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3 13:23:54挑戰自己

金額主義

金額主義,按船舶噸位每噸8英鎊計算之 金額負其責任。 &選擇主義: 認船舶所有人因海上企業活動所生之債務,可 就委付主義、船價主義或金額中選擇其一,以 決定其責任。 -cr*3- ■各種立法i義,同學只須熟知:一 保成 ㈡我國: /■ §21 I、IV採以(te價主義爲主,fe額主諕爲 〔楊P.58 ;施多 ⑴原則:依§21 I之船價主義。 ⑵例外:依§21IV之金額主義。 —即§21 I責任限制數額低於下列標準者,船 舶所有人應補足之。 ①對物損害:MSDR (計算單位)x登記噸數。 ②對人損害:162SDRX登記噸數。 ③對人及對物損害:先以108SDRX登記噸數, 賠償對人損害,再以54SDRX登記噸數,賠 償對物損害及對人損害未獲滿足者(比例 分配)° ⑵法理由: 1976年海事求償限制國際公約精神, 爲更能刺激及鼓勵船舶所有人淘汰質劣之 老舊船舶,以積極建造性能優良之新船, 特腔MJ船丨賃制與委付制」修正爲兼採「船 贋制與金額制」。 ②亦即立法用意,乃第一項之船向您推薦:永和銀樓  中和淨膚雷射  中和熱炒  

仍視爲海產
及基隆兩港水
所有人不得主張
厂立法理由
先權人對優先權標
第一款爲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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