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9 21:30:58CT
我的母親 (下)
2008. 6. 29
就像許多舊時代的婦女一樣,母親終其一生,明白的顯示著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女兒君怡,小時候長得非常可愛,但人若在母親面前稱贊她,母親的反應,千遍一律的是 : “ 可惜是個女孩子! ”
她嘴裡這樣說,行動也很一致,君怡長大後,常提起小時候,阿嬤對她和哥哥及弟弟在 “物質上” 的差別待遇。
據她說,當年每次我們返鄉省親,或接阿公阿嬤北上小住,阿嬤於分配糖果時,總是多分一些給哥哥和弟弟。 在母親的思維裡,女娃兒再漂亮可愛,終究要嫁人,所以生女兒是 “賠錢的事”。
話雖如此,當我二姐於四十出頭,丟下五個幼子稚女病逝時,母親幾乎哭斷了肝腸,哭瞎了雙眼。
母親的潔癖、節儉、和執拗的個性,在我們鄉下,遠近駛名。兩位與她同處一個屋簷下,或貼近她生活的兄嫂,經常得看她臉色,聽她嘮叨,日子過的並不容易。
所幸兄嫂們都很孝順,實在無法忍受時,偶而頂撞她兩句,當事過境遷,大家就都不再擱在心裡。 母親過世時,兩位兄嫂的悲慟之情,我終生難忘。
母親於七十六歲那年,因為中風,全身癱瘓。在故鄉經三個月的醫治,均告藥石罔效,終於在我們兄弟和兄嫂們的環伺下,撒手人寰。
母親的突然臥病,且一病不起,是我一生中遭受的最大打擊。尤其臥病末期,因無法進食,只能靠針藥度日,而因全身疼痛,無論日夜,幾無一刻能夠安眠。
眼見母親的形容日益枯槁,且日復一日的承受著無名的劇痛,我們兄弟,除四處延醫給予治療之外,竟無他計可施。至今每思及此,心中仍不免疼痛。
事後我們兄弟雖自忖,既已盡力醫治和細心照顧,就已無遺憾, 唯多年後,在我內心深處,仍無法坦然接受如此的自我慰藉。
我總覺得,當時我們兄弟,若設法送母親北上,到醫療設備較好的醫院就醫,後果也許會不相同。無奈礙於許多客觀因素的限制,我們並未採取此一行動,這是我心中,迄今無法揮去的陰霾。
母親臨終前,猶唸唸不忘的 “大事” 之一,竟然是 “ 老四何時才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 ? ” 她在世時,對我最大的 “不滿”,大概是我在未存夠錢購置房屋之前,卻先買了車子。我雖曾一再向她解釋緣由,她卻始終無法理解我的邏輯。
話說民國六十年初期,我在台中一家美商公司任職,待遇雖豐,但積蓄卻尚不足購買房屋。當時對我們一家五口而言,較迫切的需要,是解決週末假日返鄉 (在雲林縣四湖鄉) 省親的交通問題。
那時候,台灣中南部的交通建設仍相當落後。從台中到我家鄉 “四湖”, 須轉好多次車。鄉下車次少,轉車候車極為費時。若遇乘客特多,且鄉下人視秩序如無物,上車時,常推擠成一團。那情景只有一個 “亂” 字可以形容。
有一次快過年,在中途一小站轉車,車站裡萬頭鑽動,我被迫不顧形像,先將行李從車窗丟進車裡去 “佔位置”,那場景恍如戰爭電影裡逃難的鏡頭。
就是為解決這 “非人” 的窘境,我雖明知母親知悉時必會反對,還是決定先買車再說。
母親去世後兩年,當我終於擁有了首棟屬於自己的房屋,第一件事,就是專程返鄉,到她墳前,向她稟報這個 “天大的好消息”。
如今我已兒孫滿堂,一家幸福美滿,生活無憂無慮,而且身心俱皆健康,謹以這篇短文,告慰母親在天之靈。
她嘴裡這樣說,行動也很一致,君怡長大後,常提起小時候,阿嬤對她和哥哥及弟弟在 “物質上” 的差別待遇。
據她說,當年每次我們返鄉省親,或接阿公阿嬤北上小住,阿嬤於分配糖果時,總是多分一些給哥哥和弟弟。 在母親的思維裡,女娃兒再漂亮可愛,終究要嫁人,所以生女兒是 “賠錢的事”。
話雖如此,當我二姐於四十出頭,丟下五個幼子稚女病逝時,母親幾乎哭斷了肝腸,哭瞎了雙眼。
母親的潔癖、節儉、和執拗的個性,在我們鄉下,遠近駛名。兩位與她同處一個屋簷下,或貼近她生活的兄嫂,經常得看她臉色,聽她嘮叨,日子過的並不容易。
所幸兄嫂們都很孝順,實在無法忍受時,偶而頂撞她兩句,當事過境遷,大家就都不再擱在心裡。 母親過世時,兩位兄嫂的悲慟之情,我終生難忘。
母親於七十六歲那年,因為中風,全身癱瘓。在故鄉經三個月的醫治,均告藥石罔效,終於在我們兄弟和兄嫂們的環伺下,撒手人寰。
母親的突然臥病,且一病不起,是我一生中遭受的最大打擊。尤其臥病末期,因無法進食,只能靠針藥度日,而因全身疼痛,無論日夜,幾無一刻能夠安眠。
眼見母親的形容日益枯槁,且日復一日的承受著無名的劇痛,我們兄弟,除四處延醫給予治療之外,竟無他計可施。至今每思及此,心中仍不免疼痛。
事後我們兄弟雖自忖,既已盡力醫治和細心照顧,就已無遺憾, 唯多年後,在我內心深處,仍無法坦然接受如此的自我慰藉。
我總覺得,當時我們兄弟,若設法送母親北上,到醫療設備較好的醫院就醫,後果也許會不相同。無奈礙於許多客觀因素的限制,我們並未採取此一行動,這是我心中,迄今無法揮去的陰霾。
母親臨終前,猶唸唸不忘的 “大事” 之一,竟然是 “ 老四何時才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 ? ” 她在世時,對我最大的 “不滿”,大概是我在未存夠錢購置房屋之前,卻先買了車子。我雖曾一再向她解釋緣由,她卻始終無法理解我的邏輯。
話說民國六十年初期,我在台中一家美商公司任職,待遇雖豐,但積蓄卻尚不足購買房屋。當時對我們一家五口而言,較迫切的需要,是解決週末假日返鄉 (在雲林縣四湖鄉) 省親的交通問題。
那時候,台灣中南部的交通建設仍相當落後。從台中到我家鄉 “四湖”, 須轉好多次車。鄉下車次少,轉車候車極為費時。若遇乘客特多,且鄉下人視秩序如無物,上車時,常推擠成一團。那情景只有一個 “亂” 字可以形容。
有一次快過年,在中途一小站轉車,車站裡萬頭鑽動,我被迫不顧形像,先將行李從車窗丟進車裡去 “佔位置”,那場景恍如戰爭電影裡逃難的鏡頭。
就是為解決這 “非人” 的窘境,我雖明知母親知悉時必會反對,還是決定先買車再說。
母親去世後兩年,當我終於擁有了首棟屬於自己的房屋,第一件事,就是專程返鄉,到她墳前,向她稟報這個 “天大的好消息”。
如今我已兒孫滿堂,一家幸福美滿,生活無憂無慮,而且身心俱皆健康,謹以這篇短文,告慰母親在天之靈。
Your mood article reminded me of my late Mom. Let`s pray for their peace in heav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