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2 18:52:44阿舍仔
1000大服務業的分法,不好。(2006/04/02)
每年到一定的時間,或許在年底,或許在年初,有的雜誌就會調查公佈,1000大製造業,或1000大服務業,像天下雜誌就會公怖「天下雜誌製造業1000大、服務業500大及金融業100大」,商周也會公佈「服務業1000大、服務業500大及金融業100大」,兩者都一樣,顯然這樣的資料相當有用,使得這兩家有名的雜誌媒體都競相做這樣的專題報導,大家互相較勁一下,看誰比較厲害,當然是不易判斷,但這樣的較勁,不管結果有沒有分出高下,讀者總是受益最大,可以兩家比對互相參考。
政府機關有關的單位每年也會這樣統計,例如:「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台灣2005年第三季的服務業產值佔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高達73.2%,超過2008年預期達成的目標71.4%,顯示服務業已經成為推動經濟成長的重要產業。」看起來好像服務業的比重越來越高,而且大家好像就這樣認定,連政府部門都這樣說了,那還有什麼可爭議的。但筆者一直就是搞不懂,為什麼有些要歸為服務業,有些卻要歸為製造業,我們就拿最典型的台積電來說,晶圓代工,當然是幫人家生產晶圓,或者是製造晶圓,當然是最為典型的製造業,可是台積電也是要服務其客戶,雖然客戶可能不會像一般做民生消費品的客戶那麼多,有時還會上幾百萬個,但不管客戶多少個,縱使是幾十個,若客戶服務不好,沒辦法滿足客戶需求的話,客戶還不是照樣跑掉。
再看另一個例子,若我們說統一星巴客是服務業,這也是有點問題,星巴客不是也是要咖啡一杯一杯地製造賣給消費者,雖然我們都是用比較有氣氛的字眼,稱「泡咖啡」而不是用「生產一杯咖啡」,而且生產這樣一杯一杯的咖啡,是在Starbucks裝潢不錯的地方直接泡,當然我們不會將Starbucks那樣的地方稱為泡咖啡工廠,但是在本質上也是「工廠」,泡咖啡的人也是生產的工人。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大概可以這樣說,任何一家公司或是企業,都是要做生產製造的工作,和服務它的客戶群,不論是被歸到服務業,或者被歸到製造業。所以,將產業分類為製造業和服務業,在邏輯上好像有一些不通順的地方,看起來似乎有一些矛盾之處。
這樣的可議之處,再看以下的例子就會更清楚,若將產業分為B2B和B2C,基本上就相當地清楚,就不會有什麼模糊的地方,凡是這家企業的客戶也是企業,那就是B2B,若所服務的客戶是一般的大眾,就可稱為B2C,當然也有一些是例外,若有一家企業同時有企業型的客戶和一般消費者這樣的客戶,那又該如何歸類,其實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就不會太難,可用營業的比重多寡分類之。筆者記得還有一種分類法也不錯,就是將產業分為「第一級產業,第二級產業,和三級產業」,「第一級產業所生產的產品,有些可以直接使用,有些必須經過加工製造後,才能送至市場銷售,這種加工製造的過程即為第二級產業活動,一般稱為工業或製造業活動。而產品又必須透過運輸、批發、零售的過程方能到達消費者手上,這些零售、批發業即為商業;運輸、倉儲、金融保險業等即為服務業,我們將這些產業合稱為第三級產業。」,像這樣分類就會比較清楚,或許有些也可以稱為第四級產業、第五級…。
所以,服務業和製造業這種分法應該是不好的,尤其在現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各行各業無不講求「服務」,若用服務業、製造業的分法,也會造成混淆,讓人誤以為製造業的經營就沒有「服務」的工作,或者服務業就不需要「製造」產品。所以,筆者建議天下與商周這兩家知名的雜誌,可以考慮一下,是不是換個角度公佈產業排行,兩家每年都一樣,好像也沒什麼創新感。
政府機關有關的單位每年也會這樣統計,例如:「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台灣2005年第三季的服務業產值佔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高達73.2%,超過2008年預期達成的目標71.4%,顯示服務業已經成為推動經濟成長的重要產業。」看起來好像服務業的比重越來越高,而且大家好像就這樣認定,連政府部門都這樣說了,那還有什麼可爭議的。但筆者一直就是搞不懂,為什麼有些要歸為服務業,有些卻要歸為製造業,我們就拿最典型的台積電來說,晶圓代工,當然是幫人家生產晶圓,或者是製造晶圓,當然是最為典型的製造業,可是台積電也是要服務其客戶,雖然客戶可能不會像一般做民生消費品的客戶那麼多,有時還會上幾百萬個,但不管客戶多少個,縱使是幾十個,若客戶服務不好,沒辦法滿足客戶需求的話,客戶還不是照樣跑掉。
再看另一個例子,若我們說統一星巴客是服務業,這也是有點問題,星巴客不是也是要咖啡一杯一杯地製造賣給消費者,雖然我們都是用比較有氣氛的字眼,稱「泡咖啡」而不是用「生產一杯咖啡」,而且生產這樣一杯一杯的咖啡,是在Starbucks裝潢不錯的地方直接泡,當然我們不會將Starbucks那樣的地方稱為泡咖啡工廠,但是在本質上也是「工廠」,泡咖啡的人也是生產的工人。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大概可以這樣說,任何一家公司或是企業,都是要做生產製造的工作,和服務它的客戶群,不論是被歸到服務業,或者被歸到製造業。所以,將產業分類為製造業和服務業,在邏輯上好像有一些不通順的地方,看起來似乎有一些矛盾之處。
這樣的可議之處,再看以下的例子就會更清楚,若將產業分為B2B和B2C,基本上就相當地清楚,就不會有什麼模糊的地方,凡是這家企業的客戶也是企業,那就是B2B,若所服務的客戶是一般的大眾,就可稱為B2C,當然也有一些是例外,若有一家企業同時有企業型的客戶和一般消費者這樣的客戶,那又該如何歸類,其實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就不會太難,可用營業的比重多寡分類之。筆者記得還有一種分類法也不錯,就是將產業分為「第一級產業,第二級產業,和三級產業」,「第一級產業所生產的產品,有些可以直接使用,有些必須經過加工製造後,才能送至市場銷售,這種加工製造的過程即為第二級產業活動,一般稱為工業或製造業活動。而產品又必須透過運輸、批發、零售的過程方能到達消費者手上,這些零售、批發業即為商業;運輸、倉儲、金融保險業等即為服務業,我們將這些產業合稱為第三級產業。」,像這樣分類就會比較清楚,或許有些也可以稱為第四級產業、第五級…。
所以,服務業和製造業這種分法應該是不好的,尤其在現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各行各業無不講求「服務」,若用服務業、製造業的分法,也會造成混淆,讓人誤以為製造業的經營就沒有「服務」的工作,或者服務業就不需要「製造」產品。所以,筆者建議天下與商周這兩家知名的雜誌,可以考慮一下,是不是換個角度公佈產業排行,兩家每年都一樣,好像也沒什麼創新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