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6-17 16:52:48漂浪


 自己承認吧。我今天早上當小偷。

 地點在辦公室。時間差不多一個小時。
 被偷的對象,就是我的老闆。
 原因就是不爽。所以我利用辦公時間,偷偷給它上網。

 前天,男同事用很羨慕的口吻說,晚上應酬遇到小老闆,帶著六個美眉。
 六個!他形容,好神勇喔!
 神勇嗎?我覺得肉痛。因為我們已經整整三年沒調薪了。
 老闆說,經濟不景氣呢。
 小老闆在酒店擺闊的姿態,倒是景氣的不得了哩!

 其實,對於酒店、酒廊、酒吧、酒樓,我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

 有人說,沒上過酒家的,不算男人。我不算男人,可是也上過酒店。
 只是想不通,花那麼多錢,究竟有什麼好玩?
 當然,也可能是因為我在場,眾男士們不方便玩。

 也好像沒什麼好吃的。都是一些烤魚乾、開心果,也有高檔的鮑魚粥,可是並不怎麼樣。
 曾經在酒店吃到很棒的鴨舌頭。打聽之後,發現產地就在圓環旁的南京西路,青春藥局旁邊,總是有位老太太坐鎮指揮的狹長小店。
 買回家吃更划算。夏季綠竹筍上市,他們還有非常夠味的滷筍子可以嚐鮮。
 有次,帶個朋友去採購,一口氣買掉一千多元。

 挺誇張的。不過,再怎麼會吃,也沒有把錢花在酒店美眉那麼費本。

 而且還吃不飽。上回,到某個政治人物家裏吃宵夜。一坐下來,他就對佣人說,先給我上一碗白飯。
 晚餐沒吃飽。他解釋。
可是,回家之前,他明明已經趕過好幾攤酒店之類的外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