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8 16:54:54lawnet880880
偷排廢水 罰款提高50倍
上市公司日月光偷排廢水案引起社會嘩然,立法院程序委員
會將「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排入本周五(12月20日)院會
議程,提案的立委表示,將把現行罰款上限60萬元提高到
3,000萬元,並明文禁止埋設暗管、惡意繞流,違者可處連續罰。
根據現行水污染防治法,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
違反規定者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
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立委指出,該法目前最高只能
罰60萬元,對營業額高達上仟億元的公司,罰鍰與其規模及造成的
損害不成比例,提案修法將罰鍰提高到3,000萬元。
對許多廠商經常埋設暗管、惡意繞流排放廢水,現行水污染防治法
在母法中並未明定罰則,只在子法規範,立委也提出修法新增規定,
未來埋暗管使污水未依核准登記的收集、處理或排放,將可罰50萬
到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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