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4 15:34:19果凍讀書會

飼養動物 要上課

(中央社 周盈成 日內瓦)4.24.2008摘要

瑞士政府今天宣布保護動物的新法令,所有動物飼主和職業上照管、運輸動物的人,都必須參加相關課程。聯邦委員會在新聞稿中指出,「飼主的責任,是新動物保護法的核心,飼主必須了解他們的動物的需求,並且知道如何正確照顧動物」。

按這部預定九月一日上路的法令,要養狗的人,必須先上二至三堂的「初級課程」,才可以擁有狗,然後接下來的「一年間」,還要和他們的狗「一起接受訓練」。但新法有兩年緩衝期,以待各項課程的設立,同時聯邦獸醫署也已展開一項宣傳計畫,提供人們關於「照料各種動物的知識」。

這部法律先是在2005年由「 國會通過」, 然後由政府「徵詢社會各界意見」後,進行「細部的修訂」。「瑞士資訊」報導,經濟部長洛伊哈德指出,動物保護的高要求,也「有利瑞士農業」;她說,「消費者認為,高品質的產品來自「健康及善待動物的飼養」方法,這對於產品在國內外的行銷相當重要」。

新法規定,農場動物「必須有足夠」的活動空間;任何動物都「不可被永遠栓著」;群居動物,例如天竺鼠、鸚鵡等,「不可只單獨飼養一隻」,籠子的最低尺寸要求也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