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6 21:24:45高木

為什麼當選總統後的人都會腦殘?


馬政府上任以來,狗屁倒灶的事情真的很多。

經濟不景氣或許可以說是全球性的金融危機、總統退居第二線或許可以說是大家解讀憲法不一樣(這不知道這是哪家說法)。但是身為一個曾以法律為專業的總統,口口聲聲學人家談人權、講民主,在這次陳雲林訪台卻作了最糟的示範。

今天的馬政府也陷入了權力者的迷思,告訴反對者你們要守法、你們要申請集會遊行、你們不要進入禁制區。不管是民進黨政府還是國民黨政府,上任之前都對集會遊行法視為寇讎,但是成為執政者之後就選擇性忘記,躲在集會遊行法背後,用非法去抨擊一切的反對力量,用來大聲宣揚:公權力看到了!

當初口口聲聲說集遊法是惡法,現在國會多數不去修法,甚至用來作為合法/非法的根據,真的是令人無法苟同。這也讓我們知道司法釋憲者的責任重大,當初釋字445號解釋用「國家保護義務」去解釋許可制**,理由堅強與否當然可以公評,但是看到釋字理由書裡面寫面寫了:「經民意調查結果,並為多數人所認同。」就知道釋憲者角色錯亂。立法本來就帶有多數的性質,才需要司法去把關少數人的權利,試問多數意見還需要上街去集會遊行、示威抗議嗎?現在用多數作為法律正當化的理由,令人啼笑皆非。身為釋憲者,怎麼能夠如此輕率?

今天馬總統說:「不論是哪一種言論哪一種主張,今天在自由民主的台灣,都有發聲的機會,但是一定要採取,和平跟合法的方式,如果做不到,就不是一個民主國家。」乍聽之下言之鑿鑿,但是一個「管制區劃得那麼大」、「完全無法宣揚理念」的集會遊行根本只是廉價的施捨,沒有效用的集會遊行,鬼才想要。走上街頭的人當然就是要鬧,如果要大家乖乖的,那打2100全民開講或是大話新聞就好了啊。

許可制真的是行政權的利器,讓其濫擇誰是合法、誰是非法。我覺得不管是陳前總統還是馬總統,絕對都不是當了總統才腦殘,而是原本就對於這些公民自由權利的理解不夠。這是上輩迷信現實主義所必須要付出的代價,如果我們這一代不好好先反省這些問題,以後我們這一代掌權的時候,或許我們又要問,為什麼當了總統就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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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及內政部警政署之主張除與前述行政院之主張相同者予以引用外,並稱:集會遊行法對於集會、遊行之申請採用許可制,乃因集會、遊行固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惟其享有及行使,應顧及社會公益及他人之基本權益,集會遊行法為維護人民集會、遊行之合法權益,並確保社會秩序之安寧,課以事前申請許可之義務,於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並無不合。況同法係採準則主義,警察機關對於集會、遊行,唯有依法為准駁之處分,不得違法不予許可。採行事前許可制,既可使申請人有充裕時間準備,亦可使主管機關即時瞭解事態,妥為因應。社會學家對群眾危險性格之實證研究,亦認為有強化許可制之必要。在經驗法則上,對之實施事前許可規制,應屬必要,經民意調查結果,並為多數人所認同(節錄自釋字445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