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2 20:45:35MR.7
殺人
我要談論關於殺人的議題。
殺人?不就是某個人殺了另外一個人罷了,有啥好特別去討論的?
「殺人動機為何?」一個最常見到的問句給予了殺人一個意義。動機,暗示著殺人這個動作存在著因果的關係:一個心理因素導致了這個殺人的行為。
原來某種形式的唯心論,時常伴隨著殺人事件上演。
然而,這是警官與檢察官所給予的詮釋。這是為了給予受害家屬、社會或者政府的威信一個交代嗎?
有趣的是,有時,所謂的犯人也會尋求一個犯罪行為的理由或藉口,無論他是被檢警誘導,或是自身在尋求脫罪的可能。然而,無論如何,這些後來發生的事,頂多為殺人這一行為多添加幾筆色彩罷了。
那麼,誰來告訴我殺人這件事意味著什麼?
停,一旦我們多說了什麼,我們都淪為「後來發生的事」。那麼……
「你有權保持緘默。」
但是,緘默可以維持多久?到了法庭若都不說話,結果為何?
很顯然地,無論我們的動機為何,我們離殺人此一事件太遠。我們始終是在替這張死去的臉補妝,然而我們始終不曾、甚至不敢正視這張死亡的面相。這張死去的面孔,就是我們過去殺戮時的面孔。這張臉,原來或許是猙獰的、甚至是興奮的,但如今他已蒼白了,因為我們已徹底否定了他,他死了。
對於殺人這件事的每一個說詞,都像炙熱而凝滯的空氣,讓這我們所謂的兇手,快速的腐爛,並發出陣陣屍臭。我們說,兇手殺死了某人,而我們的每一個說詞、每個動心起念,都在殺害兇手。
我們殺了人,並無時無刻,殺了自己。
「你們殺人的動機為何?」有人這樣質問我們。
(圖為瑪莉蓮曼森,很殺的歌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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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看來大家都很忙厚~
小菇也要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