,謂生善趣或是惡趣。於彼中生,非自自在,以是諸業他自在故,如黑白業牽引而生。

應如是思惟:以我決定速死之故,於現法中無有閒暇長久安住,而死後亦非斷無,仍然須要受生,受生之處,除二趣之外無有其餘生處,或受生善趣,或受生惡趣。於善惡趣中受生,非隨自己而自在,以依隨諸業他自在之故,是按黑白二業,以業力牽引而受生。

此段要求學人常思後世之事。我等在世存活,時光短暫,速趣死亡,死後並非斷滅,仍有後世。故目光長遠之人,不應局限於目前,須考慮未來之去處。凡夫未來生處不出善惡二趣,且生處非能自主,唯隨業力而受生,若於此生短暫時光中,不能善護自相續,以惡業力決定墮落惡趣。來世並不遙遠,離我們僅一息之遙,有心者應時時考慮後世前途。

丑二、思惟二趣苦樂分三: 思惟痛苦 思惟痛苦極為切要 思惟三惡趣痛苦之相

寅一、思惟痛苦

如是我若生惡趣者,當為何等,故應思惟諸惡趣苦。如龍猛依怙云:日日恒應念,極寒熱地獄,亦應念饑渴,憔悴諸餓鬼,應觀念極多,愚苦諸傍生。斷彼因行善,瞻部洲人身,難得今得時,勵斷惡趣因。

應如是思惟:我若生於惡趣,將是何等情形?故應思惟惡趣之苦。如龍猛依怙所說:每日皆須憶念極寒熱痛苦之地獄眾生,亦當憶念為饑渴逼迫而憔悴的餓鬼,亦當觀察憶念眾多愚癡痛苦之傍生。思苦之後,當斷惡趣之因,行持善趣之因。瞻部洲人身極為難得,今生既已獲得,應以人身勵力斷除惡趣之因。

頌中對地獄餓鬼用字,對傍生則用觀念,因凡夫眼根不見地獄、餓鬼之苦,故唯心中憶念;散居傍生之苦可見,故應觀察,海居傍生之苦難見,故應憶念。

我等獲珍寶人身,具有思辨能力,應當用以思惟惡趣之苦,如是轉變相續,令心趣入下士道之加行。頌中斷彼因行善即下士道之修行。若如量思惟惡趣痛苦,必當生起出離惡趣之欲。欲不入惡趣,其道唯一是斷除惡趣之因緣。每日若以惡心傷害眾生,必墮惡趣;相反,以善心不害眾生,並修集布施、持戒等善業,如是必獲善趣身。若不思惡趣苦,唯沉湎於現世享樂,則不會尋求後世安樂,自心難以轉入下士道,故當思惟痛苦,由此斷惡趣因,修善趣因,以人身寶攝取最下之義利。

寅二、思惟痛苦極為切要

此中所修生死總苦,惡趣別苦,至極切要。

此處所修生死總苦與惡趣別苦,極為切要。

以下據《入行論》說明思苦切要之理由:

謂若自思墮苦海理,意生厭離,能息傲慢。

首先思苦能生起厭離心,止息傲慢。

若自己思惟墮落苦海之理,則會心生厭離,且能止息傲慢。

以分別心規律而言,貪著欲樂,則會障礙厭離,且能引起傲慢;相反,憶念或感受痛苦,會引起相反效應,人憶受痛苦時,決定會希求出離,且心態卑下。若明此心理無欺規律,定會樂意受苦、思苦,將痛苦轉為道用。人皆希求離苦得樂,此為一切生命平等的基本願望。正是基於此,人憶受痛苦時,自會生起擺脫痛苦、求得安樂的強烈願望,以此願望推動,定將精進行持其因。譬如生病時,念及病苦,想方設法治病,有強烈康復的願望,以此心推動,則能謹遵一切醫囑,且受苦時,心不會高舉,能止息傲慢。

由見苦是不善果故,於諸惡罪極生羞恥。不樂眾苦故,而樂安樂,由見安樂是善果故,於修善法深生歡喜。

復次思苦,能生起羞恥罪惡之心以及歡喜善法之心。

因見痛苦為罪惡之果,故對罪惡強烈生起羞恥。以不喜歡痛苦,而喜歡安樂,又見安樂唯一是善法之果,故對行善深生歡喜。

由量自心而悲愍他,由厭生死希求解脫,由畏眾苦,發起猛利真歸依等。

再者思苦,能引發大悲心、求解脫心、歸依心等。

由比量自心,能理解眾生苦難,見眾生苦,發起不忍他苦之悲愍;由思惟生死唯苦,而厭離生死,欲求解脫;由畏懼惡趣眾苦,祈求救護,而對能作救護之三寶,發起猛利歸依。思苦具有此等眾多利益。

人由思惟、經驗痛苦,能促使心靈成長。若未體悟過痛苦,如何能對有情起悲憫心?如何能欣求解脫?如何能起強烈真歸依心?譬如天人無有苦受,即是嚴重障難,基本無望趣入解脫,關鍵正是缺乏苦緣,無由激發內在善根,不能引生出離心與菩提心,故無苦受並非好事。人若縱於欲樂,心住放逸驕慢,則難以趨近覺醒。

故是能攝眾多修要大嗢柁南。

此為結言。嗢柁南即綱要。

是故,思苦為能攝集眾多修要的大綱要。

如是亦如《入行論》云:無苦無出離,故心汝堅忍。又云:復次苦功德,厭離除驕傲,悲愍生死者,羞惡樂善行。又云:我由畏怖故,將自奉普賢。

如是亦如《入行論》所說:若無思惟痛苦,則無有出離心,故在略受輪迴苦時,心識汝應當堅忍。又說:復次,思惟痛苦具有功德,以思苦能生起厭離,以思苦能遣除驕傲,以思苦能悲愍生死有情,以思苦能激發恥惡之心及樂善之心。又說:由怖畏痛苦,我將自己奉獻普賢菩薩而作歸依。

印光大師說:念佛時,常作將死將墮地獄想,則不懇切亦自會懇切,不相應亦自會相應。以怖苦心念佛,為出苦第一妙法,亦是隨緣消業第一妙法。

此諸苦德,《入行論》中雖依自身已有之苦增上而說,然其當受眾苦亦爾。以是因緣,思惡趣苦。

增上:增勝上進,即加強力量以助長進展作用。

此等痛苦功德,《入行論》中雖是著重從自身已有之苦宣說,然於未來當受眾苦亦如是成立。以思未來苦能生諸功德,故當思惟惡趣諸苦。

蓮池大師曾說:一次於浴室洗澡,不慎跌入滾水,從足後跟至大腿皆被燙傷,後因治療不當,延誤二月方癒。此次雖飽嘗痛苦,然於苦中照見平日過失,生大慚愧,發菩提心。

平日四大無病時,行坐隨意,眠起隨意,飲食隨意,談笑隨意,尚不知此為人天大福。安享此福時,未曾思念六道眾生。實則自己安享片刻安樂之時,地獄眾生受刀挫、火燒、舂磨,不知飽受多少痛苦!餓鬼眾生飲烊銅、喝汙血,不知歷經多少痛苦!畜生眾生銜鐵負鞍,刀割火煮,不知嘗盡多少痛苦。此外尚有人中種種痛苦。

此後,我若得片刻安樂,即思念六道苦惱眾生,當攝心正意,發願早日成道,普度有情,令彼等同生淨土,獲不退轉果位。若剎那自我放縱,當如何上報佛恩、下報信施?

弘一大師於書信中曾言:音近來備受痛苦,而道念因之增進,佛稱八苦為師,誠確論也。

因此,以受苦為因緣,推及眾生痛苦能發大悲心、菩提心,且可激發慚愧心、精進心等,具極大轉心作用。

寅三、思惟三惡趣痛苦之相分五: 思惟地獄所有眾苦 思惟傍生所有眾苦 思惟餓鬼所有眾苦 三惡趣眾生身量 攝義

卯一、思惟地獄所有眾苦分五: 大有情地獄 近邊地獄 寒冷地獄 獨一地獄 如何將憶念地獄苦轉為實修

其中分三: 思惟地獄所有眾苦; 傍生所有眾苦; 餓鬼所有眾苦。初中分四: 大有情地獄; 近邊地獄; 寒冷地獄; 獨一地獄。

辰一、大有情地獄分二: 大有情地獄之痛苦 大有情地獄眾生壽量

巳一、大有情地獄之痛苦

今初。謂從此過三萬二千踰繕那下,有等活地獄。從此漸隔四千四千踰繕那下,而有餘七。

指印度金剛座。

從此金剛座向下經過三萬二千由旬,有等活地獄。從等活地獄漸次相隔四千四千由旬,依次有其餘七種大地獄。

如是八中,初等活者,謂彼有情,多共聚集,業增上故,種種苦具次第而起,互相殘害,悶絕地,次虛空中,發如是聲,汝諸有情可還等活。次復欻起,如前殘害,由是當受無量眾苦。

即忽然。業增上故指痛苦之因。即以嗔恚業為因,感受同行等流果,有情相見如仇,頓起嗔心,互相砍殺。

如是八種大地獄中,第一等活地獄受苦情況:

彼地獄中,眾多有情共聚一處,以業力增上之故,各種兵器次第顯現,有情互相殘害,被殺害而悶絕撲倒在地,此後空中發出聲音:願汝等復活。然後有情又忽然爬起,如前一般以兵器互相殘害,如是萬死萬生,感受無量痛苦。

二黑繩者,其中所生諸有情類,謂多當受如是眾苦,諸守獄卒,以黑繩拼,或為四方,或為八方,或為種種非一紋畫,如其所拼,如是以刀,或斫或割。

第二黑繩地獄受苦情況:

生於黑繩地獄之有情,多數當感受如是眾苦,諸獄卒以黑繩在有情身上拼畫,或劃為四份,或劃為八份,或劃為種種不同圖紋,後按所畫圖紋以刀斧砍劈或切割。如是切開後,隨即粘合,反覆感受切割之苦。

三眾合者,謂彼有情,或時輾轉而共集會,爾時獄卒驅逐令入如二羺頭鐵山之間,從此無間兩山合迫,爾時從其一切門中,血流湧注,如是如諸羊馬象獅及如虎頭,合迫亦爾。

第三眾合地獄受苦情況:

此地獄有情,一時輾轉而共集一處,爾時獄卒驅趕,逼迫彼等進入狀如胡羊頭之兩鐵山中,兩山隨即合逼,無有間隙,爾時有情感受劇烈壓迫之苦,從其身體一切(入口)中,血如泉湧,噴射而出。如是如羊頭、馬頭、象頭、獅頭、虎頭之兩山合逼苦狀,亦是如此。

又集會時,驅逐令入極大鐵槽,壓迫全身,如壓甘蔗。

又集會一處時,獄卒將彼等趕入一極大鐵槽中,隨即壓迫全身,如壓砸甘蔗,唯見鮮血汨汨流注。

又集會時,有大鐵山從上而墮,於鐵地基若斫若剖,若搗若裂,如是等時,血流湧注。

又有情集會時,忽有巨大鐵山從上空直墮,有情皆被壓倒於鐵地基上,或被砍劈,或被剖開,或被搗碎,或被砸裂,如是受刑時,鮮血噴湧而出。

四號叫者,謂彼有情,尋求宅舍,即便趣入大鐵室中,始才入已,火便熾起,由是燃燒。

第四號叫地獄受苦情況:

此地獄有情,急切尋求房屋,以此因緣趣入巨大鐵屋之中,才入鐵屋,火焰便猛烈騰起,眾生由此被烈火燃燒,痛苦逼切,發出號叫之聲。

五大號叫者,多與前同。其差別者,謂其鐵室層匝有二。

第五大號叫地獄之情況,與號叫地獄大致相同,不同於號叫地獄之差別,即鐵屋有上下兩層。

六燒熱者,謂彼有情為諸獄卒,置於眾多踰繕那量,極熱燒然,大鐵鏊中,輾轉燒煿,猶如炙魚。

即烙餅之器具,平面圓形,中間微隆;煎炒或烤幹食物。

第六燒熱地獄受苦情況:

此地獄有情被諸獄卒置於量有眾多由旬、極為熾熱燒燃的大鐵鏊中,有情於鐵鏊中,身體被輾轉燒烤煎炒,猶如烤魚般。

熾然鐵丳,從下貫入,徹頂而出,從口二眼,二鼻二耳,一切毛孔,猛焰熾生。

鐵丳:烤肉用的鐵叉。

以熾燃之鐵叉由下直貫而入,穿徹頭頂而出,如是反覆燒烤,以此因緣,從有情口、兩眼、兩鼻孔、兩耳以及一切毛孔中,皆生起猛烈火焰。

又置熾然大鐵地上,或仰或覆,以極熾然炎熱鐵椎,或打或築。

又將有情置於熾燃廣大鐵地之上,或向上仰身,或向下覆臥,然後以熾燃、滾燙之鐵椎擊打或築搗。

七極熱者,謂以三尖大熱鐵丳,從下貫入左右二鋒,徹左右髆,中從頂出,由是因緣,從口等門猛焰熾生。

第七極熱地獄受苦情況:

獄卒以三尖頭火紅鐵丳由下直貫而入,鐵丳左右尖鋒分從二肩穿出,中間尖鋒從頭頂穿出,由此因緣,從口等門中噴出猛烈火焰。

又以熾然炎熱鐵鍱,遍裹其身。

又以熾燃炎熱之鐵片周遍裹住身體,極為痛苦。

又復倒擲,熾然湧沸彌滿灰水大鐵鑊中,其湯湧沸,上下漂轉,若時銷爛皮肉血脈,唯餘骨瑣,爾時漉出,置鐵地上,待其皮肉血脈生已,還擲鑊中,餘如燒熱。

即用網撈取。

又有如是受苦情形,即將有情身體倒轉放入熾燃沸騰、充滿灰水之大鐵鍋中,鍋內湯水沸騰,有情隨湯不斷上下漂浮旋轉。至有情皮肉血脈皆被銷爛、唯剩一副骨瑣,爾時從鍋裏撈出,置於鐵地上,待有情皮肉血脈復生之後,再次拋入鍋中。如是反覆進行。其餘受苦情形與燒熱地獄相似。

八無間者,謂自東方多百非一踰繕那地,猛火熾然,即從其中騰焰而來,由此漸壞彼諸有情皮肉筋骨,直徹其髓,遍身一切猛焰熾然,燒如脂燭。所餘三方,悉皆如是。

第八無間地獄受苦情況:

從東方方圓數百由旬的大鐵地上,一片烈火熊熊燃燒,從中火焰飛騰而來,如是漸漸燒壞有情皮肉筋骨,燒透骨髓,有情全身一切支分皆被烈火燒燃,燒如油脂。其餘南西北三方情況,亦復如是。

四方火來,於彼合雜,所受苦痛,無有間隙,唯因號哭叫苦聲音,知是有情。

如是四方烈火燒來,有情與火焰合雜,無有間隔,成為一體,不見有情形象,唯見團團烈火,且所受痛苦亦無剎那間斷,唯以號哭叫苦之聲,知是具有心識之有情。

又於盛滿熾然鐵炭大鐵箕中,而為揃簸。

此為鐵箕揃簸之苦。

即剪斷分割;即顛動。

又置於盛滿熾燃鐵炭的大鐵簸箕中剪割顛搖。

又命登下熱鐵地,上諸大鐵山。

此為鐵山上下之苦。

即獄卒令有情先下熱鐵地,又逼彼等登上大鐵山。如是反覆上下,無有剎那感受安樂之機會。

又從口中拔出其舌,以百鐵釘,釘而張之,令無皺褶,如張牛皮。

此為鐵釘張舌之苦。

又從有情口中拔出舌頭,以數百鐵釘,釘住而張開,使舌表面無有皺褶,如張牛皮一般。

又置鐵地,令其仰臥,以大鐵鉗,鉗口令開,熾然鐵丸,置其口中。

此為鐵丸置口之苦。

又將有情置於鐵地上,令其向上仰臥,以大鐵鉗撬開其口,再將熾燃鐵丸放入其口,感受劇烈燒灼之苦。

又以烊銅而灌其口,燒口及喉,徹諸腑臟,從下流出。

此為烊銅灌口之苦。

又以烊銅灌入有情口腔,燒灼口及咽喉,穿徹所有腑臟,從下方流出。

所餘諸苦,如極燒熱。

其餘痛苦情形如極燒熱地獄。

此但略說粗顯苦具,非餘種種眾多苦具而不可得,如是所住,住處之量及諸苦等,是如《本地分》中所說錄出。

此僅以略說方式粗略顯示苦具,非無其餘種種眾多苦具,如是所住、住處形量以及種種痛苦等,皆按《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所說而摘錄。

巳二、大有情地獄眾生壽量分二:

總說 分說

午一、總說

此諸大苦,要經幾時而領受者,如《親友書》云:如是諸苦極粗暴,雖受經百俱胝年,乃至不善未盡出,爾時與命終不離。謂其乃至能受業力未盡以來,爾時定須受彼諸苦。

此等有情大地獄之劇苦,須領受多久?即如《親友書》所說:如是諸苦極為粗暴,縱經百俱胝年,然乃至惡業未盡,爾時地獄苦與有情壽命始終不離。即乃至能感受地獄苦之業力未窮盡之間,爾時決定須要感受上述諸苦。

因此,總說地獄受苦時間,即是業力未盡之間。感召地獄苦之因緣,唯是自相續中所積惡業,以惡業力,定須領受痛苦。因此,乃至地獄之因——自相續惡業未盡之間,地獄之苦不會止息。業力最無情面,若未懺悔對治,又未受果報,此業力必無絲毫空耗。地獄有情皆不願受苦,卻不得自在,故非單憑自己願望便可解決,甚至提前一日脫離亦無可能。唯有業力消盡,方可脫離。

午二、分說

先計等活地獄壽量:

此復人間五十歲,是四天王眾天一日一夜,以此三十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此五百歲是四天王眾天壽量。總此一切為一日夜,三十日夜為一月,此十二月為一歲,此五百歲,是為等活地獄壽量。

先計四天王天壽量:人間五十年,等於四天王天一晝夜,以此三十晝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如是五百歲即四天王天壽量(50×30×12×500900×104年),相當於人間九百萬年。

再計等活地獄壽量:以四天王天壽量為一晝夜,以三十晝夜為一月,以十二月為一歲,如是五百歲即等活地獄壽量(30×12×500×900×10416200億年),相當於人間一萬六千二百億年。

若以八十一歲計人壽,連續兩百億次轉生為人之壽量總和,即等活地獄有情壽量。對比可知,人之痛苦,確實微不足道,與地獄苦不可相提並論。譬如十年臥病不起之人,見他人安康,會自憐命苦,但比起地獄眾生,此僅為剎那微苦,地獄眾生較人痛苦無數倍,受苦時間長無數倍。故應發菩提心,在感受小苦時,觀想身心代受地獄眾生之苦。如是觀想,有大功德。若常思地獄苦,即知人類最無福報者,亦較地獄眾生安樂無量倍。我等身無疾病,行動自由,生活安穩,聞思修行,實為大福報,享此大福之時,須發願將自身安樂、受用給予地獄眾生,每次修法功德,應以善心迴向地獄眾生。

以下宣說後五種有情大地獄之壽量:

如是人間百歲、二百、四百、八百、千六百歲,如其次第是三十三,乃至他化自在諸天,一日一夜,其壽量者,謂各自天千歲、二千、四千、八千、萬六千歲。如此次第,是從黑繩,乃至燒熱一日一夜。以各自歲,從千乃至一萬六千。

如是人間一百歲、二百歲、四百歲、八百歲、一千六百歲,依次是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一日一夜。後五種地獄之壽量如下:從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以各自天一千歲、兩千歲、四千歲、八千歲、一萬六千歲,依次為黑繩地獄乃至燒熱地獄一晝夜,以如是一晝夜為單位,諸地獄各自壽量分別為一千歲、兩千歲乃至一萬六千歲。

以下舉一例,餘可類推。譬如,黑繩地獄之壽量,人間百歲為三十三天一日,三十三天千歲為黑繩地獄一日,如是千歲為黑繩地獄之壽量(100×360×1000×360×1000129600億年),相當於人間十二萬九千六百億年。

《俱舍論》云:人中五十歲,是欲界諸天,下者一日夜,上者俱倍增。

《俱舍論》云:人中五十年,等於欲界天最下層四天王天一晝夜,往上,欲界諸天一晝夜時量加倍遞增。

又云:等活等六次,日夜與欲天,壽等故彼壽,數與欲天同,極熱半無間中劫。《本地分》中亦同是義。

《俱舍論》又云:等活地獄等六種地獄之一晝夜,分別與六種欲天壽量相等,以如是一晝夜計算,各大地獄壽量之數與欲天壽數相等。第七極熱地獄壽量為半個中劫,第八無間地獄壽量是一中劫。《本地分》中亦如是說明壽量。

辰二、近邊地獄分二: 總說十六近邊地獄 分說近邊地獄受苦情況

巳一、總說十六近邊地獄

近邊者,謂彼八種大那落迦,一一各有四牆四門,其外皆有鐵城圍繞,其城亦復各有四門,一一門外,有餘四四有情地獄,謂煨坑,屍糞臭泥或穢糞泥,惡臭如屍,利刀道等,無極大河。

近邊地獄為有情大地獄旁邊之地獄。

近邊地獄,即八種有情大地獄,一一各有四牆四門,四牆之外皆有鐵城圍繞,鐵城各有四扇門,每扇門外皆有四種有情地獄,即煻煨坑、屍糞泥(或名穢糞泥,以其內如死屍般惡臭而得名)、利刀道等,以及無極大河。因此,每種有情大地獄之近邊皆有十六地獄。

巳二、分說近邊地獄受苦情況分四: 煻煨坑 屍糞泥 利刀道等 無極大河

午一、煻煨坑

其中初者,謂有煻煨,沒齊膝許,彼諸有情,為求舍宅,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及血,並皆銷爛,舉足之時,皮等還生。

第一煻煨坑,內具滾燙熱灰,深至陷沒膝蓋之程度。彼等大地獄有情,為尋求舍宅,行至此處,下足時,皮膚、肌肉、血脈皆被熱灰燒爛,舉足時,皮膚等又恢復如初。如是反覆受苦。

論中說每種近邊地獄時,皆言及彼諸有情,為求舍宅,遊行至此,從此句中,可體會到每位有情都有離苦得樂之願望。有情在漫長大劫中,飽受地獄熱苦,待業力稍輕而從大地獄中脫離時,彼等迫切尋求安身之處。在此願望驅使下,行至近邊地獄,由於相續尚存餘業勢力,故等待彼等者,仍是深重漫長之苦難。可憐地獄眾生,在惡業未盡期間,不論行至何處,唯有感受劇苦。心雖求安樂,所處境界中卻處處顯現痛苦。迷亂心識誤以為前方有一安樂處所,踏足時又陷入滾燙熱灰,感受皮肉燒爛的新苦。

我等宴坐時,可曾想過地獄眾生之苦。實際上,近邊地獄眾生無寸土可安身,彼等較熱鍋螞蟻痛苦無量倍。如人活埋熱灰中,周身烤爛,地獄無量眾生,此刻正感受如是劇苦。身為大乘行人,在憶念地獄苦時,應發大菩提心,將安樂施予彼等。

午二、屍糞泥

第二者,謂即與此無間相鄰,有穢糞坑,臭如死屍。

第二屍糞泥,即與煻煨坑無間相鄰,有充滿穢糞之大坑,內如死屍般惡臭難聞。

以下詳述屍糞泥中有情之苦狀:

1、遊行陷沒苦:

彼諸有情,為求舍宅,遊行至此,顛陷其中,首足俱沒。

彼等有情在煻煨坑中苦盡得脫,急求舍宅,以是因緣,遊行至此處,爾時全身陷入屍糞泥中,頭足皆被屍糞泥淹沒,不見身軀。

2、諸蟲唼食苦:

其糞泥內,多有諸蟲,名曰利嘴,穿皮入肉,斷筋破骨,取髓而食。

在屍糞泥中,有眾多名為利嘴之蟲,以利嘴層層穿破有情皮膚肌肉,咬斷筋,啃破骨,最後吸取骨髓食用。

午三、利刀道等分三: 利刀道 劍葉林 鐵刺林

未一、利刀道

第三者,謂與此泥無間相鄰,有多利刀仰刃為路。

第三利刀道,與屍糞泥無間相鄰,有眾多利刀刃口向上成為道路。

彼諸有情,為求舍宅,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血,悉皆刺截,舉足之時,復生如故。

彼等有情為尋舍宅,又遊行至此,下足時皮肉筋血皆被利刀刺入截斷,左足下地,左足被刺穿,右足下地,右足被刺穿。抬腳時,雙腳又恢復如初。如是反覆感受雙腳刺截之苦。

近邊地獄眾生所行道路,非墊以石頭、鋪有水泥,更非平坦之高速公路,彼等行於以利刃為路面之道,備受痛苦,步步慘痛,唯有絕望哀號。假如受傷後不再恢復,皮肉不存,亦僅受一次苦,但每次舉足時又恢復如初,如是須反覆受苦。人光腳行於碎石路上,或被小刺扎腳,亦無法堪忍,更有富人徒步亦覺辛苦,出入車馬代勞,是故人對自身確有俱生愛執,微苦亦不願接受,何況利刀道之大苦。感召此苦之業因即嗔心,若造下嗔業,又未懺悔,將來必受此報。而今得人身時,有修行機緣,若仍未勵力斷除地獄之因,一旦墮入地獄,欲修行解脫亦無良策,必成如是日夜受苦之眾生。與地獄眾生相比,始知得人身何其幸運,此時不修更待何時?另外,念及如母有情正深受此苦時,理應發願救度。

未二、劍葉林

與此無間,有劍葉林,彼諸有情,為求舍宅,遊行至此,遂趣其蔭,纔坐其下,眾多葉劍,從樹而落,斫截其身,一切支節。是諸有情,便即地,來諸釐狗,摣制脊,而噉食之。

即取。裁也。

與利刀道無間相鄰者,即劍葉林。彼等有情為尋舍宅,一路遊行至此,見有一片悅意樹林,便迫不急待疾趣樹蔭。才坐樹蔭下,一陣風吹,眾多劍葉從樹上紛紛刮落,砍刺截斷有情身體一切支節,有情周身皆為劍葉所傷,痛苦倒地,爾時跑來眾多紫紅色獒犬,爭相啃扯彼等脊背,啖食彼等。

未三、鐵刺林

1、刺鋒貫身苦:

從此無間,有鐵設拉末梨林,彼諸有情,為求舍宅,遊行至此,遂登其上,當登之時,諸刺向下,欲下之時,復迴向上。由是貫刺一切支節。

與劍葉林無間相鄰者,即鐵刺林(鐵設拉末梨林)。彼諸有情為覓捨宅,遊行至此,見有樹林,急切攀上樹木。當向上攀登時,樹上一切刺鋒悉皆向下;欲向下時,一切刺鋒又回轉向上,手攀手斷,足踩足斷,由此刺穿身體一切支節。

2、大鳥啄眼苦:

次有大鳥名曰鐵嘴,上彼頭頂,或上其膊,探啄眼睛而噉食之。

復有大鳥名鐵嘴,紛至有情頭頂或肩臂上,兇狠啄食彼等雙目,有情痛苦悲號。

是等同是刀劍苦害,故合為一。

以上利刀道、劍葉林、鐵刺林等顯現之苦,同為刀劍苦害,故合為一種地獄。

午四、無極大河

第四者,設拉末梨,無間相鄰,有廣大河,名曰無極,沸熱灰水,彌滿其中。

第四者,即與鐵刺林無間相鄰,有一廣大無邊之大河,名為無極大河。河中充滿沸騰滾燙之灰水。

以下詳述無極大河三種痛苦。

1、墮入煎煮苦:

彼諸有情,為求舍宅,墮中煎煮,上下漂沒,如以豆等置大鑊中,以水彌滿,猛火煎煮。

彼等有情,從鐵刺林中脫離後,為覓舍宅,見無極大河後,便紛紛跳入,彼等被灰水煎煮,隨沸騰熱湯,不斷上下漂沉,猶如將豆等置於大鍋中,鍋中以水充滿,用烈火煎煮,如是隨翻滾沸水,豆子不斷上下漂沒。有情在無極大河中,亦如是隨熱水不斷旋轉。

2、獄卒遮障苦:

其河兩岸,有諸獄卒,手執杖索,及以大網行列而住,遮不令出。或以索羂,或以網漉,仰置熾然大鐵地上。

即羅繫捕捉。

無極大河兩岸,有眾多獄卒,手拿棍杖、鐵索與大網等,排列於兩旁,遮擋有情逃脫。獄卒或以鐵索將有情羅繫,或以大網將有情撈出,將彼等仰面置於熾燃大鐵地上。

3、饑渴所須苦:

問何所欲,彼若答曰:我等今者竟無覺知,然甚饑渴。便以極熱燒然鐵丸置其口中,及以烊銅而灌其口。

獄卒問彼等:汝今有何欲求?若答:我今無知覺,然甚是饑餓。獄卒便以鐵鉗撬開其口,放入極為熾熱燒燃之鐵丸。若答:我為乾渴苦惱所逼。獄卒便以鐵鉗撬開其口,灌以滾燙之烊銅水,如是烊銅水從咽喉至腹部,通徹而過,所經之處無不焦爛。

我等愛在炎炎夏日,酷暑難耐時,入河尋涼,此乃人之常情。地獄有情長時感受燒熱之苦,一直希求清涼,故從熱地獄得脫後,一見大河,便立即跳入,但在無極大河中,唯受熱水漂煮之苦,且兩岸皆有獄卒看守,無法逃離。被獄卒撈出後,身體置於熾燃鐵地之上,食熱鐵丸,飲烊銅水,無片刻享樂機會。是故,地獄眾生身心恒處苦受中,無片刻自由,剎那亦無法生起修法之心,確為無暇痛苦之眾生。

我等幸得人身,身心自在,實應自重,當分秒必爭,切莫隨意虛度光陰。作人一日之中的閒暇,地獄眾生億萬年中亦難獲得,此種自在之福報,彼等夢寐難求,確實較黃金如意寶珍貴,故當倍加珍惜,人生短暫難得,若未善加修行,一旦墮入地獄,爾時當何為?《入中論》中說:若時自在住順處,設此不能自攝持,墮落險處隨他轉,後以何因從彼出。現在具足順緣自在之時,正是蒙上師三寶加持,堪能修行之時,此時若仍未攝持身心,死後墮入地獄,毫無自在,隨業而轉,爾時以何因緣得脫?

此等皆如《本地分》說,其中復說近邊、獨一,二中壽量,無有決定,然其能感如是苦業,乃至未盡,爾時即當於如是處,恒受諸苦。

以上近邊地獄之內容皆按《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宣說,《本地分》又說近邊、獨一地獄,有情壽量無有定準。然可確定,乃至能感召此苦之罪業未窮盡前,爾時須要於如是地獄處,恒時感受彼諸痛苦。

辰三、寒冷地獄分三: 八寒地獄所處方位 分說八寒地獄受苦情況 八寒地獄之壽量

巳一、八寒地獄所處方位

八寒地獄者,謂從八大有情地獄,橫去一萬踰繕那外,是有彼處。即從此下三萬二千踰繕那處,有寒皰獄。次下各隔二千二千踰繕那處,有餘七焉。

八種有情大地獄橫向距離一萬由旬處,從此向下三萬二千由旬處,有寒皰地獄。寒皰地獄之下,每隔二千二千由旬,有一所地獄,如是有其餘七所寒冷地獄。

巳二、分說八寒地獄受苦情況

其中皰者,謂遭廣大寒觸所觸,一切身分悉皆捲縮,猶如瘡皰。

第一、寒皰地獄受苦情況:此地獄有情遭受深廣之寒觸所觸,身體一切支分悉皆捲縮,猶如瘡皰一般。

皰裂之中,所有差別,謂瘡卷皺,如泡潰爛。

第二、皰裂地獄中有別於寒皰地獄的受苦情況:即瘡皰卷皺,如皰破裂潰爛。

哳詀,郝郝凡,虎虎凡者,是以叫苦聲音差別,而立其名。

第三、 哳詀地獄、第四、郝郝凡地獄,與第五、虎虎凡地獄,是以有情為寒苦逼迫所發叫苦聲音而立名。

此等地獄有情除心識感受寒苦外,其餘皆凍成冰塊,無法動彈,唯從口中或喉間發出叫苦異聲。

裂如青蓮者,謂遭廣大寒觸所觸,其色青瘀,裂五或六。

第六、裂如青蓮地獄受苦情況:由於遭受嚴重廣大之寒觸所觸,有情身體一切支分悉成青瘀色,周身皮膚裂為五分或六分,狀如青蓮花。

裂如紅蓮所有差別,謂過青已,變為紅赤,皮膚分裂,或十或多。

第七、裂如紅蓮地獄有別於裂如青蓮地獄的受苦情況:即有情皮膚遭受寒觸,已越青瘀階段,進而變成紅赤,皮膚則裂成十瓣或更多,狀如紅蓮花。

裂如大紅蓮所有差別,謂其皮膚變極紅赤,分裂百數,或更繁多。

第八、裂如大紅蓮地獄有別於裂如紅蓮地獄的受苦情況:即有情皮膚變得極為紅赤,裂成百瓣乃至更多,狀如大紅蓮花。

如是次第、處所量齊,及諸苦等,皆是依於《本地分》說。

如是八寒地獄之次第、處所之量、諸痛苦等,悉按《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宣說。

《本生論》云:斷無見者於後世,當住寒風黑暗中,由此能銷諸骨節,誰欲自利而趣彼?此說住於黑暗之中。

《本生論》云:執無前後世之斷見者,後世將墮入寒地獄。爾時有情當住凜冽寒風與沉沉黑暗之中,以寒風能銷爛有情骨節,凡欲自利之人,誰願趣入此等處所?此論宣說八寒地獄眾生住於黑暗之中。

《弟子書》中亦云:無比嚴寒侵骨力,遍身慄戰而縮屈,百皰起裂生諸蟲,嚼抓脂髓水淋滴,寒迫齒戰毛髮豎,眼耳喉等悉寒逼,身心中間極蒙蔽,住寒地獄苦最極。

《弟子書》中亦云:無法比擬之嚴寒直侵骨髓,有情周身戰慄,冷得縮成一團。百皰生起破裂後,傷口處又生眾多蟲子,皆以利嘴嚼抓有情,有情周身脂髓淋漓。為寒苦逼迫,牙齒打戰,周身毛髮豎立。眼、耳、咽喉等部位皆被寒苦逼迫,身心中間因為寒冷而極度蒙蔽,神智不清,故安住寒地獄之苦最為難忍。

冬日嚴寒之中,我等常感受全身顫抖、皮膚起皰、牙齒打戰、汗毛豎立等寒苦。寒地獄有情所受寒苦更劇無數倍,以此寒觸影響諸根與心識,極大損壞眼耳等五根,心識亦由寒觸蒙蔽而昏厥。試想,若有人裸臥雪地,凍得全身發紫,失去知覺,世人皆會憐愍其苦,寒地獄有情日夜深受劇此無量倍之苦,無有間息,而此苦須延續億萬年,深重而漫長。我們人類冬有暖氣厚衣避寒,寒地獄有情無此福報,學人當常發悲心,念昔日母親正受此苦,應將福報善根施予彼等,發願有朝一日救拔彼等出離苦海。

巳三、八寒地獄之壽量

受如是苦經幾時者,謂乃至未盡如是惡業。

在寒地獄中感受此類痛苦,須經多少時間,即乃至未窮盡如是惡業之間,須不斷受苦。

此為總說寒地獄壽量是未盡業因之間。

此又如《本地分》云:生寒地獄有情壽量,當知望於諸大有情地獄有情,次第相望各近其半。

又如《本地分》所說:應當了知,八寒地獄有情壽量,相比於大有情地獄有情壽量,依次各為大地獄有情壽量一半。

按《本地分》講法,八寒地獄有情壽量分別為八熱地獄有情壽量一半。

《俱舍釋》中引經說云:諸苾芻,譬如此間摩羯陀國,納八十斛胡麻大剎,以諸胡麻高盛充滿。次若有人經越百歲,取一胡麻,諸苾芻,由是漸次容八十斛胡麻大剎速當永盡,然我不說生寒皰中諸有情壽,而能永盡。諸苾芻,如二十皰,如是乃為一皰裂量,廣說乃至,又諸苾芻,如其二十裂如紅蓮,如是裂如大紅蓮量,其一亦爾。謂乃至爾許壽量受苦。

《俱舍論自釋》中引用經典說:諸比丘,譬如此摩羯陀國,有一能容納八十斛胡麻之大篅(貯藏穀物之圓囤),篅中裝滿胡麻,後有人過百年取一粒胡麻。諸比丘,如是漸次而取,裝滿八十斛胡麻之大篅亦當速疾取完,然我不說生於寒皰地獄中諸有情壽量能夠永盡。諸比丘,如是寒皰地獄有情壽量二十倍,即皰裂地獄有情壽量,如是後後地獄壽量皆為前前地獄二十倍,廣說乃至裂如紅蓮地獄有情壽量二十倍,即裂如大紅蓮地獄有情壽量。即須於如是壽量中長時感受劇苦。

辰四、獨一地獄

獨一地獄者,謂於寒熱地獄近邊。《本地分》說:人間亦有。《事阿笈摩》亦說:住於近大海岸,猶如僧護因緣中說。

獨一地獄位於寒熱地獄近旁,《本地分》說:人間亦有獨一地獄。《事阿笈摩》(即《律本事》)亦云:獨一地獄有情住於大海岸邊,如同《僧護因緣經》中所說。

《俱舍釋》亦云:如是十六有情地獄,是由一切有情共業增上而成。獨一地獄,或由眾多,或二或一,別業而成。此等形相差別非一,處所無定,若河若山,若曠野處,若所餘處,若於地下,悉皆有故。

《俱舍論自釋》亦說:如是十六種有情地獄(八寒八熱地獄),皆因一切有情共業增上而形成。獨一地獄由多個、二個或一個有情之別業所成。此等有情形相差別不一(譬如,有柱子、樹木、門栓、笤帚等形相),其處所亦無固定,有在河中,有在山間,有在曠野,有在餘處,有在地下,以諸處皆有,故言處所不定。

辰五、如何將憶念地獄苦轉為實修

如是能感於彼等中受生之因,如下當說,極近易為。於日日中亦集多種,先已集者現有無量,是故不應安穩而住,應思此等深生畏怖,與彼中間唯除隔絕,悠悠之息而無餘故。

能感召在彼等地獄中受生之業因,如下業果中當說,此類業因離我等極近,容易造集,每日皆會集積多種,且以往已集之業因現已有無量,故在業果未成熟前,我等不應安穩而住,應思惟此等而深深發起怖畏心,因為我等與地獄僅隔一息之遠而無其他。

模仿《普賢上師言教》說一句:或許現在死亡便會降臨,誰亦無法確定明日是否成為上刀山、下油鍋之地獄眾生。

如是亦如《入行論》云:已作地獄業,何故安穩住?《親友書》亦云:諸作惡者唯出息,未斷之時而間隔,聞諸地獄無量苦,如金剛性無所畏。見畫地獄及聽聞,憶念讀誦造形相,尚能引發諸恐怖,況諸正受猛異熟?

如《入行論》所說:已造作轉生地獄之業,為何仍若無其事安穩而住?《親友書》亦說:造惡者僅在一息未斷之時與地獄間隔(一息若斷,則已成地獄眾生),聽聞地獄無量痛苦,汝心豈能如自性堅固之金剛般,無所畏懼。見地獄圖畫,聞地獄之描述,憶念地獄痛苦,讀誦地獄書籍,造作地獄形相,以此尚能引發恐怖,何況身心正感受猛烈的地獄異熟果?

生死苦中,諸惡趣苦,極難忍受,其中復以地獄諸苦極難堪忍,於一日中,以三百矛,無間猛刺,所有痛苦,於地獄中,微苦少分,亦莫能比。諸地獄中,又以無間苦為至極。

在諸生死痛苦中,惡趣痛苦極為難忍;三惡趣中,又以地獄痛苦最極難忍。譬如在一日中,以三百根利矛,連續不斷地猛刺,如是所有痛苦,亦不及地獄微苦之少分;十八地獄中,又以無間地獄痛苦最為慘烈。

《親友書》云:如於一切安樂中,永盡諸愛為樂主,如是一切眾苦中,無間獄苦極粗猛。此間日以三百矛,極猛貫刺所生苦,此於地獄輕微苦,非喻非能及少分。

《親友書》云:譬如一切安樂中,以自心永斷貪愛為最究竟之安樂;如是一切痛苦中,以無間地獄之苦最為粗猛。人間每日以三百尖銳長矛,極猛刺透身體所生之苦,比地獄微苦,無法喻其少分。

能感如是眾苦之因,唯是自內三門惡行,如是知已,應盡士夫力用策勵,輕微惡行莫令染著。即前書云:此諸不善果種子,即身語意諸惡行,汝應盡力而策勵,縱其塵許莫令侵。

能夠感召如是眾苦之因,唯是自己內在身口意之惡行,如是了知後,應當盡力策勵自己,即便輕微惡行亦勿令其染著相續,即如《親友書》所說:此等地獄惡果種子,唯是有情身語意之惡行,故汝應盡力策勵自己,即使極微塵許之惡業,亦莫令其侵入相續。

卯二、思惟傍生所有眾苦分四: 總說二苦 傍生之處所 詳說傍生眾苦 傍生之壽量

辰一、總說二苦

思惟傍生苦者,謂傍生中諸羸劣者,為諸強力之所殺害。又為人天資生之具,自無自在,為他驅馳,遭其傷殺撻打損惱。

《本地分》中宣說傍生兩類痛苦,即相殘之苦與無自在苦。此段思惟傍生痛苦,即從此二方面思惟。其首句宣說互相殘害苦,後句宣說無自在苦。

思惟傍生痛苦,即傍生中諸弱小傍生被諸強力傍生所殺害,感受種種相殘之苦。而且,傍生作為人天資生工具,自己毫無自在,被人天役使、驅馳,遭受損傷、宰殺、鞭打等損惱。

相殘之苦,主要指野生動物所受之苦;無自在苦,主要為家畜所受之苦。在野生動物王國中,弱肉強食,弱小傍生常為猛獸獵食,故彼等恒處惶恐不安之中,生命無甚保障。即便稍停休息,喝水吃草,皆須十分警覺,時刻提防猛獸襲擊。稍有鬆懈,即被猛獸吞食,血肉淋漓,最終唯剩骨架;所有家畜皆是人天資生之具,比如人類飼養家畜,或為食或為藥,或取其皮毛作衣,此等豬馬牛羊,毫無自在,一生受人驅使,須感受擠奶、馱運、閹割、穿鼻、耕地等役使之苦,在此期間尚有鞭打足踢等傷害,幾乎所有家畜最後皆被宰殺,成為人們盤中美餐。彼等如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勞改犯,至死皆為人役使,無半點自由。我等能安居樂業,身心自由,食睡諸行皆極自在,確比傍生幸運甚多。

辰二、傍生之處所

《本地分》說:與諸人天共同依止,無別處所。《俱舍釋》云:傍生謂諸水陸空行,其處根本是謂大海,餘者皆從大海散出。

《本地分》云:傍生與人天共處,此外無有其餘處所。《俱舍論自釋》說:傍生指水陸空行,其根本處所即大海,其餘傍生皆從大海中流散而出。

人類肉眼不見天人、修羅、地獄、餓鬼,傍生則與人同居一處,空中有飛禽,地上有走獸,江河湖海中有水族,傍生與人生存在同一器世界中。《新婆沙論》中說:傍生本依於大海,後流轉遍在諸趣。

辰三、詳說傍生眾苦

《親友書》亦云:傍生趣中遭殺害,繫縛打等種種苦,諸離寂滅淨善者,互相吞噉極暴惡。有因真珠及毛骨,由肉皮故而死亡,無自在故由他驅,足手鞭鉤及棒打。其中初頌,顯示總苦;其第二頌,顯示別苦。

《親友書》亦云:傍生趣中,須遭受殺害、繫縛、鞭打等諸苦,此等遠離寂滅之因——清淨善法之傍生,心識愚蒙,互相吞食,性情暴惡不調。有些傍生因為身支可供人受用而被獵殺、屠戳,譬如有者因珍珠、毛骨、皮肉等被人殺死,有者因可為人勞作、驅馳、運載而受苦,此等傍生無自在之故,被主人驅使,分別被主人用腳、手、皮鞭、鐵鉤、木棒等打撻。《親友書》此二頌中,第一頌總示傍生痛苦,第二頌別示不同種類傍生特有之苦。

以下分釋頌中難解之處。

言打等中,等攝驅馳及穿鼻等,此是依於由人非人作殺害等。互吞噉者,是約傍生眾同分中,所為損害。

打等字,包括驅馳、穿鼻等痛苦,即指依於人類與非人作殺害等所受之苦。互相吞噉,是指傍生在同分中所作損害。

換言之,傍生之苦,一類來自非同分之人類等,譬如,受人類殺害、鞭打、驅馳等,另一類來自同分,即被傍生吞啖等。譬如,山羊被鞭打是被人損害之苦;為狼吞食,即依於同分之苦。

寂滅淨善者,謂能證得涅槃善法。遠離此者,顯極愚蒙,不堪道器。

寂滅淨善:指能證得涅槃的清淨善法。其中寂滅是果,淨善為因,寂滅之果唯以清淨善法能獲得。遠離寂滅淨善,顯示傍生極為愚癡蒙昧,不堪為修道之器。

《辨中邊論》中宣說五果時,第一果即異熟果——“,由前世修善,今生獲得具足八暇十滿之人身,此即能行持清淨善法的道器,因為以暇身可自在修持三乘妙法,無內外障難。傍生卻非如此,以惡業障礙,受生為畜身,心識極其愚蒙,不能知言解義,故不堪為道器。譬如,對傍生宣講佛法,除極個別宿世具善根者外,確實皆如對牛彈琴,其心識暗鈍,無法聽懂,更不能思惟分析,故無法領納法義,趣入修行。譬如,人類中以滿業不善,有者生來弱智,即便一簡單之句亦表達不清,不具記憶、計算、推理、抉擇等基本思惟能力,其智力固定於一較低水準上。縱然老師使盡渾身招術,亦無法令其超越此水準。兩兩相比,傍生根器更劣。譬如,我等十分鐘內所說佛法,傍生一輩子亦不會明瞭,更不可能照此行持。再如,令其念阿彌陀佛,亦有口難念。故極愚癡,不堪為修道法器。

以人身能領會佛法義理,能心緣法義思惟,且可依法義串習,此即人身寶貴價值所在。學人須惜此福,將身心轉入善法中。

從足踢使,至以棒打,而為驅使,五事如次,謂馬水牛驢象牛等。此等是如《親友書釋》中所說。

此釋頌詞後二句。

從以腳踢驅使,乃至以棒打驅使,如是五種苦事之受者,分別為馬、水牛、驢、大象、牛等,即馬是被腳踢而驅使,水牛是被手打而驅使,驢子是被皮鞭抽打而驅使,大象是被人用鐵鉤而驅使,牛是被木棒打而驅使。包括其餘受五種苦事之受者。以上是按《親友書》注釋而宣說。

其餘尚有生於黑暗及以水中,老死於彼,負重疲勞,耕耘剪毛,強逼驅使。又以非一殺害方便,苦惱而殺,又受饑渴寒暑逼惱,又由獵士多方惱害。

此段列舉餘類痛苦。

傍生之苦尚有如下幾類,有些生於黑暗與水中,亦老死於黑暗與水中(譬如,有些生活在不見陽光的島嶼上,從生至死,皆處黑暗之中,見不到自己肢體,極其痛苦。),有些感受負重疲勞之苦,有些感受耕耘之苦,有些感受剪毛之苦,有些感受強迫驅使之苦,又有感受以各種殺害方法苦惱而宰殺之苦,又有遭受饑餓、乾渴、寒冷、炎熱等逼惱之苦,又有被獵人多方惱害之苦。

應於此等常懸畏懼,思惟眾多苦惱道理,厭患出離。

應對此等傍生痛苦,心中常懸畏懼,思惟眾多苦惱道理,由此生起厭患出離之心。

辰四、傍生之壽量

其壽量者,《俱舍論》云:傍生長經劫。謂壽長者,能達劫量,短則無定。

傍生壽量,《俱舍論》說:傍生壽量長達一劫。即指傍生中壽量最長可達一劫,譬如持地龍王、伊羅缽龍等。壽量短者則無固定,極短者如蜉蝣之蟲,朝生暮死,壽命不過一日。中間者長短難以盡述。

卯三、思惟餓鬼所有眾苦分五: 略說 分釋餓鬼飲食三種痛苦 餓鬼之處所 餓鬼之眾苦 餓鬼壽量

辰一、略說

思惟餓鬼苦者,謂諸習近上品慳者,生餓鬼中,彼復常與餓渴相應,皮及血肉悉皆枯槁,猶如火炭,散髮覆面,口極乾焦,舌常舐略。

思惟餓鬼之痛苦,即須如是思惟,串習上品慳吝之眾生,將轉生在餓鬼界中,彼等身心恒時與饑餓、乾渴相應。以常相應饑渴之故,皮膚、肌肉與血脈悉皆枯槁,如火炭般,頭髮散亂,覆蓋臉部,口唇極為幹焦,常伸舌舔唇面。

習近上品慳貪,即轉生餓鬼之業因。常與饑渴相應,即總說餓鬼苦受。餓鬼長年處於饑渴中,乃至慳貪惡業未消盡之間,無法擺脫饑渴之苦,故常與饑渴相應。我等為人,每日不愁吃喝,此即大福報。皮及血肉舌常舐略,是餓鬼以饑渴而變現之苦相。欲界眾生身體四大種須依飲食方能長養,餓鬼終日不得少許飲食,故皮肉枯槁,無有光色,形容憔悴,如焦木般。

 

 

春藥 2020-01-13 11:56:20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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