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
一切發生得太快,由勝利的喜悅跌至罪惡感與內疚,再到被無視拋棄的悲憤,太過流暢,甚至沒意識到要抗議。冷靜下來時,我和梓溫已經被埋在飛快轉動的縫紉機,布片和圖紙之下了。儘管不滿,我卻抱怨不出口。這是選錯邊的懲罰。心裡有個聲音不斷這樣對我說。
「梓時,妳也真是的,不要太累了,偶爾出去放鬆精神也是很重要的。」父親一邊說,一邊檢查衣服的版型,「加油哦。過陣子,我們全家出去旅行吧。好久沒一起吃火鍋了,啊,妳也差不多快到可以喝酒的年齡啦。」
「爸爸,我想還是不要……」
「說到年齡……梓時,大學要上哪一家?」
「我不……」
「要不要乾脆當設計師?走這一行也不錯喲。爸爸當年不是學美術嘛,後來人生不如意時一直後悔選錯學科。不過現在已經想通了,果然沒有用的知識是不存在的!怎麼樣?要不要考慮看看?」
「我……」
「啊,這件真不錯啊。對了,爸爸決定僱傭些專業設計師,嗯,也差不多是時候啦。」
「……」我不再說話,知道父親並不想聽我的抱怨。
那只水晶煙灰缸到底還是派上了用場。繼母是個煙槍。
不久,新店成立了。「南玻美版圖」。南玻美是繼母的名字。
開業當天,我和妹妹沒被邀請參加。我偷偷跑去看,只見父親與繼母合美恩愛的站在門口迎接客人,我憤怒異常,跳出去拉著父親走開。
「怎麼突然來了?零用錢不夠用嗎?」他打開錢包。
「為什麼叫這種名字?我有權決定的吧?第一件衣服是為了梓溫做的,就算命名也應該用梓溫的名字吧?」我嚷。
「妳媽媽說這名字有氣質又有流行感,我覺得她說得沒錯。而且都是一家人,計較這種事做什麼?」他溫和的解釋,試圖搭我的肩膀。
「她只是你老婆,並不是我媽媽!」
「妳在生什麼氣?她不是對妳們兩個很好嗎?」
「我氣的是你!為什麼不問過我和梓溫再做決定?」
「不管什麼決定都是為了這個家好!」
「……欺騙老闆的時候也是!結婚的時候也是!開店也是!都是那個女人教你這麼做的吧?為什麼爸會變成這樣?!」
父親面紅耳赤:「為什麼?為什麼我跟誰結婚要經過妳們的同意?我努力經營這個家還不夠嗎?妳有我這樣的父親就應該知道感激了。」
我看著那十年來從未見過的窘迫強橫的表情,心酸的說:「嗯。說的沒錯。小孩子是無法選擇父母親的。碰上你,是我不夠運氣。」
我收拾東西,打算離開家裡。
梓溫攔著去路:「跟爸爸道歉吧。姐姐也確實說得太過分了。根本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不用我的名字也無所謂,我都不在乎啦。」
「這不是名字的問題!」
繼母站在角落,不發一語,像在看戲。父親氣極:「讓她走!妳以為我碰到你這種女兒就開心?!」
……十七歲的冬天,我開始自食其力。
先是用這些年的積蓄住進汽車旅館,一邊自修功課一邊找工作。當然也想過去找外婆,但當時年紀太小,早忘了老家的位置和便利店的名字。退一步說,就算貿然前去,失聯多年,會不會被收留也很難說。高中沒畢業,未成年,工作經驗零的我,唯一的技能是以前與爸爸一起運送衣服時學會的駕駛。於是硬著頭皮去附近的貨運公司投遞偽造了生日的簡歷。就在那裡與友充相遇。
「這是假的吧?」等待面試時,他坐在我身邊,指著我的履歷生日欄說,「妳看起來根本沒有二十歲。是高中生吧?」
我瞪著他同樣年輕的臉:「關你什麼事?!」
他露出幸災樂禍的笑容,指指胸口印著名字的工作牌:「未成年人不可能會有駕照的吧?離家出走?」
我起身要逃:「不關你的事!」
他扯住我:「好吧,給妳選。妳可以現在告訴我是怎麼回事,或者我立刻打電話報警。」
我驚嚇不輕,猛力掙脫,把履歷扔在他臉上,撒腿就跑,不敢回頭看他是否追來。
在旅館裡膽戰心驚的躲了幾天,並沒有警察來敲門。我鬆了一口氣。
有這次教訓,還是決定乖乖去糕點屋快餐店打些零工,但薪水低,只好同時兼職幾份。不敢和同學朋友聯絡,教科書和複習資料也只能去圖書館借。不過,就算生活再忙碌,總還是有空隙想起以前的事,常夢見父親、梓溫和破舊簡陋的公寓。一覺醒來,想不通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子。
說不定這也是懲罰。那個聲音回答。
第二年春天,我滿十八歲,考到了駕照,重寫簡歷投去交通運營公司。就這樣成為巴士司機。專門負責辛谷川上的高速大橋中連接天本和奈京兩所大學的特快路段。147線。我喜歡駕駛,景色飛速倒退時,有逃離過去甩開麻煩的舒暢的錯覺。
唯一的缺點是,每天都有幾百個乘客問相同的問題:「你是147嗎?」雖然語氣不禮貌,但作為扮演一家之長的角色的司機,只有體諒乘客的不安。一次,一個忘記打開助聽器的婆婆重複問了十幾次,沒聽到我的答案,氣惱的斥責著走開了。我從後視鏡中看到其他人同情的表情,突然覺得眼熟。
是梓溫。是梓溫選擇留在父親身邊時的眼神。
領到第一份薪水後,離開旅館,租了一間小公寓,申請了電話,寫下號碼寄去學校給梓溫,並叮囑她守口如瓶。
時隔半年,終於再次聽到梓溫的聲音:
「姐妳到底去哪裡啦?過得還好嗎?可以見面嗎?真的不能跟爸爸說嗎?至少讓他放心吧?」
「我開始工作,租下了一間公寓。妳隨時都能搬出來哦。」
「姐,爸生病了……」
原來我離開後不久,父親氣消決定報警,南玻美於是說我是偷了家裡一筆錢才離開,不會有事。最終按奈不住去報案時,還因為拖得太久差點被警方以監護人失職並懷疑虐待未成年人的罪名拘留。我一直住旅館,沒去學校,只打零工,還沒有身份證,警方全無搜尋線索。時效一過,我成為失蹤人口。父親因此與繼母的關係冷淡下來,親屬關係不融洽,工作又勞累,很快病倒。
「拜託回來吧。忘記之前的事。我們家啊,都是因為一直相處得太好了,突然吵架才會不知道怎麼收場,搞成這樣的。」梓溫說。我拒絕:「妳有空可以來津島找我。不許告訴別人。」我掛了電話。
內心深處,在聽說父親過得並不好時,得到些許扭曲的安慰和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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