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研究)如何成為創意總監?
撰文:蔡佳穎1001230
廣告公司有一種明星級的人物,叫做「創意總監(CreativeDirector-CD)」,誰要是冠上這個職銜,感覺上就很了不起,好像馬上變得學富五車,出口成章,創意無敵一般。按照字面上的解釋也對啦,這個總監在公司內要總管創意,應該就是最大條的;但是老實說,創意人人都有,而廣告創意又從來沒有標準答案,從掃地的歐巴桑到念幼稚園的小弟弟都有創意,更別說客戶、業務、美術及文案人員個個都有滿腦的鬼點子,創意到底該聽誰的?這支大條的「創意總監」,想要擺平大家,工作可一點也不好幹!
在國際間的廣告公司,對「創意總監」的職責定義有下列5點:
1.生產、評估、保護及強化我們最重要的產品——創意點子(idea)
2.瞭解、啟發並技巧地經營我們最珍貴的資產——人才經營(people)
3.選擇以及掌握我們最具影響魅力的——專業技巧(craft)
4.熟悉在商業行為中最現實的問題——成本與利潤(是手段也是目標)(money)
5.負責創造、建構並且保持一個激勵人心的工作環境——創意氣氛(atmosphere)
而創意總監必須具備以下七點特質:
1.具備市場行銷概念、策略觀及豐富創意能力的全才創意人
2.指揮各組創意人員在行政協調,創意突破上具有優異的領導能力
3.是業務人員在策略階段最佳的「咨詢對像」
4.創意提案的發言人,尤其在新客戶或大型提案會議上,代表創意部門
5.負責創意部門的教育訓練及素質提升
6.參與經營公司的生意需求及成本掌控
7.創意品質的最終負責人
創意前輩王念慈小姐對「創意總監」的定義非常貼切:「身為創意總監,你不需要再強調自己是多麼棒的撰文或美術指導,而應當扮演的是『反射的光輝』!」也就是說,創意總監必須激發嘗鼓勵他的創意組員成為亮眼的發光體,再經由他對市場策略的瞭解、行銷概念的掌握,將創意的光芒,反射後發揚光大成為大創意,甚至成為可擴展的廣告促銷活動;當然在日常的工作中,CD也不免經常要扮演救火隊的角色,面對突發的狀況,解決最棘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