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夫兄弟婚
25: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與他同房。
25:6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25:7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裏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
25:8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他.
25:9他哥哥的妻就要當着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25:10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夫兄弟婚」是古代近東許多民族的習俗
主要是代替已死的兄弟娶其妻、生下後嗣
其所生的長子要歸於已死兄弟的名下
使死去的兄弟有兒子可以繼承
在家族與支派內保有名份與產業
創世記
38:6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
38:7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38:8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假如死者沒有兄弟
至近的親屬要贖回弟兄所賣出的土地 (利未記25:25)
也要娶死者的妻子、負「夫兄弟婚」的義務 (路得記4:1-6)
若是執意不娶,不願意為兄弟立後、並且照顧遺孀的生活
就要脫鞋、作為他放棄獲得產業權利的證據 (路得記4:7-8)
遺孀脫了那人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
是表達那人放棄權利、對不顧弟兄的人的輕視
吐唾沫在他臉上、是表達對不顧弟兄的人的輕視
〝脫鞋之家〞代表不願盡弟兄本分的人,是羞辱的記號
Ps. 雖沒有兒子但有女兒、因女兒可以繼承父親的產業 (民數記27:4-7)
所以無須負「夫兄弟婚」的義務
唯繼承父親產業的女兒必須嫁給本族 (民數記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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