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8 11:34:30三十行動

聯校共用澳大原址,培養本澳未來人才



  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已於去年七月二十日交付特區政府,意味著其位於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的原址即將騰空。去年十一月中旬,行政長官崔世安於施政報告中強調重視人才培養長效機制,亦重申澳大原址將繼續擔當文化、教育及培訓用途,不作商業用途考慮。本會認同澳大原址應留作培養人才及教育之用。然而,政府至今仍未公佈澳大原址的具體使用規劃,接獲的申請詳情也未有公開。故此,本會對澳大原址的未來規劃,提出以下意見:

一、利用原址建立「大學城」:鑒於現時澳大原址的面積及規模,若只交由任意一間現有的高等院校使用,資源將無法有效配置,未能充份善用空間,造成地廣人稀的情況。現時,仍有公立高等院校面對教學空間不足的困境,如澳門理工學院及旅遊學院,需要在外租借教學空間,地點分散,設備參差,無法營造良好的教學氛圍。因此,本會建議按教學水平及發展需求,將澳大原址分配予本澳各教育機構。首先優先安排予公立高等院校,再租借予其他教育機構,建立一個類似「大學城」或「教育社區」的地方。

二、聯校共享資源,各取所需:部份校園設施,如餐廳、綠化休憩區、文化康體設施、演講廳及停車場等,由政府作主導管理,供各校共同使用,以便有效使用空間,亦有助各校師生交流。圖書館可參考香港的「聯合圖書館」概念,在藏書足夠前提下,各校共同使用,以便學生使用圖書,同時有助其接觸多元資訊。
   
三、以培養本澳人才為目標:為實現施政報告培養本澳人才的目標,分配校園空間時,除了考慮教學發展需要外,亦應以教育本地學生為優先考慮,以學校招收的本地學生與非本地學生比例作為重要參考,保障彌足珍貴的教學資源能優先滿足本地學生所需,為澳門未來培養人才。政府亦有責任對高等教育發展作出整體規劃,並結合人口政策及城市承載力等實際情況,作出更完善的長遠計劃。

四、保留原來建築,承傳高教歷史:澳大原址承載著澳門高等教育發展的歷史,校園內的建築群都富有特色,當中不少是由知名建築師設計,也承載了善長人翁的心意,有些教學樓更是不久前才新建的。在不改變教育用途的前提下,暫無拆卸或重建的必要,只需在內部稍加改造便能繼續使用。故此,原址無論交由何者使用,都應保留原來的建築,並確保校園內的主要景觀不受影響。若他日有改建的需要,亦必須考慮其文化及歷史價值,方可作出定奪。

五、用途公開諮詢:高等教育影響重大,行政長官閣下曾表示就原址用途全面聽取居民意見,因此應就此事作出廣泛諮詢,以優化原址使用的具體細節,並公開申請使用澳大原址的申請者資料,讓公眾能全面地考慮,提供合理意見。另外,規劃澳大原址未來用途的同時,應連同氹仔北區的規劃一併考慮,並透過即將生效的城規法作出一個全面的整體規劃,讓區內的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設施及住宅建築能夠相互配合,減少衝突。

澳門三十行動聯盟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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