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9 17:20:33黃曦儀
女子痴不忍聞
女子甲,不能缺男人。自大學起,不斷倒追男生,畢業後在澳門才追成一個,是為初戀。小子待女子甲很好,待她家人也好,交往五年,可以談婚論嫁,唯女子甲未珍惜。一天倒追辦公室的年輕男下屬,年終加薪、下班管載免不了。交往一年,才發現對方性喜攀附事業更加有成的熟女,向自己的朋友埋過手,不久被男方分手掉。在女子甲失意的階段,出現一個比年輕男下屬更邪道的男人,女子甲又去追人家。對方比她年長二十歲,不但已婚,待人勢利無禮,還與黑道合流,虎視女方母親的房產。女子甲為了迎合男人,誘騙母親把房產賣掉,轉為自己與男人的共產。
女子乙,不能缺男人。與前夫交往初期,知道男女兩家不能共處,互相討厭。同居十年,捱到結婚。男的省擺酒、缺蜜月、婚紗相沒拍、未邀女家吃一頓囍飯。不久,因工作壓力爆煲,得情緒病,呆家中兩年,期間打罵過老婆,也打過外母。唯女子乙忍氣吞聲,男方決定離婚。本來,獲分產一半,女方自置住房,存數十萬現金,加上正職入息,可以浴火重生。然而,女子乙不甘寂寞,又倒追在港一失婚、破過產、混過黑道、在內地坐過牢的男子,男方初時嫌她,後聲稱可以一起創業,成功誘騙女方數十萬存款。又食髓知味,騙稱二度破產,請女子乙把物業賣掉,助他還債,不然自殺云云。女子乙思前想後,甘願充任男方的長期提款機。
一個男人可以教唆女友騙走其母的財產,還可以多愛女方?一個男人可以騙走女方所有的財產,還可以叫男人嗎?無才無德貪鄙之男子,為女子甲和乙所依附,其痴不忍聞。
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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