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3 00:28:01星辰🌟

法院行

地點: 台中地方法院
時間 12月某一天 去年的是我現在才寫
PEOPLE 法律系學弟妹+我們一群不想上 證交&法英的

第一個行程 因為我是第一次去的 根本不知道法院裡面是什麼情形

第一個就是看公證禮堂 是整個法院比較喜氣應該是唯一吧

感覺就是好像為了滿足 中西式的 有大紅燈籠 也有很大的喜

但是感覺又有點像教堂 哈哈 反正就很妙

然後我們就到法庭 角色扮演 三位法官 一位被告 檢察官 律師 證人

每個人手上一本劇本 我飾演證人 超級好笑的阿

當然ACTION之後 大家都照著 稿子上唸 但是審判長要有威嚴

檢察官律師也是 被害人普通老百姓早已經下傻啦


法律常識: 看衣服知身分 ~~

藍色:是法官 如果不知道怎麼記 就這樣記吧 民進黨不是都常說
法官都是泛藍的ㄇ?? 所以法官是穿藍色的

綠色: 公設辯護人 就是政府請一名專門為弱勢團體或不懂法律的人所設的

白色: 律師袍 因為律師與被害人一到法庭訴訟程序之後 不再是原告與被告之關係 是國家司法程序對付一名普通百姓 所以需要是非分明 就向林山田爺爺
刑法總則那本書所講

是與非 正如白與黒
理應涇渭分明 可是人與人
之間的是是非非 或是恩恩怨
怨 卻往往是錯綜複雜 糾纏不清
呈現是非難辯而白黒交雜會舍的灰色地帶。

紫色不是粉紅色 我覺得很像粉紅色阿
奇怪 好總之是紫色 是檢察官的


我與小美



有沒有檢察官 或者是自訴代理人




辯護人

上一篇:校園CEO

下一篇:幹訓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