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5 22:14:16Chun Hao

靈交三境界

張國清

引言:舊約聖殿拜神獻祭時,分三大區域,亦即殿院、聖所、至聖所,而這三大區域與神交通之情形,正可譬喻爲個人靈修的三境界(林前3:16上)。

本論:

(一)殿院:聖殿四面相間隙地,并含聖殿廊下,任何人皆可來此,閑雜人自然多,趁機圖利(約2:13~17;太21:6~13;可11:15~18)。

靈訓:一心二用,沒入殿門(詩122:1~2)并且以敬虔爲得利門路(提前6:5)。

(二)聖所:又稱外殿(王上6:16上),或稱祭司之院(來9:6),進入此境比在殿院者還好。

靈訓:所有選民皆成祭司(彼前2:9~10),皆入此境,可惜單行祭司拜神之儀禮,即聚會、唱詩、查經、禱告,甚或一些特别聚會而已矣!與神靈交,并無真正深入密契。

(三)至聖所:又稱内殿,或大祭司之院(來9:7),真正屬靈聖殿中之大祭司是無瑕無疵的主耶稣(來7:28、26~27)「真正與神密相契」。

靈訓:唯有遠離罪惡,真正聖潔的人,才能如主耶稣般,進入至聖所,獻上真正的靈祭,達到真正的靈交(來10:19~23)。

結論:靈交達到至聖所的至善至美至密之境界,必能發揮義人祈禱之功效(雅5:1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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