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9 23:29:37高木

孔先生的討論第三棒


http://www.wretch.cc/blog/jedioscar/1483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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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a10235/28068833
再看第二棒的批評

我是第三棒,我要簡單回應(反擊)第二棒的論點
簡單來說,孔子的論述根本和第二棒討論的是不同層次問題
所以第二棒最後一段的結論是無法被證立的

1、孔子的論述我們如果用白話來說大概是:「想要四處討好、八面玲瓏的行為是不可取的。」(鄉愿,德之賊也)、「關鍵在於這個社群裡面,好品格的人喜歡他、不好品格的人厭惡、畏懼他。」(不如鄉人之善者善之,其不善者惡之。)

2、第二棒的前段主要論述是在批評:「鄉愿的概念在認定上不一定相同。」、「我們如何判斷所謂『善鄉人』,孰為『惡鄉人』?」

我們仔細來看,其實1、2兩者的論述兩者其實是不衝突的
若是套入法律人的語言,我們可以舉這樣的例子:
法律可能在規範上不保障所謂的「出於惡意」,這是一種立法上價值判斷的選擇(鄉愿的非價)。
但是法律上的規範不會去規範:我們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出於惡意,在訴訟裡這就是舉證的問題(如何證明一個人是否鄉愿)。

所以如果要否定所謂鄉愿非價這樣的說法
關鍵其實要提出更深層的論述

而且若是我們真的能夠判斷所謂的好鄉人以及惡鄉人
我們還會否定孔子作的這個初步的價值判斷嗎?
所以如果要批評,也只能批評說孔子沒有解決操作上的難題
(孔子是說:「眾惡之,必察焉﹔眾 好之,必察焉。」所以關鍵還是在於個人要親身去作判斷)
但是這個難題至今未解
要求一個兩千多年的人可以解決其實當然是一種奢求

而且這種初步而缺乏操作基準的價值判斷至今仍然可以被我們社會所採納的
我們仍然是認為如果一個存在某種自認為是正義的信念
但是因為為了討好別人、不惹人討厭
所以違背了自身對於正義的信念
我們多半還是會瞧不起這樣的人或予以非難
關鍵只是我們能不能知道他原本的信念是什麼

雖然無法拿出一個放諸四海的判準
但是最常見的例子可能是:原本在其書中暢談所謂的威武不能曲
但是碰到權勢者馬上就趨前噓寒問暖、馬屁十足
這種人一相驗證就現形了
我偶爾也是這種人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