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8 09:58:20鵝爸爸_大衛

獨特而分別策略 讓情障生融入普通班(99年11月12日)

文/孟瑛如(新竹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在融合教育的教學現場,顯性障礙的學生在融入普通班過程中,通常較能得到諒解與協助。例如:對於肢體障礙生,老師通常不會要求他體育課得優等;對智能障礙生,會適度降低課業的要求。但隱性障礙的學生在融入普通班過程中,老師卻常會針對他的障礙點去要求。

  例如:學習障礙生反而會被要求主科學習要佳,而忽略其實他的藝術天分可能是讓他融入班上的利器;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老師會希望他安靜坐著,而不會想到應給予他規律的運動習慣或合法的活動機會,讓他在宣泄精力後,能安靜坐在課堂,融入教學情境。甚至容易忽略有些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會出現季節性情緒障礙的問題,是因為當人體在不能接觸到充足的自然陽光時,進入眼睛的光線無法刺激松果體分泌容易讓人產生正向情緒的血清素,反而會讓人體內的褪黑激素一直無法下降,產生各種生心理的健康問題,如同人們在日照較短的冬季常會心情較低沉。

  對於帶著先天易受正常同儕排擠特質的情緒行為障礙生,融入普通班時,老師不宜採取消極隔離,例如:要大家不理他,或將他的坐位排在班級最後面的空間,也不應採取違反他行為特質的嚴格常規處理,讓他被標籤後難以交到朋友。

  依筆者的觀察,大部分普通學生都知道班上哪些孩子「怪怪的」,也明白他們一時之間不可能改正,建議老師在處理相關問題時,儘可能秉持「情感贊同、價值中立」原則,給每個學生獨特而分別的愛,協助普通生了解「沒有問題學生,只有學生問題」的概念。情緒行為障礙生只是問題比一般人要多、廣,或嚴重,他也很想努力克服自身的情緒問題,但需要大家的協助及策略。

  情緒行為障礙生在普通班上常是大家告狀的對象,但建議老師不一定每次糾紛都要處理及論斷是非,因為普通生和情緒行為障礙生的日常衝突,常沒有是非對錯可言。例如,情緒行為障礙生可能因空間感不良,或力道難以拿捏而去碰撞到普通生,普通生會感到對方是故意挑釁,因而產生衝突,如果教師每次都要判定誰是誰非,可能淪為各說各話,或造成師生溝通問題。

  在校園中,最常見到一個學生可能鼓足勇氣跟老師報告:「老師,甲同學又亂發脾氣跟摔東西,還丟到我!」但正繁忙的老師可能立即反應:「你去把他叫來!」所以告狀的孩子須暴露身分去找肇事者,還要負責對質。這種場景,就如同一個哭泣慌亂的人跑進警察局報案:「我被鄰居毆打了!」坐在服務臺後的警察,因為司空見慣而立即反應:「你去把他帶來!」的荒謬景象。但這樣的景象卻經常在校園中上演。

  當一個恐懼的學生和一個憤憤不平的學生站在老師前面,老師的處理通常是「鋸箭療法」,說:「甲同學,你剛才有沒有亂發脾氣跟摔東西?還丟到乙同學!」甲同學回答:「我沒有……」或「乙同學也有丟我!」老師繼續說:「如果你沒有做,乙同學怎麼會跑來跟老師說?乙同學,你說有沒有?」因為下課只有十分鐘,老師可能快速決定採信乙同學的話,而處罰甲同學,造成甲乙兩人結下梁子,日後可能會有更多告狀行為。

  還有一種可能,因老師釐清不了雙方間的糾紛,決定兩個都處罰,造成雙方都覺得老師不公平,日後採私下解決的方式,而不再讓老師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