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7 16:53:48傲世狂龍

川王(4—2)

作者/AK

我相信因果福報這件事。與家人的緣分,也是可遇不可求的福報的一種。我很感激。直到國中一年級的春天,一天傍晚,父親提早回家,興奮異常:「梓時!不用煮飯了!今天出去吃!」

原來,父親在遊樂區畫肖像的街道旁開了一家新時裝店,內部還在裝潢。老闆一眼看中父親的畫,決定要高價購買幾張點綴店面,還邀請父親去店裡為櫥窗設計指點一二。

「『不嫌棄的話就留在我們店裡工作吧。』這麼跟我說的。」父親愉悅的向我轉述,「有錢人真是大手筆,明明是誰都可以的工作,卻硬要請所謂的專家。啊啊,不過也好,薪水意外的高哪。對啦,還大方的送了我好幾件衣服,等一下妳和妹妹試試看合不合身。」

我點頭。入夜後,將得到的幾件成人尺寸的衣服按照妹妹的身長重新裁剪。

我雖然高興父親找到新目標,但同時也感到自己不再是並肩作戰的夥伴,有被拋棄的錯覺。

父親很快適應了店裡的工作。流行品味好,對顏色搭配又拿手,推銷商品輕而易舉,還漸漸有專門來請教他的顧客。不僅如此,連換季時更換櫥窗裡的宣傳海報都由父親來畫,獨特的筆觸成為這家店的標誌,生意紅火,很快開了分店,老闆萬分滿意。我和妹妹也被准許偶爾去店裡等父親下班。總店的店長姐姐很喜歡梓溫,常帶著她玩,只要有過剩的童裝就立刻留給她,我再也不用修改成人衣服。

「這下子就不用決鬥啦。」某次晚餐,微酗的父親高興的說,「兩個都去上大學!都給我去上大學!」我滿心欣慰。原來父親從沒丟下我們。

因為境遇與人不同,梓溫成熟懂事得早,很快學會各種家事,成為我的助手。全靠她的幫忙,我才能安心溫習功課,考進預想的高中。畢業典禮上,我從校長手中接過證書,那就像是我們努力頑強的活過來的證明。與外婆失聯將近八年,真希望能向她炫耀這一幕,我想。那時,我還不知道,我對家人的信賴,就到那為止了。

那天晚上回家,父親與店長姐姐坐在客廳中,面色凝重。一看到我,立刻圍上來,拿著幾年前我替妹妹修改的衣服:「梓時,這個是妳做的吧?這種款式的,還能做做看嗎?」桌上堆滿了各種布料,兩人眼神中充滿期待。我不疑有他,坐在縫紉機前開始工作:「已經忘了當時的手法,而且那種接線方式很容易洗壞。我做其他樣式的可以嗎?」

被大家需要的感覺,蓋過了警惕心。

從這天起,梓溫接手家事,我只要有空就在裁剪。幾個月下來,屋裡堆滿了衣物。父親將它們打包裝箱,拿給店長姐姐,並誇我認真可靠。我為了重新回到並肩作戰的行列而得意。裁剪,打包,運送的循環繼續著。

店長姐姐越來越常出現在家中,每次都帶著給我和妹妹的禮物,連父親也變得出手大方,家中添置了水晶煙灰缸,陶瓷茶壺,銀製餐具一類不必要的奢侈品。我忍不住抱怨:「我們家根本沒人會吸煙!」父親回答:「會吸煙的客人來家裡不就很方便嗎?」「哪會有那種人啊?!」

僅有三十坪的屋子住一個大人和兩個日漸成長的青少年已經很勉強。

這麼想著的一個禮拜後,我們再次搬家了。匆忙且狼狽,甚至沒來得及把每樣東西都裝進行李,更別提向鄰居辭別。

就像逃亡。

後來,聽說父親與店長姐姐發現我的設計的商機,向老闆極力推薦卻被拒絕,於是他們將衣物打上老闆的品牌偷偷向外推銷,受到讚賞,訂單源源不斷。老闆終於發現後,兩人立刻偷了本店的賬本,又竊取一大筆現金,攜款潛逃了。

原來,我是可恥的幫兇。得知真相後,我再度陷入自責與自厭。

還沒從打擊中恢復過來,我就被要求製作更多新衣服。這回父親決定用贓款自立門戶,註冊品牌,採用我的設計並批量生產。

不僅如此,店長姐姐也在極短的時間內變成了我和妹妹的繼母。

一切發生得太快,由勝利的喜悅跌至罪惡感與內疚,再到被無視拋棄的悲憤,太過流暢,甚至沒意識到要抗議。冷靜下來時,我和梓溫已經被埋在飛快轉動的縫紉機,布片和圖紙之下了。儘管不滿,我卻抱怨不出口。

這是選錯邊的懲罰。心裡有個聲音不斷這樣對我說。

上一篇:川王(4—1)

下一篇:川王(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