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是民主還是罪 她說了算?
2015年02月12日 04:10
蔡英文主席去年不但力挺太陽花,現今更聲援太陽花被起訴者,說「如果追求民主是一種罪,我們統統都有罪。」
說反對服貿是爭取民主,實在是太成功的文宣,但卻距離事實,有光年之遠。因為台灣早已民主,不煩他們代勞。從里長、總統到國會議員都是人民票票選出;言論之開放無度,舉世第一;示威抗爭之民權被充分保障。這樣的台灣,要以衝進國會去反對任何法案,其正當性連百分之一都沒有,更遑論長期占領立法院、攻占行政院挾持法案。
民主程序遭踐踏委棄
從民主的程序正義來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協議不牽涉法律修改,根本無需立法院審查。而這更是蔡英文當權自己立下的法律。ECFA已經立法院通過,服貿是ECFA的一部分,也不動法條,所以根本不須審查,但服貿還是送入立法院了。可是民進黨長期癱瘓國會,最後主席張慶忠甚至被民進黨立委壓制在地,被逼以自備小蜜蜂宣布開會。堂堂國會殿堂,這才是真正不堪入目的卑微。
國民黨支持兩岸開放,馬英九兩次以過半民意當選總統,國民黨在國會優勢過半。民意支持台灣在兩岸上持續開放,是無庸置疑的事。
民主國家,竟然多數民意被踐踏委棄,暴力占領國會以挾制總統,竟可以得逞,除了納粹奪權時的德國稍微相似,實在找不到第2個案例。
太陽花主事團志在反中爭台獨,他們深信服貿萬一通過,絕不利台獨,所以反。太陽花以暴力劫持手段,以美艷的文宣話術和劇場效應,創造巨額的政治紅利。服貿不過,對少數財團有利,對獨派與民進黨的核心利益,更有莫大助益。
歷經太陽花的操練、洗腦與威嚇之後,台灣社會氛圍丕變,獨派與反中聲勢大漲。柯文哲成功上市,民進黨九合一狂勝,長尾效應甚至可以恩澤2016民進黨候選人,身為受益人的蔡英文,出面力挺,也屬自然。
不進議會備詢 根本違憲
但因為庸懦無能的執政者,以至於暴徒無法無天賺取暴利,毀滅民主之餘,尚且要掠奪「民主」之名,台灣之哀,莫此為甚。
而賴清德宣示,在司法未釐清李全教賄選案前不進入議會。我們反對賄選,無庸置疑。不過,李全教有沒有賄選是一回事,賴清德不進市議會備詢,是更嚴重的事。不到議會備詢是違憲,違反民主監督制衡的根本原理。
王金平陷司法關說,江宜樺不向王金平敬禮,被民進黨罵是民主之恥。如果賴清德不到議會備詢是對的,那議會和立法院,根本可以立刻宣布停止營業。民進黨黨鞭柯建銘和眾多立委,都有案在身,那是不是行政院長也不該去立法院備詢?眾多民進黨縣市長和縣市議員,也曾有案或涉買票,那直到司法釐清前,豈可上班?
蔡英文豈不知,在民主國家,爭民主從來不會是一種罪,但掛羊頭賣狗肉,欺詐或脅迫,都是罪。賴清德用賄選把柄,做違憲不受議會監督的藉口,是實實在在的罪。
蔡英文和賴清德,兩個人,兩件事,只是一種聲音。
那聲音無比嘹亮:在台灣,是民主還是罪,我說了算!由我來定義!(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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