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4 16:42:48ANGEL

造孽

去美國唸書是我小時候沒想過的事,開始有出國讀書的念頭時是因為對自己的語言能力有信心,說真的我本來打算要去德國,所以我學了快兩年的德文,在我確定要去美國讀書開始,才停了德文課,不過即使沒有要出國讀書的話我也會想多學語言,但去上語言課的感覺就是覺得上課好累,而且課都要慢慢上,我想學的東西這麼多,一個人只有一顆心,心不夠用,一心多用當個花心女王可行嗎?後來在美國讀書時的感覺也是這樣,上那多麼多課,一天到晚都在上下課穿梭教室之間,累都累死,還要專心讀隔天要上課的書跟寫報告,我常常在寫報告時一打開檔案我就覺得整顆頭大爆炸,一句話都說不好,滿腦子都是負面的語言在耳邊轟然作響,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剛開始要寫報告時,三個小時過去只寫了半頁,那三小時間只能呆坐在電腦前偶爾翻翻桌上的課本,有些什麼想法,卻只在絞盡中英文轉換的折磨著腦神經,咀嚼著窗內外的苦澀滋味,三小時過去,半頁,寫得完嗎?天才知道,我總是很慌亂的盯著空白螢幕,大部分是甚麼話都說不出來,翻翻老師給的課程指示,卻只能沉默地咬緊牙關,心知肚明,我完蛋了,我讀的好吃力,我知道在台灣念大學時我都在鬼混,而且在美國讀的又是一個全新的學科,我是抱著可以到各個學院修課的貪念才念這個,不然我其實也是個哲學系副業的學生,我想多修課也是抱著多蒐集寫作資料,這是我念女性研究碩士班的最方便的攤小便宜想法,因為我又不是念MBA的料,我承認我喜歡理論的東西,但我讀的不夠多,所以不夠穩,所以我就很心虛的到大學部去修課,除了抱著貪小便宜心態以外,我還怕累,就找大學部的營養學分來修,但這其實就說明我大學時有多混,在美國時我在歷史系修了歐洲跟美國的婦女歷史,也有去修英文系的大一的女性文學概論,這些都有些重疊,雖然我在台灣也修過女性主義但那只有一堂課,一學期只讀一本書裡的一兩章,但在美國時每周我就要讀幾乎六十到九十頁的內容,跟我一起住的一個台灣女生學心理諮商,剛開始幾天她看她的功課表我們就想說真的可以馬上捲鋪蓋潛逃回鄉了,怎麼可能讀的完,所以我們每天都水深火熱的看太陽升起落下,常常都在跟時間奮戰,還要商量什麼時候找朋友載我們去超市買菜,時間總是不夠用也總是過不掉,煩悶異常,那些每周幾乎一百頁的進度真是嚇壞我,但後來讀不完也只能硬著頭皮去上課,我常覺得煩的是我可以知道自己想寫什麼,但開始寫時就半句話都沒有,不然就是想開個檔案寫個小說開頭,真是怨毒,而且我發現我每次開個檔案寫點什麼時我就想留在小說檔案而不是報告的,但當然我也認清一件事就是我要寫好一篇報告幾乎不可能,因為寫報告都要消化很多篇幅才能用少少的字句說不是我想說的話,關於我真的想說的話我只能說到一段才算是篇好的報告,每每在這些時候看著我好不容易盼到的一個新鮮的念頭在檔案裡我就很掙扎,我真的想寫的檔案只能付諸沉默,寫那些例行的公事報告,而且在寫之前大部分我都很任性的要越洋跟朋友電話中先講一遍我才寫得出來,那是因為不跟她們講我無法整理我自己,不過那是在做報告時,如果寫我的沉默的小說稿就只能靠我自己,我小時候最大的夢想是出一本書,因為小時候覺得那可能這輩子都做不到這件事,我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寫字量入為出到積成一本書的水量,所以大學時遇到理所當然書寫著的學長姐們我就想無論如何我一定要趁這時也把自己變得跟他們一樣,只要寫下來的字不管好壞都是自己的,只要多寫,不一定要發表,只要寫給自己看就好,所以我跟他們學怎麼達到可以多寫的步調,其實就是要學會忍受自己寫不好的時候,不以寫好為目地而是以多寫為先決條件,剛開始我必須說不是想要寫就有字可以寫但因為我喜歡造句所以我就會想辦法,讓自己可以造的出句子來,此外,句子造多了會有罪惡感,像在造孽一樣,沉悶的心緒無法排解,這寫報告時也是一樣消耗,不過跟寫小說比起來,寫報告像在度蜜月,只是在跟朋友聊天,寫小說跟失戀一樣痛苦,所以我寧願永遠都處在這種痛苦中我也不要好起來,也不羨慕那時一個香港念社工的同學每天在香港的男友都會打電話來morning call ,我不需要,而且我覺得話講太多就寫的慢,吃太飽睡太多寫不好所以在趕報告時常常都不吃不睡,那時都會很快樂我從來不知道自己原來可以這樣享受那種挨餓的滋味是為了要讓頭腦可以進入書寫狀態,還有就是我發現在半夜時效率最好,所以白天都爬不起來,我跟我室友都一樣,朋友有抱怨過要找我們兩個小女生打電話來發現我們睡到下午,因為那時常常都挑燈夜戰到太陽出來,我常都寫到感覺到身後窗外的樹要從窗戶流滾進來才知道原來天亮了,後來在學校裡走習慣了,我也常常一個人在公寓對面的大學生宿舍的電算中心從半夜待到天亮,真是自由翻了,如果有另一半的話一定會罵不停說這樣很危險,但因為一個人突然什麼都不怕,所以這也是有好處的,有另外一個人你想做什麼他都有意見,就什麼都做不了,大刀闊斧不起來,同時也覺得自己竟然可以容許自己瘋狂到這種程度,所以就一不做二不休,反正我也不是什麼大不了有名的人,只是出了一本乏人問津的書當作圓童年的夢想,也不會身敗名裂,或者大紅大紫,揚名海內外,所以就繼續為非作歹,造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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