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7 09:24:38愛馬氏

都會瀏覽,商店和餐廳的饗宴。

在都會裡生活,每天在大街小巷走著走著,稍微仰頭一望,台灣的建築看上去大概就是那樣,正正方方的,連外頭牆的顏色都是那樣子,灰灰白白的,似乎很難看到令人振奮的配色,窗戶的形狀也是那副模樣,小小的,方方的,沒有什麼奇怪的形狀,值得注意之處。但是在街上蹓躂蹓躂一會兒,其實也不會很不容易找到有格調的商店,這種商店相當地容易辨識,大概從遠遠的地方往門面方向一望,就可以感受到,那兒應該會有特別的地方,尤其是那逛街的好手,秉其天生敏銳的第六感,會決定我是否今日要進去那兒晃晃,或是和好朋友們去那兒用餐。有經驗的人一定會知道,有的店光看門口還不會聯想到裡面的氣氛,等到進去以後,將赫然發覺,此店別有一番風味,下次一定閣再來,成為老闆的老顧客,同時也告訴自己不能常常『以貌取店』以免誤判,造成冤枉。

逛街總是這樣,從這家店進去看看後又到另一家店,一家接一家,一家又一家,不厭其煩,看看其商品的擺設和新鮮貨,然後選擇決定適合自的式樣(Style),這時可就要好好地下定決心,在心中買與不買交戰之際,當一不小心再回頭時,店家就會跟妳說,對不起妳想要帶的那套衣服已經另有買主了,要不要試試這一套,這一套更適合妳,當然妳也知道,店家只是想辦法賣給妳東西的說詞,還是忘不了原來看中的那個。所以,總要記住,買心所愛的東西就是要快而且要毫不留情,不然就會錯失良機,這一生再也沒有第二次買的機會,人生的際遇又何嘗不是如此,遇到的總是只有那一次,就像看到一本好書,看到時不馬上買,等到絕版時就會買不到了,這是同樣的心情感覺。

街景也都是這樣,店內店外總是穿著入時的人熙熙往往,這些逛街的人,似乎每個人都有同樣的逛街模式,像似在走大街的舞臺秀,或像盛裝趕赴時尚派對,展現各種Styles,各有自己的特色,也好像是在暗中較勁,看看誰是今日街上最美的英雄,都在無意之間,每個人也就這樣融入街景之中,變成街景之部份,所以任何一個人在那個時空之下,以他或她的觀察點看的時候,你或妳也是夾雜在她們或他們看到的人群之中,在購物的商店間進進出出,在街上徘徊或匆匆來去,被窺看了也毫不知情,這或許也無所謂,反正大家都是一起在共造街景。等到用餐的時分,餐廳就成為大家選擇下一步落腳的地方。

餐廳,當然美味很重要,而且不但要如此好吃,可盡情享受美食的樂趣之外,任何美味還是要有雅致的裝潢擺設,雖不至於要金碧輝煌,但也要匹配,若格調能如此,其美味又會更加提升,當然用餐極其滿意之後,所付的錢也許就要多一些,但是沒有關係,我們買單的人會說『它值得,我願意』。顯然在當今的餐廳,用餐的地方,其他的商店應該也是如此,其店面外觀和店內的氣氛感覺會決定消費的價值感,已是無庸置疑,店家若還不能對此有所體會,努力改善的話,我們消費的人會感到很失望,然後當然就唾棄之而不光顧囉!

逛街這樣的一群人會是怎樣子,他們是不是星巴克(Starbucks)的常客,他們會不會也是誠品的老顧客,他們會不會在凱悅(君悅)的餐廳現身,也許都不是,他們是在某個名不見經傳,不對,應該說是在某個看起來不是很起眼的小街中的小巷子裡,他們找到了與其格調氣味相同的餐廳用餐,那種氣氛和調調與用餐的人正相融在一起,就像對味的朋友那樣,只要情投意合,誰論身家與財富。 這種畫面,如果用文字仔細描寫,應該是這樣,『夜,在剛剛入夜的晚上,街景隨著也漸漸地點亮起來,我在一家餐館用餐,與我的…』

 

阿舍仔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