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7 18:09:12Richtch99(黃純清)

花旗銀行犯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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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銀行犯罪證據

 

銀行是這個A,那個也要A,到處想辦法A,連動債重大瑕疵問題解決沒,保管箱丟財物可以不負責,還敢稱為保管箱金管會銀行局公然袒護銀行,檢察官們、法官們,還有高層的政府機關首長們,共同偏袒銀行,並違法袒護下屬枉法裁定或判決,聯合欺負百姓,你還看得下去嗎!?你還需容忍嗎!?你若忿忿不平!那就和Rich黃一起懲罰銀行,糾正司法

 

沒有Rich3年多來的逼迫,金管會銀行局是不會修改違約金條款,不會要花旗銀行吐出錢來!

 

請注意以下的部分證據及計算明細,都是鐵證,證明花旗銀行長久以來對客戶A錢無從狡辯!因為都是使用制式合約條款,用標準流程作業,並且都是用電腦化計息。

 

花旗銀行光是小數點直接進位,吐出77佰多萬元此項就可定罪!這還沒加入利息收益,也還沒以三倍賠償客戶。北檢及高檢檢察官們一字不提,都判簽結、不起訴、再議駁回,金管會銀行局蓄意用不對的銀行法小懲50萬元,這些爛官也絕對瀆職罪確定

 

比小數點直接進位A的更多項目如下:這樣也不起訴!

 

花旗銀行違法項目如下:(其他銀行可能也有類似情形)

()、將每期已繳的信貸本金4771以「新增消費」加入循環再收取利算。

()違法將手續費,逾期滯納金,前期利息計入循環,一再收取違法利息。

()閏年利息計算。本該以366天為底做計算基礎,卻以365天為底做計算基礎,在閏年期間每月向客戶們多收不法利息

()、帳單明細中,小數點沒有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卻是直接進位。光是這項花旗銀行就吐出77佰多萬元還沒加入利息收益,也還沒以三倍賠償客戶

()代償作業、雙享金作業,未匯出款項即開始計算利息

()、延遲寄發帳單。請核對你的帳單結帳日,與銀行的寄件日,信封或帳單上應該會有倘銀行未在結帳日的隔天寄出帳單又已收取這延遲期間的利息,那銀行就是違法(ps. 應該是所有銀行都有此違法問題)

 

聯絡電話:花旗銀行0800012345國泰世華0800508168匯豐銀行0800000098金管會銀行局89680899

 

要瞭解細節請看部落格貼文:

花旗銀行信用破產(1~2)

花旗銀行信用破產(2~2)

 

 

Rich   101,09,06

E-mail: richtch99@yahoo.com.tw

我的奇摩部落 搜尋:Richtch99 ; 花旗銀行信用破產 ; 台灣的司法?私法?

 

證據如下

(PS. 倘若看不清楚,請在圖片上按一下,即可放大顯示)

 

() ~ ()項證據:

20085月帳單



2008
6月帳單




 

 

20087月帳單







 

200810月帳單








()項證據還有: 2009VISA帳單,將手續費、逾期滯納金及前期利息加入循環計算利息。

 

 

()項證據:小數點直接進位。

 







 

()項證據:餘額代償作業、雙享金作業,未匯出款項即開始計算利息。

 





MASTER帳單978月、餘額貸代償確認信函 + 匯豐銀行978月帳單。

 

花旗銀行於200886就將未匯款給匯豐銀行的121,000元計入告訴人的帳上,而匯豐銀行978月帳單登載花旗銀行是在200888至郵局匯款,因200888是星期五,故匯豐銀行入帳日期是2008811日星期一。倘若花旗銀行依告訴人的委託,且於入帳日200886確實匯款給匯豐銀行做代償,加上郵局匯款作業,200887(星期四)匯豐銀行就可入帳。

 

因花旗銀行的虛列未匯款給匯豐銀行的121,000元計入告訴人的帳上,即開始向告訴人計算利息,而匯豐銀行又因為未收到花旗銀行的匯款,仍然繼續計算告訴人利息,致告訴人兩邊都要支付利息,造成告訴人5天的利息損失共132元;告訴人兩邊都要支付利息的原本應該僅有200886(星期三)這一天。

 

 

()項證據:延遲寄發帳單。

請核對你的帳單結帳日,與銀行的寄件日,信封或帳單上應該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