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7 14:14:45眾望法律事務所

頂樓違建被拆,買方找上賣方

問:
永和林小姐來函問,半年前我將邊臨道路的一間四層樓房賣予劉先生,訂立買賣契約時,我曾告訴劉先生該樓房最頂層部分是違建,且被妥府列為拆除之列,不保證將來絕對不會被拆除,上個月該頂樓部份已被拆除,劉先生要求我貼償他所受之損害,在法律上我是否負有貼償該項損害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