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8 23:45:43coldlymoon

新角度

跟老師約談後,聽見了些有趣的事,紀錄一下。

事件一

星期二,老師對音樂概論的學生大發飆,兩個固定缺課的學生沒來,大學部的偷偷地寫著和聲學的project,研究生不是聊天就是讀自己的書,老師講的口沫橫飛,沒人在聽。

老師忍無可忍,嚴厲的飆了一頓。

追根究底在於老師認為,如果這是必修課,那麼學生沒辦法選擇自己想學的,那麼老師認為不來上課也無妨,上課不專心也OK,只要考試能通過就好;但是這是一堂選修課,學生修課是出於自由意志,如果不能認同老師的授課方式,那麼不妨棄選,不要不把老師當一回事,浪費她的時間。

事件二

論文要分析的曲子中,strophic form的曲子我找了兩首,一首為三段歌詞的野玫瑰,另一首為四段歌詞的漁夫,受限於時間放棄了六段歌詞,但是內容比漁夫更有趣的回聲,老師還問我為什麼不寫回聲? 我說,因為歌詞太多了,音樂也比較長...;老師說,為什麼? 分析一段音樂可以用六次,這樣子回聲比較划算不是嗎?

我真的愣住了...(哈哈哈哈哈)

 

以上報告。

PS strophic form的意思是指 同一段音樂讓多段歌詞分享的歌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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