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3 12:23:53脆肉鯇
交易
林夕在<交易>一文中說道:“然而信仰一定要靠感動,不然只是一宗交易吧了。”(載於<曾經.林夕90前後>)雖然他不信耶穌,但跟亦舒一樣,在散文小說裡總會看到他們對基督教信仰的一些理解。
我喜歡但以理落獅子坑化險為夷這段經文。我亦曾經問自己假如最後“但生”(但以理先生之簡稱)被獅子吞了,這件事是否仍會被聖經記載或者是否仍會吸引我。
當同事用高八度之聲線配合驚訝的表情問我:“你真係信(耶穌)架?你真係信佢會保守你架?”保守我?保守我甚麼呢?我一直都很好,這就是出於神的保守。但我未信祂以前,我也很好。環觀四周,那些不信的人可能比我更好。我已經很久沒有想“保守不保守”的問題了,因為信主的時間久了,信耶穌的原因有時候連自己都說不出來。
求神拜佛的人都希望自己所信的能夠保守自己。舊約時的先知為自己的國家祈求、詩篇裡的禱文祈求神保守自己免得被敵人譏笑說“你所信的神在哪裡?”有時候,“得蒙保佑”就是一種見證,人們覺得這象徵著所信的神是真的。
無可否認,基督徒都希望神會保守自己。像人的自然反應,做對自己有益的事,信一位對自己好的神,有甚麼不對?
假如聖經最後不交待但以理的死活會怎樣?其實整個故事的中心只有那句說話:「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書三:16-18)
“即或不然”,即使神沒有救他們脫離獅子的口,他們仍然選擇只事奉上帝。即使神沒有保守他們……怎能做到?撫心自問,我今日信耶穌真的無所求麼?我不是還在跟神討價還價麼?
正如林夕所說,我要的不是交易,我所要的乃是感動。
2009/4/11
2009/4/23
第二次講即或不然啦,最近好喜歡佢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