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3 09:09:09stone

41 Shots

American Skin - 41 Shots,  by Bruce Springsteen


bruce-springsteen-american-skin-41-shots.jpg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QMqWAiWPMs

wiki data:
http://en.wikipedia.org/wiki/American_Skin_%2841_Shots%29



人們在沸沸揚揚抗議廢除死刑、要求王清峰下台的時候,我說: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我支持幾千年前這個治理國家變成長治久安的統治者智慧。】

【我是基督徒、但現在心中氣憤煩亂無法去找經文,求主赦免。但我認為,十誡說不可殺人,意思就是殺人者就無可赦,至少在人間律法中、不可赦;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

24小時之後、也就是植樹節這一天的早上,送完小孩上學拿了報紙,看到王清峰終於已經自動辭職。我感到一絲絲<革命尚未成功>但仍是成功的滋味。

同學想起了這首歌;我聽著無法不淚流滿面,聽、聽、聽、聽了好多遍,Bruce Springsteen 那熟悉的聲音一遍遍控訴著人們何時有免於恐懼及被同胞殺死的自由?!

我實在不能再忍受殺人犯隨便殺掉我的 Taiwanese skin 同胞!


下午最後一堂課,我最喜歡的一班,在其他兩位相關老師也都覺得歡喜滿意的情況下,本週開始調課到這一節,於是我的每週工作可以在與喜歡的班級共度之中結束。

第二節因為五六年級去聽青春講座了所以又沒得上。我一人關在科任教室,把中午就準備好要放給這三個班聽的 American Skin 又再聽一遍。還是跟他們聊這個吧!相對之下課本實在太簡單、在課堂上盯他們寫作業實在太沒意義。


我從上學期介紹林肯的名句談到林肯死於反對黑奴之後的被暗殺講起,美國的種族歧視、合法武器、社會過度自由及各種不公義的現象,都是介紹這首歌的故事的背景。

其實這首歌的背景我同學簡單寫過了:
【這首歌是當年一九九九年二月,一個來自非洲的非法移民小販被紐約警察開了41槍
原因是他把手伸進口帶拿皮夾,卻被警方誤以為他要拿槍。
一度引起黑人社區的強烈抗議,四個開槍的警察後來都被判無罪。

當眾人逐漸忘記這件事時,Bruce Springsteen卻寫下這首歌。】


我向學生解釋,數度哽咽,正好幫助我從人權議題、社會問題,拉回到英文。為什麼叫 American Skin(正好 American 是上學期的表定要背單字之一)?41 shots 是什麼意思? Why he said "Promise mama when you see an officer you will be very polite, and promise mama you will never never run away." ?

為什麼他說 "You can get killed just believing in you have American skin!"?因為美國人沒法信任每一個同胞?因為每一個社會裡可能就是有人不正常,會殺死別人?!【【【【【因為我們沒辦法好好享有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我心裡如此吶喊,可是太沉重了,我沒對學生說。】】】】】

然後完整放一遍給他們聽,學生們七手八腳把教室的窗簾拉上好仔細看清楚 MV 的影像,他們如此專注試著聽懂剛剛老師解釋過的歌詞,他們用他們擅長解讀影像的新一代心智能力讀影像。


後來我跟 fb 朋友分享:

今天最後一堂課、是我最喜歡的一個班級。跟他們講點歷史故事、談些社會理念、最後回到英文、挑出曲中經典歌詞來介紹 Bruce 的詞曲風格、推崇他深具社會良心、並解釋為何如此簡單口語的英文(或任何語文)能如此打動人心(因為沒用的老師邊解釋邊掉下眼淚)。然後讓他們完整聽一遍曲子,看著 MV 的影像。這一代十一歲的孩子會比我們更易看懂影像所要傳達的訊息。


也跟我那反對死刑的電影導演同學說:

順子,我今天在跟我學生講 41 shots 那首歌,當然心裡想的是為什麼能在沒有配套(其實我只希望正義,只希望殺人者在自己伏法那一刻真正知道自己錯了,我沒想到任何其他配套)的情況下廢除死刑。我說著種族歧視、說著太過自由的社會人人擁槍自重結果造成更多錯殺誤殺或故意殺人、最後還是無法避開陸正。陸正也是一個小孩,一個爸爸、媽媽的寶貝兒子。

我說我是個老師又是個媽媽,我怎能忍受:我教孩子做人要有禮貌、對人要有善意,卻因為有禮貌又善意而被壞人殺害?!實在說不下去也只好哽咽幾秒鐘。小孩還要用充滿同情同理的眼神默默安慰我。

我說:幸好今天王小姐已經辭職,不然老師也要辭職去專職抗爭了。所以小孩又笑了。


今天早上,再溫和地與同樣反對死刑的學弟溝通:

大東,你說全球三分之二國已廢死刑云云(怎樣!我們就算是只剩下三百分之一的怪國,王大部長還不是照樣已於昨晚乖乖自動請辭,誰說數大<就是對>?錯!數對才是對!),沒有一個國家是可能<全民>的,不可能有全民都同意某件事的<民主制度>存在,但,我們就是需要有人發聲、討論、讓大部份的人都明白 pro & con 的意見之後、選擇出<對>的事情來做。這個<對>,當然是指對某個社會當時當下以及眼睛能看得到的未來一段時間之內,能讓大部份人都服氣與接受、對大部份人都能帶來福祉的決策。

也許我們也能合理地公投決定不要總統、只要人民自治;但如果這個決定能<對>,那我們當然需要能夠守法的人民、能夠善盡職責的基層公務員,如此一層一層都有責任感把自己的職份做好。這樣我們當然就能踢開所有<大官>,讓人民自己作主。Power to the people.

但在我們所有人之中的大部份還沒辦法做到這麼<對自己及對眾人都負責任>時,我們恐怕還是只能受尚未足夠茁壯的台灣的民主制度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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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shots. I never ever wanted to hear that much shots again.
We need 1 shot for every deserved man.


stone
2010/3/13 Sat 8:5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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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v Tzuoo 2010-11-22 23:59:11

Do you remember a friend in senior high school? I'm surprised at the fact that we are both the mother of an only son and an English teacher in school. I still enjoy reading your articles which are marked with your wits, sensitive hearts, and cour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