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30 22:05:14han1103

給律師及政治評論家上一課

中華職棒涉嫌打假球詐欺球名案
因本周我們有支援該案並押解涉嫌人上台北
讓我多少對於案情有些許的瞭解
尚在偵查階段中所以還是不談偵查的細節

 

但對於兄弟象領隊批評檢調在發現球員打假球時
不願提前告知球團有問題的選手  卻以養案的方式來處理
我一直在想這樣的邏輯是否成立
導果為因就像一個強姦犯強姦人卻先怪被害人為何要穿著暴露引起強姦犯的性慾呢
如果我們在案子還不成熟的話  如何說服檢察官 法官聲請監聽票及後來的搜索票呢
如果在剛發現有問題的球員並告知了球團    因為證據力不夠   金流還沒查到

那又如何查到幕後的金主或黑手呢    又要政府查清楚抓出幕後又指責政府以案養案
有問題的球員不會承認    球團也會信任他的球員並不信任司法人員
緊接著承辦該案件的司法人員是否會被有問題的球員控訴誣告罪呢?

 

另外政治評論家陳X文在2100上公開批評該案是北市處今年度唯一有績效的案子
真是外行人說外行話  每年度很多大大小小的案子都在辦  每年度都有一定的管考
只是有些案子沒有發佈新聞    有些案子不具之名人物新聞性不夠媒體不要報
就算該案寫好移送書    移送後核算的績效也是明年度了
政治評論家應該就其所瞭解的來分析與敘述    並不是什麼都大發噱詞
抱持著言論自由的免死金牌誤導聽眾


最後該案球團鎖所委託的律師群
聽說是著名的萬國法律事務所
其實因為工作關係    對於律師我都會有偏見
律師並不見得在法庭都會以追求真相為主
反而是以法律來加以武裝  而委託人在庭上所說的不見得都是事實
常常在我們工作的立場是與律師對立的
值得諷刺的是前幾天某位受球員委託的律師
藉由媒體發表小曹感覺檢調的搜索是莫名其妙
並大喇喇的將未發現扣押物清單證明影本公布給媒體拍攝
並聲明對於檢調的搜索感到荒謬
直到底線慢慢往後退  承認了小曹與組頭雨刷吃過數次飯
承認了小曹去了不該去的地方
迄今演變成小曹可能也涉案在其中
莊宏亮 黃俊中 王勁力 吳保賢承認了
接著張誌家可能有坦承收了百萬現金、賓士車
律師阿!律師!我所在乎的是呈現事實的真相
而不是當涉嫌人真的觸犯法條時才一步步退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