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6 18:56:22蟲子

[廣為人知的告白]-我想對廣告主說甚麼

 

氣溫屢創新高,剽悍與讓人飆汗的七月剛開始

我赴了一場約會

脂粉未施,期待找到真愛

果然是一場沒有承諾的結局:我給不起,對方要不到

其實說自己脂粉未施,未免有些心虛,也許是知道就算濃妝豔抹,也遮掩不了俗氣的過往吧,呵~這麼說的意思並不是指俗氣不好啊,畢竟也這麼多年了,連剛進舞場的小百合多年後就算還打著「冰清玉潔」的名號,也都要學會分辨酒的品牌聞出恩客的香菸味才算的上有點專業,更何況經常進出客即是天小廣告公司的我很想向對方正式道歉,不該在信件中任意透露出有壓箱寶的錯誤訊息,也想要向自己道歉,不過千百句話我都只能說給自己聽了

總之,對我來說,不管好事壞事,每件事都該有一些所得,這次的約會,我的所得是:我會想要對廣告主說些甚麼?

前同事想對廣告主說:xxxxx!

非前同事想對廣告主說:經常換,品牌會亂。[希望能夠讓廣告主正視換代理商對品牌(廣告?)延續造成的影響(吧)?]

那我想說甚麼呢?

髒話我是經常想說,不過對象不單是廣告主,任何事物都有可能,最毫無疑問的是昨晚叮咬我的蚊聲...

至於換不換代理商,才剛結束一大坨比稿的我,卻從沒想過比稿或是換代理商是不好的事,當然,除了把比稿當成洗錢,另有政治目的做掉原本合作的夥伴或是為既得利益者剷除競爭者之外。

也許是因為服務的客戶都不太放得開,出去的作品也都不是太天才,所以,一直認為,客戶比稿是應該,總是想:就說嘛!窗口硬要改,主管又獨裁,廣告方向歪七扭八,執行的汙七八糟,這次不比稿才怪!

甚至做到心虛的時候,會想:怎麼不比稿呢?這孩子(產品)長的越來越難看了,難道你們做父母的(客戶)都看不出來你們找錯整形醫師(代理商)了嗎?

(我服務過的某幾間公司剛好就有合作超過10年以上的廣告主憑良心說,我並沒有覺得不換比較好

不過,也有發現某一向表現精彩的廣告忽然魂像被掉包了似的,不像他自己,不三不四的時候,才知道換了個代理商,糟蹋了之前打下來的美好江山。

這時候,我雖然身不在楚,但心依然會為那代理商感到酸楚,一方面覺得客戶怎麼可以把廣代當成汽水條,吸乾了就丟!一方面其實又覺得,天下無不散的筵席,滿漢全席就算豐富,也沒有包括英國的炸魚薯條啊,客戶想試試天下盡嫌的食物,也是客戶嘴巴的權力啊,畢竟一輩子吃老媽的菜都會嫌膩了更何況是有使用者付費的...

至於品牌會不會亂?我不太清楚廣告表現對品牌紊亂之間的連結度有多大,因為很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茶x王之前廣告做得精采,之後改頭換面,對"品牌"本身,是沒有多大影響的如果要說哪裡有差,可能就是被廣告圈討論的象限從第一象限變為第三象限而已...

如果今天我,有宛如藝術品般優秀的作品,我也會對廣告主換代理商這件事感到無所謂嗎?我想我即使沒有忿忿不平,至少也要從鼻孔呼出一冷淡空氣以對吧?是吧?

不是啊!

因為代理商除了面對換不換代理商的廣告主外,有更多需要被說出來讓廣告主了解的困境,而這些困境,不應該因為廣告主不換代理商就不成立了,那些問題對於我來說,才是首先想要和廣告主溝通的。

(雖然我是代理商端的人,心也應該要很代理商,我就是沒辦法蒙著眼睛這樣想,有時會笑自己,藝術家的特立獨行為甚麼總是在和別人都不一樣的地方展現和著眼?怎麼竟然還會讓人以為我渾身商業,腦細胞長了霉成了樹上再也無法大鳴大放的死蟬?)

我從不認為廣告代理商可以挾著廣告圈裡的人覺得好的得獎的廣告就認為客戶就一定會簽上海誓山盟的合約,我一直站在這個圈圈的邊緣,看著圈圈裏頭被感動的人們,集體催眠似的互相鼓勵,他們看不到圈圈外的廣告主和消費者,即使,他們老是說,他們不是不會為客戶想的藝術家!

雖然,比稿很累!很煩!有時候一直做你覺得無謂別人更無所謂的輪迴

但是,天下父母心,花錢花力氣生下了孩子,誰不希望他好?當然,當孩子的褓姆也好老師也好,讓人不放心不安心不能將孩子身子骨挺立起來的,自然是要換的了。

不安全感有多煩人?我總覺得他是所有問題的來源,他讓廣告公司產生很多無謂的困擾,得不到施展,然後運氣不好的淪落至被解除合約的命運,運氣好又夠堅持則是一直把怒氣往肚子吞(夠大客戶夠多的話~就開除客戶...)

但這是一體兩面,充滿各自立場的,我一直覺得千萬不要以為尊重是廣告主天生的器官,那是因為你的客戶相信你,說玄一點,就像一個無限符號:頭咬著尾,尾注定著開頭,你以為他們是因為你的才華所以相信你?那也或許,是因為他們的尊重,你才能發揮你的才華呢!

我不視出錢的人為大爺,但服務業,服務大爺卻是不爭的事實,古代歐洲有錢人豢養藝術家為他們畫肖像,買畫資助藝廊,你可以說梵谷死後才成名,證實他的作品是真不朽藝術,但做廣告的就是肖像畫家,如果你視自己為安迪沃荷或是畢卡索,那他們也一樣在販賣他們的作品,只是有沒有信徒而已…(這一段簡直在自打嘴巴,我不正是個沒有市場的稱不稱得上藝術家都不知道的廣告文案嗎?呵∞∞∞∞)

也就是說,當廣告的一切都成為未知數時,不就是靠承諾去取得相信的嗎?

所以淺白的來講我想對廣告主說:廣告的事就交給我們吧!

以實際例子來講,之前服務過一個也是個品牌的食品公司,但很奇怪,該公司老是從各國蒐集而來眾多包裝,當然包括競品,要求我們進行模仿與抄襲,例如:品名的位置要如a牌;水果及水花的角度要如同b牌;包裝底色要和c牌一樣;字體設計要有d牌的風格即使這樣混搭出來的包裝,客戶依然不甚滿意,任由窗口經理總經理層層修改指定色票,結果產品差點因包裝死亡,負責的相關人士,走的走,離的離,類似的情況可以複製在文案、平面、CF、所有的廣告相關製作物上,這不是很讓人崩潰的一件事嗎?對我來說,一來這個客戶已經不信任代理商的專業了,二來,當廣告主覺得可以為廣告商決定廣告的呈現時,不正是換甚麼代理商來做都成立了嗎?

這樣的事,用三種不同的語言去說,軟硬兼施,只期望能讓廣告主能信任,軟的部分,感激廣告主是伯樂,請求他們持續相信你;硬的部分,傳達出:想要好效果,必須要先尊重代理商專業!

無論來硬的還是來軟的,前提都是:代理商的承諾!

就像愛情,男女交往時,無論雙方素行多優良(過去作品),想要真正的天長地久,不也是要拿"結婚"當作承諾?那承諾,很具體,即使沒有說一定會讓你對好日子,也會說至少不讓你難過,以這樣的承諾發想,我原本想要用新生兒的託付或是結婚的證言,但想的太做作,畢竟前提還是建立在我(廣告代理商)是個萬人迷,所以簡化為很簡單的霸氣和姿態:出來混的總是要還,想靠廣告讓商品成為狠腳色,就要懂得交給(門)道上的去布置!

一、市場競爭是場硬仗,商品需要好的教父(廣告),才上的了電視打仗。

Catch\硬仗需要硬漢打

     他不見得是個好孩子,但讓成為一個會打仗的硬漢。

畫面:教父手上抱著一個嬰孩

 





二、做廣告的都是個品牌,是個品牌就該獨一無二,不要再叫代理商抄襲了

Catch\1+1 2   你應該獨一無二

畫面:夢露與貓王經典裝扮,臉卻互換

 





三、好廣告能讓明星產品成為經典,品牌包裝,需要專業團隊

Catch(1)\天生麗質,也能更神奇

畫面:甫出道的夢露看著成為巨星的夢露,差別在於背後有沒有團隊





其實,畫面如何呈現根本不是重點,他可以根據概念,文字改變

而昨天,看了大衛歐吉沛的書後,我才知道我上面長篇都是廢話

他在<如何做一個好廣告主>一章中

列舉出來的15條原則中的第一條(1)免除代理商無謂的恐懼
就說盡了一切,而請廣告主思考要不要換代理商只是這個原則下的其中一個問題,之下還有
搭配的A~J點自問題...

我絕對不能說我看到的點跟大衛一樣,但我真的很高興看到他看到的和我一樣

因為在這這一章之前,他先討論的,是<如何掌握廣告主>

其中所提出更多更具專業更有道德而非只在見仁見智的創意上為廣告思考的精神

似乎和恆星一樣,即使耀眼,卻也不敵時間與空間的遙遠而漸漸式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