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9 17:19:06三十行動

「保障資訊自由 開放市場競爭」--三十行動對電視服務模式意見書


一、本澳現時的電視節目及信號質素情況

  自從政府向有線電視支付高額轉駁費用,有線變相接管全澳的電視網絡後,雖說初步解決了版權問題,但仍有不少地區有信號不穩定的情況,數碼頻道的信號比模擬頻道更尤甚,居民收看電視的權益並沒有得到顯著改善。
  可見,在明年四月有線結束專營權之前,居民都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即使經濟條件許可,也只能無奈接受有線獨家經營的收費電視服務,無法作出改變。

二、 澳門未來的電視服務發展方向

  以澳門目前的情況而言,開放「收費頻道」服務是大勢所趨,營運商之間透過競爭改善服務質素,讓居民能有價格相宜、節目類型多元化的電視服務選擇。而由政府管理的「開放頻道」及「基本頻道」模式則以保障居民的資訊權益為目的,減低新模式對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確保新舊模式能夠平穩過渡。

三、對於三種頻道模式的意見

  研究方案提出未來將有「開放頻道」、「基本頻道」與「收費頻道」三種模式來提供電視服務,以下是我們對三種模式的一些建議;

關於「開放頻道」:

  「開放頻道」就是居民可自由接收的電視頻道,如要確保信號穩定、覆蓋全面而且費用全免,那麼信號的發射設施應該由政府出資建造、營運及維護。屆時居民只要有相關設備即可自行接受,無需向電視服務營運商支付額外的接駁費及月費,而當中所收到的節目也必需靠政府出面洽談版權,避免出現過往的版權糾紛。但以本澳的地理情況而言,我們對於「開放頻道」能否全面覆蓋全澳各區存疑。
  「開放頻道」必須包含澳視澳門、澳門資訊、澳視葡文、澳視高清等公營電視頻道。亦應該加入本澳其他電視台頻道,例如蓮花衛視及澳亞衛視。基本上,就是要保障居民能夠免費及自由地接收本地資訊,不受任何限制。
  誠然,政府自身未必有條件管理相關設施,因此,可能需要將服務外判給公營電視台或者電視服務營運商,至於是否有需要分區及分標段來外判,需要視乎本澳實際地理情況及工程技術水平而定,但為了避免營運商只選取容易處理或利潤較高之標段而使部份地區失去服務,設計標段時應有效分配。

關於「基本頻道」:

  「基本頻道」應包括澳門本地的所有電視頻道,以及部份內地頻道(例如中央電視台),至於居民慣常收看的「香港四大台」(TVB、ATV、WORLD、PEARL),絕不能成為個別營運商的獨家頻道,必須由澳門政府向香港政府及香港電視台提前進行版權協商,將之納入「基本頻道」。目前尚有許多內地電視頻道都無法轉播,就連澳廣視已購入轉播權的中央電視台頻道,也因版權問題而無法觀看,令部份居民與周邊地區社情脫節。政府應以保障本澳居民的資訊接收權為主要目的,凌駕於商業考慮。
  與其餘兩種模式不同,「基本頻道」與現時大部份居民使用的服務形式最接近,新的「基本頻道」模式或者會由政府出支承擔建設及維護費用,屬於公營服務,然後外判予一間或多間營運商負責營運,由政府決定是否向用戶收費,如有收入,則全歸政府,類似於巴士服務模式。

關於「收費頻道」:

  開放「收費頻道」市場是大勢所趨,政府在批給「收費頻道」牌照擔當主導角色,確保申請及審批程序公開透明,以便公眾監督。並確定申請者具有足夠能力持續提供具質素的服務,避免重現維澳、非凡及巨龍等因為經營失敗而影響公共利益的事件。
  發牌時訂定合約,對營運商的利潤作出合理限制、要求達到一定的覆蓋率、確保信號穩定、明確處罰機制,並嚴格執行,將有關資訊公開讓公眾監督。持續監管服務質量,創設公平營商環境,避免出現大財團跨界別壟斷市場的情況。

四、其他意見:

●政府必須確保重要的資訊頻道不會被個別營運商所壟斷。
●若將「基本頻道」及「開放頻道」的建設及維護外判予營運商營運,需符合一定的利潤限制,而對於覆蓋率及信號穩定性亦需要有明確處罰機制,以監督營運商的服務水平。
●考慮到將來有可能有多於一家營運商,為確保居民接收資訊權利,應禁止營運商要求客戶只能接受其公司的獨家服務。
●三網融合為大勢所趨,將固網、互聯網及電視網交由不同公司經營,其實已不符合未來發展,亦不便居民日常使用。政府應加大力度推行三網融合。
●網絡電視現正逐漸流行,愈來愈多人透過Apple TV及小米盒子等裝置將信號傳輸至高清電視機上,收看世界各地的視頻和電視節目。未來本澳需要發展高速穩定的互聯網技術,保障居民在這方面的需要。另外,因此而衍生的法律及版權問題亦需要及早釐清,以免再次後知後覺,重蹈覆轍。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