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10:16:19淨植

本性成就人:我單槍匹馬戰勝司法陷阱

本性出賣人,本性也可以成就人。警方基於前者,操控臥底、設計司法陷阱,而我基於後者成就自己。

 

那時2004年,我剛剛南下廣東謀生,在東莞長安的一個台資電子廠工作。入職後也就一個多月的時間吧,在一個休息日我外出時在路上遇到了幾個普通的年輕人。好像三男兩女,具體的記不清了。他們表現的很熱情,說都是離家在外打工的、工廠還都在這附近等等。我當時問過他們是哪個廠的,他們說是不遠處的一個護膚品廠,我聽他們說的位置,就有一個疑惑,我雖然在此處的時間不長,但是根據我一個月以來的瞭解,我們這附近都是電子廠,做生意的人喜歡紮堆呀。怎麼會冒出一個不相干的護膚品廠,而且他們說的具體的工業區名稱,我居然沒聽說過??這怎麼可能?如果真的像他們說的這麼近的話,肯定聽說過。這些小疑惑很快被他們的談話沖淡了。

 

聊天中他們說他們生產線上,每天都要甩下很多貨,他們本廠的員工可以拿來自己用,還說他們也可以幫我拿,就當交個朋友……。我記得我當時沒同意,我對他們說“你們拿了算是自己用,你們幫別人拿不就是偷了嗎?我不同意”。講了一會,我們就散了,各趕各路回廠了。

 

我當時想法很簡單,我不貪這個小便宜,我當時根本沒多想。我都沒想到,我在一念之間躲過了一次警方精心設計的司法陷阱。比如,他們從某個廠裡偷出一卡車,然後送給我一瓶,然後他們被抓了,把我供出來,那我不是順理成章的被捲進大案裡面去了嗎?因為他們是為我偷的??

 

這是一個典型的司法陷阱。作為鎖定目標的受害人(指我)並不需要參與任何違法行動,而我能接觸到的就只有那幾個年輕人。而這個案子有多大,全憑員警認定。那幾個年輕人對我說的地方根本沒有、這個廠也是不存在的,我一個人也不可能去驗廠。只需要我同意,他們就會被抓,甚至贓物都不一定有實物,也可以有實物,具體怎麼回事還不一定。等到把我捲進去以後,他們幾個年輕人都是事先簽過刑事豁免起訴書——他們是臥底員警,有臥底檔案的,到時候肯定會沒事。而真正需要處理的就剩下我了。至於臥底們牽涉的貨物總額是幾萬?幾十萬?幾百萬?上千萬甚至更多?要多要少?那可就都憑警方(包括臥底)人為認定了。

 

說我這個受害人要是不入圈套怎麼辦?對啦!這就是這個陷阱的關鍵。如果受害人的本性是貪小便宜的,定會落入這個陷阱;而如果受害人像我一樣不貪這一點小便宜,當場拒絕臥底員警的話,那他們就沒辦法了。此後這幾個人我再沒見過,可見他們是專門朝我來的,員警從多久以前就開始栽害我了?不要以為沒有出名就沒有成就,沒發財、部當官就沒有成就嗎?我單槍匹馬戰勝司法陷阱也是成就啊!

 

說起來,一個人的名氣、財富、社會地位等等,都是後天得到的,表面的東西;真正保護自己立於世間的是先天的根基。本性成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