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2 05:46:00冠潔

Plagiarism

前陣子無論是台灣文學圈或日本插畫界都爆出抄襲問題。很多人說不應該去借用別人的點子,這句話當然沒錯,但身為也算是曾經有寫過一些東西的人,我想要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

我覺得挪用/模仿別人的作品,沒有不可以。(嘿炎上發言但大家冷靜看完拜託)

身為國小作文常常寫到被老師懷疑抄襲或父母代筆、還曾經被找去導師辦公室現場出題當場寫以證明作業真的是我自己寫的人,我從國中開始有意識地嘗試寫作,但那些看似「原創」的故事,全都有我當時喜歡的作品的痕跡。

在《新世紀福音戰士》和《鋼彈W》的影響下、我寫過一篇少年少女開著大型機器人戰鬥的青春校園故事;曾經有一篇連我手邊都因為硬碟壞軌而原檔消失沒有留底的關於生化人與人類之間的衝突與共存的近未來短篇,充滿《B't X 鋼鐵神兵》的影子;在「同人二創」的概念還並不成熟的時候,我就開始以《幽☆遊☆白書》的世界觀和角色寫故事。我模仿過張曼娟用描寫景物來反映角色心境的優美筆法、王文華每一句每個段落都要押韻的文字遊戲,甚至外國文學譯本中各種翻譯腔的倒裝句,五專時也常拿校刊中的得獎作品以及喜歡的歌詞自己做衍生改寫。

我在這樣的過程中學會如何用文字堆砌成有結構的敘事、學會怎麼描寫角色的性格,發現文字的音調節奏會影響閱讀的感受、所以每次下筆都字句斟酌。

學習都是從模仿開始的,剛起步的時候要突然從零創造只屬於自己的東西,是絕對不可能的。

但重點在於你必須搞清楚,挪用了來自他人元素的作品,可以使用/發表的分際在哪裡。

在《Finding Forrester》(心靈訪客)中有一段,是Forrester讓主角學習怎麼開始寫作時、拿了一篇文章叫他照著打字,等到自己的文字浮現出來、再打出自己想寫的文章。

但因為主角寫完之後自己很喜歡這篇文章,即使Forrester叮嚀過在這裡寫的東西都不能外流,他還是把那篇文章交了出去,結果被老師發現那篇文章的第一個段落、跟Forrester早年曾經發表過的作品一字不差,因此遭到抄襲的指控。

我覺得這個段落就是非常好的範例。

當然不只字句,無論是設定、故事走向或概念,當作品中的重要元素是來自於他人,這個東西就只能是「習作」。可以在自己的地方發表(而且我一定會註明靈感來源)但絕對不能當成屬於自己的創意拿來投稿或商業販售。(至於同人二創是另一個灰色地帶我們先不談,但我認為所有做二創的創作者都應該要有自己處於灰色地帶的認知不要白目踩官方的線)

真正會被批評是「抄襲」的,都是越過了這一條線。

仿作跟致敬又更幽微了這個就讓專業人士去區分(當然最明確的分別在於仿作跟致敬是會希望讀者能看出來、但抄襲是深怕被人看出來的)我自己是覺得仿作致敬在某方面來說跟反串很像,成功的反串會讓人會心一笑、失敗的反串就是自己淪為笑話。功力不夠不要輕易嘗試,好好講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