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孩子的貴人
◎做孩子的貴人——
白曉燕案的省思
⊕潘文良 撰
六個多月來(「民國八十六年六月至十一月),〈白冰冰〉之女〈白曉燕〉,遭綁架撕票一案,隨著嫌犯〈林春生、高天民〉,舉槍自殺,與〈陳進興〉挾持「南非駐台大使」之武官,一家五口為人質,歷經二十四小時,在各界人士「努力」下,棄槍投案後,終於告一段落了。
嫌犯們,「綁架、勒索、凌虐、欺辱、撕票、恐嚇、搶劫、強姦、殘殺、槍戰……」,簡直無惡不做,令人髮指。
各界人士,對於嫌犯,有人批評、有人譴責、有人謾罵、有人詛咒……
有人氣憤、有人怨恨、有人哭泣、有人哀慟、有人畏懼、有人恐慌……
有人說他們是「狗熊」、有人說他們是「惡煞」、有人說他們是「癟三」、
有人說他們是「雜碎」、有人說他們是「色魔」、有人說他們是「下流胚子」、
有人說他們是「反社會分子」……有人說他們是「妖魔鬼怪」。
(白曉燕案的三嫌,也自稱是「妖魔」。)
卻也有人,當他們是「英雄」……
有人罵他們‥「卑鄙、無恥、下流、齷齪」;
有人詛咒他們‥「死無葬身之地、死了下十八層地獄」……
有人卻也給予以‥「同情、諒解、寬恕」。
如果‥大家覺得還「罵不夠、說不夠」的話,那就繼續罵、繼續說、繼續咒吧!因為‥「批評、詈罵……說話‥言論自由」,是每個人的「權利」,也是別人所當「尊重」的。 這是為了讓每個人,都能「渲洩情緒、表達意見」——
如果‥不把心裡,不平的情緒,給渲洩出來,那麼‥「壓抑、隱藏」,是會影響身心健康、引發身心疾病的;如果‥不把心裡想法表達出來,別人就不能知道了!
一個人,有「詈罵」的權利,然而‥別人也有聽了之後,很「生氣」的權利‥可以生氣罵人,但可別怪‥別人因挨罵生氣——
人因對方做錯事,生氣而罵人,這是「正常反應」;
然,生氣而不罵人,這就有點‥「修養、器度、定力」了;
要是不生氣,也不罵人,那就是更有‥「修養、器度、定力」了。
別人挨罵而生氣,又要罵人,也是「正常反應」;
別人挨罵而不生氣、不罵人,那代表他,「有修養、有器度、有定力」。
陳進興,之所以挾持人質,雖然是做了一件錯事、壞事,但也是因為「有話要說」——只因先前,沒人「願意」,聽他說話,而一再以「否決、敷衍、推諉……辯解」的態度來對待,以致讓他「選擇」搞出這樣的場面、提出種種的訴求,引起大家注意,才有人「想要」聽他說話、「正視」一下他的問題。
(當然,一個人作惡事,也是會找一堆理由的,儘管理由不合「情、理、法」,依然也是理由啊!而且,他也會「自以為是」。)
不管他所說的話,是對、是錯、是善、是惡、是真、是假‥不管他怎麼說——「說話」是人的權利呀! 他「有話要說」,何不讓他說呢? 何不能讓他說個痛快呢? 何不聽他怎麼說呢?至於‥「好壞對錯、是非善惡、真假虛實」——
聽完了,再作分析、評判吧!
從來,在「霸權」制度下,人民沒有什麼「言論自由」;當政者,閉門造車,自以為是,害怕人民「揭瘡疤」;人民不能批評政府的「不良的體制、不良的作風」,也無法提出什麼好的建言——社會、國家,處在「封閉」之中,也就沒有什麼改善、沒有什麼進步可言。
就像小孩,要多說話,大人就會叫道‥
「閉嘴!囡仔人,有耳無喙!恬恬較無蠓!」
(閉嘴!小孩子,有耳朵、沒嘴巴! 安靜一點,較無蚊子。)
小孩心裡,有話要說,非得「一吐為快」啊! 若是不能「說」,或是說話,得不到「重視」,有「怨」不得吐、有「冤」不得申,那麼‥他就會用‥「打架、鬧事、破壞」,或者用‥「生病」……來「引人注意」。
大人們,若無雅量、若無器度,能夠傾聽孩子的話,那麼‥又如何知道孩子,內心真正的想法呢? 也只有等孩子說了,才能了解孩子的想法,進而予以「疏導」(疏其不滿——導其向善)——別以為、別當自己是「算命、半仙」,不讓孩子說話,自己可以算出、猜出他的想法。
古今中外,那些昏昧的君王,只喜歡聽「好聽的話」,對於忠臣,以死進諫的「良言」,卻不肯聽受,結果呢? 終為小人、佞臣所害,弄得國破家亡……
有的父母大人,從來只要求孩子‥「乖乖聽話」,而不尊重孩子也是個人——人說話的權利;也不教孩子要如何‥「好好說話」,更不會傾聽孩子說話。(說話是人的權利;當然,人也有「保持緘默」的權利。)
如果一個孩子,心裡有話不能說,父母不想聽他說話,那麼‥他就會變得沉默、懶得說話,也懶得理人,因為‥根本沒人要聽,說話也沒用;另一種類型的,心裡有話不能說,就會「埋怨、積怨」,久而久之,他就學會「頂嘴、抗辯、說謊、敷衍」;長大以後,他就只會「抱怨、嘮叨」,出口都是「惡語、髒話、謊言」,而沒有「善言、好話、實話」。
阿文覺得‥
「說話,會牽連一個人的觀察、判斷、思考、創作能力;
不能說話、不會說話,這些能力,都會退減,乃至於喪失——
也難怪那些只會『聽話』孩子,缺乏自我、缺乏主見,像是『傀儡』一樣——
別人怎麼說,他就怎麼做,無法判斷『是非善惡』,
而只會『唯命是從』的,順著人家的意思去做。」
・如果孩子,從小就不能說話、不會說話,那麼‥
他就學不會,『說話要有信用』;更不會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因為‥自來只會『聽話』的孩子,他只是『聽命行事』,
至於,『結果』如何,就是大人要『負責』的了。」
(孩子會說‥「那是我父母,教我這麼做的呀!而不是我要這麼做的。」)
只有‥「缺乏修養、缺乏器度」的人,才不容許別人說話、聽不下別人說話。
只有‥「缺乏智慧」的人,才分不清楚,人家說的話,是真是假、是對是錯、是好是壞、是善是惡。
只有‥「缺乏定力」的人,才會被別人,三言兩言的批評、攻訐、毀謗、嘲諷給激怒,而暴跳如雷。
只有‥「缺乏慈悲」的人,才不會發揮「同情心、同理心‥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的,為別人想一想。
所以‥有風範的君子、王者,都會說‥
「雖然‥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是‥我尊重你說話的權利。
雖然‥我不喜歡你的選擇,但是‥拚死,我也要維護你的權利。」
所以‥儘管是一個罪犯,他也有說話的權利啊!
雖然‥「說話的人,要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但是‥「聽話的人,也要為自己所聽的話負責」呀!
誰敢保證‥對方不會說錯話呢?
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會聽錯話、會錯意呢?
如果‥我們不能分辨,話的,「好壞對錯、是非善惡、真假虛實」,
那就是我們「自己」的問題了呀!
不能因為自己,「聽不懂、聽不慣、辨不清」,就不讓別人說話呀!
真是扯遠了!話說從頭吧!
如果‥罵夠了、說夠了的話,那就請做幾下深呼吸、喝杯茶,把心情平靜下來,並且合上嘴巴‥擦亮眼睛來看、洗淨耳朵來聽,也定下心來思考——
想一想,以下的問題吧!
一個人,為什麼會「學壞」、會「墮落」呢? 又是誰的錯呢?
一個人,之所以會學壞、做壞,是因為‥「貪、瞋、痴」使然,
若於「貪、瞋、痴」,不知「厭離、止斷、滅盡」,
那麼‥任何人,隨時隨地,都有可能會「為非作歹、行兇幹壞」——
因為「貪欲」,而偷、搶、拐、騙;
因為「瞋恨」,而打、罵、殺、害;
因為‥「痴迷」,而執邪以為正、行惡以為善。
有話說‥「指著別人時,一支手指,指著別人,卻有三支手指,指著自己。」
但請‥「回光反照——自我醒覺」一下吧!
「自己」難道不會做錯事、不會做壞事;沒有做過錯事、沒有做過壞事嗎?
再者,誰能保證‥自己以後,不會再做錯事、不會再做壞事呢?
《聖經.約翰福音.第八章》中,有這麼一則故事‥
各人都回家去了。
〈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裡。
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地,教訓他們。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
「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的律法上,吩咐我們‥
『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是為了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起石頭打她!」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
只剩下耶穌,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
「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麼!?」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社會治安不好,歹徒猖狂,人們擔心、惶恐自己,會成為「被害人」——
阿文(筆者)本人,倒是擔心自己、惶恐自己,會成為「加害人」呢!
也許有很多人,在「批評、譴責、謾罵、詛咒」那些罪犯之後,回家還是繼續在「打罵、欺辱、虐待」,自己的妻子、兒女、親人呢!
或是繼續‥亂丟垃圾、不遵守交通規則;乃至繼續‥賭博、吸毒、說謊……
人們,常是‥「龜笑鱉無尾——五十步笑一百步、半斤八兩」呀!
人們常說‥「要『對事不對人』!」
雖然‥「事在人為、事不離人——有人才有事、有人就有事。」
所以‥「要對事不對人——也難!」
只是,我們也必須明白‥
「人」不過是「做好事、做壞事、做善事、做惡事」的一個「媒藉」,
或者說是一個「工具」而已!
譬如「刀子」‥刀子豈有「好壞、善惡」之別呢?
「好」刀子,就會作菜、雕刻;「壞」刀子,就會傷人、殺人,是這樣子的嗎? 當然不是啦! 因為‥「好壞、善惡」,是「人」在做的呀!
刀子作菜、雕刻,人們誇的,是刀子,還是師傅的手藝呢?
而刀子傷人、殺人,人們怪的,是刀子,還是人呢?
譬如「槍」‥槍在歹徒的手,歹徒用來搶劫、殺人;而在警察的手裡,則是用來打擊罪犯、維護治安——槍本身,有「好壞、善惡」之分嗎?
要是用心想想‥
「人身」,不過也只是像「刀槍」一樣,是配合「心念」的「工具」罷了!
「心念」有好、有壞、有善、有惡,是故言行,有好、有壞、有善、有惡。
人們該「厭惡、擔心、害怕」的,當是「貪、瞋、痴」等,這些「惡念」;
以及「殺、盜、淫、妄」等,這些「惡事」——而不是「人」呀!
刀槍,被用來為非作歹,人們難道要「審判」刀槍嗎?
當然不是啦!
該審判的是「人」嘛! 而該審判的,不是「人身」,而是「人心」呀!
當然啦!「心不離身、身不離心」,要是「身心相離」,便是「死人」啦!
是故‥想要追緝罪犯的「人心」,就必須連同罪犯的「人身」,也一起「逮住」,並且,也只有逮住「人身」,方才能逮住「人心」。(否則‥罪犯舉槍自殺,成了「死人」,「意識喪失」而「心不在焉」,那還「審判」個什麼呢?)
而人呢!常是「惜花連盆、怨子累孫」,在厭惡、擔心、害怕「惡念、惡行、惡事」之時,連「人身」,也一起厭惡、擔心、害怕,而稱之為「惡人」——
其實‥「心」有好壞、善惡之分;「行」有好壞、善惡之分;「事」有好壞、善惡之分——而「人」(人身),哪有好壞、善惡之分呢?
阿文這番「抽絲剝繭」,是為了好讓我們「釐清對象」,要不然,厭惡、擔心、害怕「人」(人身),是「不濟於事物、無益於心行」的呀!
我們不是怕刀槍,而是怕「拿著刀槍的——歹徒」;
其實‥我們也不是怕歹徒,而是怕歹徒,「起惡念、做惡事」,來危害到我們呀!
一個「有修養、有雅量、有器度」的人,是不會「激動」地,或者是「惡意」的,去「批評、譴責、謾罵、詛咒」別人的。「批評、譴責、謾罵、詛咒」,正是在彰顯示自己,是個「缺乏修養、缺乏雅量、缺乏器度」的人——
那是為了「渲洩情緒」而已,而不能「解決」問題、不是在解決解決的。
一個「有智慧、有定力、有慈悲」的人,方能夠「同情、諒解、寬恕、包容」別人的過錯,或是罪惡。無法「同情、諒解、寬恕、包容」別人,便是在彰顯自己,是個「缺乏智慧、缺乏定力、缺乏慈悲」的人,除了表現出「憤世嫉俗、嫉惡如仇」的樣子,還能「改善」什麼呢?
因為‥缺乏「智慧」的人,必也缺乏「能力」,去解決問題——
不知、不會、不能「善用頭腦」,去「設法」解決問題,
只好以「打罵、懲罰、欺辱、詛咒」的方法,去處理事情。
因為‥缺乏「定力」的人,心思雜亂、心情浮躁,就像狗般,一點風吹草動,就連天直吠;就像鬥牛一樣,禁不住人家揮兩下紅布,就舉著角,想要鬥人——
哪能「臨危不亂、處變不驚‥冷靜、沉著、穩定、從容」地應事呢?
因為‥缺乏「慈悲」的人,不知「將心比心」,缺乏「人饑己饑、人溺己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而自己根本就活得不快樂,於是,也就無法帶給別人快樂;自己尚有一大堆苦惱,無法解決,又哪有心情、哪有能力,去解決別人的苦惱呢? (慈者「予樂」、悲者「拔苦」。)
人們普遍缺乏「智慧、定力、慈悲」,所以‥遇到事情、碰到問題,只好運用一般「動物」的做法「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血還血‥以暴制暴」——
看誰有力、看誰兇猛,誰就可以打敗對方,使對方降服。
在動物的社會裡,被打敗了的一方,便會「認分」的走開,而贏的一方,也不會再「趁勝追擊」;而人的社會裡,被打敗了,常是‥「口服心不服」,每每「懷恨在心」——於是‥明的不行,就耍陰的,明槍打不到,就用暗箭去傷人;彼此不服輸、不認輸,結果便是‥「冤冤相報」。
阿文有話說‥「人,永遠有選擇的機會、永遠有改變的可能。」
儘管一個人,作惡多端、惡貫滿盈、罪大惡極‥罪該萬死,人們也不必去「厭惡他、怨恨他」,因為‥該厭惡、該怨恨的,是「惡心、惡事」,而不是「人」呀!因為‥心有善惡之念、行有善惡之事——人,是沒有善惡之分的呀!
一個人,之所以會做壞,是因為內心,有所「不滿」(貪欲、瞋恨,都是不滿)、有所「不平」,他的成長環境、成長過程,產生了太多的「貪欲」、積壓太多的「瞋恨」,所以要求「彌補」、要求「發洩」——
只是‥他們選擇了「惡解」,想要‥「報復、報仇、報怨、報冤」,
以至於‥害人害己。
若是我們,也以「恨」去對待他‥謾罵他、羞辱他、詛咒他、輕視他、排斥他……喊著要打死他、殺死他,要他受到千刀萬剮、碎屍萬段、死無葬身之地——
這又跟他心中的「恨」,跟他的「惡行惡狀」,又有什麼兩樣呢?
譬如‥狗對人吠,人被狗吠了,心有不甘,便氣得向狗「吠回來」;
人被狗咬了,心有不甘,便氣得向狗「咬回來」——
這樣的人,跟狗「一般見識」,豈不是太損「人格」了嗎?
豈不是把自己,也變成一隻狗了嗎?
一切審判,都交給「司法」吧! 以事對事、以人待人——
該消滅的,是他的惡事;該斷除的,是他的惡心;而該同情、憐愍他的人——
如果我們剝奪了「人」,應有「受尊重」的權利,那麼‥止斷了他的「惡」,同時,也將止斷他的「善」。
現今有許多國家,是沒有「死刑」的——
一個人,要是心懷「瞋恨」而死,那麼‥必得不到「安息」;
來世,依舊會是一個充滿「惡心」、橫行「惡事」的「人」啊!
而法律判一個罪犯死刑、處死一個罪犯,是為了讓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不是因為‥「看他(人)不順眼、看他(人)不慣、看他(人)討厭,
才判他死刑、處死他的呀!
台北市刑警大隊的大隊長〈侯友宜〉先生,每每身先士卒、衝鋒陷陣;在警界生涯,建立無數奇功。然而,他還是謙虛的說‥「我只不過是剛好站在這個位置,做了一個警察,該做的事罷了!」
(可嘆‥有許多警察、政客,卻「做了一個警察、政客,所不該做的事」——
「偽君子,不如真小人;假好人,不如真壞人」哪!)
而那些罪犯呢? 他們只不過是選擇了這個位置,做了這個角色,所要做的事罷了——換做是別人,恐怕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呢!但請捫心自問‥
〔如果我是他,我會不會也這麼做呢?〕也許你會想‥
〔如果我是他,我才不會這麼笨!我絕不會這麼做呢!〕
只是,事實上,他是這麼做了的——如果你是他,你必也會這麼做呀!
(如果你是〈侯友宜〉,那麼‥你也會有他一樣的行為。)
「被害人」可憐,然而‥「加害人」雖然可惡,其實是更可憐——
被害人,身心受到傷害,而活在害怕、恐慌之中;而加害人,表面雖然囂張、不可一世,其實‥他的內心深處,亦是害怕的、恐慌的,更要隱藏「罪惡感」,才能免於自己「良心」的訶責;要知道‥他是帶著面具、穿著冑甲、拿著武器‥蒙蔽良知,在做一些‥「其實他也不願意做」的事情;他必須「自欺欺人」,才有勇氣去做的——要是有人,能攻破他的「心防」,使他「口服心服、心甘情願」地,脫下他的面具、卸下他的冑甲、放下他的武器‥喚醒他的良知,使他如實地,「面對自己」——他必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恥、慚愧、悔恨、懊惱,而痛哭流涕的懺悔……
《尹索寓言》中,有則《北風與太陽》的故事‥
北風誇耀自己的本領,比太陽還強。
太陽說‥「讓我們來比比看,看誰有辦法,使那位路人,脫下他的大衣吧!」
北風叫道‥「這還不簡單!?看我的吧!」北風於是‥使勁地,吹向路人——
結果‥吹得越大,路人越是抱緊大衣。北風吹了半天,氣盡力竭,只好放棄,便跟太陽說‥「換你吧!我看你有什麼本領,能夠使路人,脫下他的大衣?」
太陽笑瞇瞇地,散放出光和熱,籠罩著路人——
路人感覺到溫暖,於是‥便放開了雙臂,接著‥便脫下了大衣。
一個人,之所以會「做惡」,是因為內心,有所「不滿」——
(阿文有話說‥「無心之過,謂之錯;有心之過,謂之惡。」)
「以恨制恨」(以恨治恨),是無法使對方的「恨」,得到渲洩、得到消解的。 譬如‥「火上加油」,如何能滅火呢? 只會使火,更加熾然而已!
也只有「以愛制恨」(以愛治恨),才能使對方的恨,得到平息。
譬如‥「釜底抽薪」,方才能「去火止沸」呀!
・「恨」就像是「冷酷」的寒風一樣,只會使水「結冰」;
「愛」就像是「溫暖」的太陽一樣,方能使冰「解凍」。
如果我們,認為自己,是站在「正義、公理」這邊的「好人」,那麼‥就請拿出「君子、王者」的「風範、修養、器度、雅量」,以「柔軟心、慈悲心」,去對待那些「壞人」,予以「同情、諒解、寬恕、包容」吧!
請「減免」那些無謂的「情緒反應、意氣之爭」,運用頭腦、發揮理智,冷靜、沉著、穩定、耐心、從容地,觀察、思考、分析、判斷,以尋求更好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吧!
也只有如此,才能使「壞人」,伏首認罪;才能使「壞人」,有「改過向善」的機會、有「洗心革面」的時候。
至於,「追緝、審判、刑罰」,那是在「對事」,是要讓他為自己的作為「負責」——我們「對人」,是當表示「同情、悲憫」的;而不是「厭惡、瞋恨」。
因為‥他跟你我一樣,也是一個「人」,只是,他現在做了惡事;
而你我,「現在」沒做惡事而已——
這並不表示‥「未來」他一定也會做惡事;
也並不表示‥你我「過去」沒做惡事、「未來」也不會做惡事。
《聖經.馬太福音.第五章》,《論愛仇敵》中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只是,我告訴你們‥
『不要與惡人作對!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有人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那麼‥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有求你的,就給他;
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只是,我告訴你們‥
『要愛你們的仇敵!
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
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
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
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此人有什麼長處呢?
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這樣的行徑,是「聖賢」的行徑,身為凡夫俗子的我們,想是也很難做得到,然而,我們是需要「學習」的是——
雖然「不愛仇敵」,但至少也「不恨仇敵」吧!
「右臉」被打了,不用把「左臉」也給他打,
但被打了,也就算了,別氣得想要打回來。
「裡衣」被拿走了,就拿走吧!「外衣」不用給他。
裡衣被拿走,也就算了,別氣得想要搶回來。
被強逼「走一里路」,就同他「走一里路」吧!不用同他「走二里路」。
有求於己的,「能給的再給」。
向自己借貸的,當衡量自己的能力,既要借他,就要有「他不還,也沒關係」的打算……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八章》,《饒恕七十個七次》中說‥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
「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 到七次,可以麼?」
耶穌說‥
「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
『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
『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語謂‥「得饒人處且饒人!」
所謂‥「原諒別人,就是放過自己。」
「寬恕」是一種美德,難行當行,因為‥也只有「寬恕」別人,自己才能「釋懷」、才能「自在」。
無法「諒解、寬恕」他人的人,心中必然存著「怨恨」——
心中有怨恨,便會「憤世嫉俗」,想要「報復」,而未及害人,已先害己——
自己,必常為「怨恨」所苦惱。
更因為心中有「怨恨」,便會與「愛」疏離,所以‥不懂得「愛自己、愛別人」;而因為缺乏「愛」,所以也就活得「不快樂」。
* * * *
這次,「陳進興挾持南非駐台使節亞歷山大家人」事件,我們可以看到〈安妮〉夫人,與其「十二歲」的小女兒〈克莉絲汀〉的「冷靜、沉著、穩定、從容、機智、勇敢」與「愛心」,臨危不亂、處變不驚,因而促進「化解危機」的力量。(此事件發生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二」傍晚,到「二十日」晚上。
〈亞歷山大〉,華名〈卓懋祺〉,與二十二歲的大女兒〈梅蘭妮〉,為〈陳進興〉與警方,發生槍戰時所傷,幸無生命危險;另有一名認養的男嬰。)
當〈陳進興〉,終於棄械投降,要離開之前,〈陳進興、張素真〉夫婦二人,跪在〈安妮〉夫人面前,向她道歉時——
安妮夫人說‥「上帝一定會原諒你們!」
「陳太太」則向安妮夫人說‥「您就是上帝!」
陳太太,是跟張素真,一起進入官宅,勸說陳進興的婦人。
陳太太,可真是個「智者」啊!
安妮夫人說‥「上帝一定會原諒你們!」
阿文要問‥「上帝一定會原諒陳進興,那麼‥妳會原諒陳進興嗎?」
陳太太的一句‥「您就是上帝!」
這使得,安妮夫人,不原諒,也得原諒陳進興了。
真是‥「人人可以為上帝」啊!就看你‥「願不願意」而已!
而「白曉燕綁票案」,嫌犯〈林春生、高天民、陳進興〉等人,在逃其間,又犯下很多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屬,大多是「悲痛欲絕」,而「恨之入骨」。
其中,高天民與陳進興,在「方保芳整型外科」,殺害了三個人——
「出人意料」的,同是受害者家屬的〈方保芳〉之子〈方至善〉,卻表示,願意寬恕陳進興、高天民。並且,要將診所,免費提供給佛教團體,做為「圖書館」之用。
(以上資料來源‥「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星期日.自由時報。)
一切的「悲傷、哀痛、恐懼、怨恨、苦惱」,都會在真心的「諒解、寬恕」之後——「雨過天青、風平浪靜」,得以釋懷,而安樂自在的!
「不念舊惡、不憎惡人」,這是「菩薩心行」——人人都可以為菩薩的呀!
* * * *
一個人,會學壞、會做惡,是該怪誰呢? 誰又該負責任呢?
人之所以會學壞、會做惡,有其近因、遠因;有其本因、助因。
雖然‥「自己」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只是‥家庭、學校、社會、國家,乃至於地球、宇宙,也都有責任;父母、親人、師長、同學、朋友、國人,乃至於全人類,也都有責任。
(所謂‥「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嘛!那麼‥匹夫之生死,國家豈無責任呢?)
一個人,在身心未能「自主、自立」之前,是必須要「依賴」他人,方才得以「成長」的——此時,他的「知見、思想、言行」,都會受到外界情境的人、事、物所「引導」,或者是「影響」;那麼‥家庭、學校、社會、國家;家人、師生、朋友、人類,都有「以身作則」,提供「良好示範」的「責任」與「義務」。
譬如‥
植物要想成長得好,必須有充分的「土壤、陽光、空氣、水分、養分」。
若將盆栽,置於暗室、密室裡,也不澆水、也不施肥,那麼‥盆栽勢必長不好——而這時候,盆栽長不好,是要怪人,還是怪盆栽本身呢?
如果‥人們把環境、生態給破壞了,土壤污染、空氣污染、水源污染……
那麼‥植物勢必長不好——而這時候,植物不好長、長不好,那這是人的過錯,還是植物的過錯呢?
如果‥植物在未長成、未茁壯之前,時常遭受人們的踐踏、扼折、摧殘,因而怎麼也長不好,那這是植物的錯,還是人的錯呢?
每一棵植物,在為「種子」之時,都是想要找到一個「合適、有利、安全」環境,而得以順利地,「發芽~成長~茁壯~開花~結果」的——
植物,總是努力地,朝著陽光生長、向著水源紮根的呀!
哪一棵植物,會希望自己、願意自己‥無法發芽、無法成長、無法茁壯、半途夭折、開不了花、結不了果呢?
「人性本向善」啊!
有哪一個人,童年時的理想,不是既高遠,又偉大呢?
誰會希望自己、會願意自己‥「學壞、做惡、墮落、毀滅」呢?
《三字經》中言‥「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阿文有話說‥
「好孩子,是教出來的;壞孩子,也是教出的——
因為‥『教錯了』,所以‥孩子『學壞了』。」
人生世間,一開始,便為「知見」所導引,而有其「思想、言語、行為」——
若一開始,使其接收「惡見、邪見」,那麼‥其「思想、言語、行為」,便都會是「惡的、邪的」,其‥「生活的方式、勤奮的方向、憶持的事物、專注的事情」,也都也是「惡的、邪的」。
若一開始,使其接收「善見、正見」,那麼‥其「思想、言語、行為」,便都會是「善的、正的」,其‥「生活的方式、勤奮的方向、憶持的事物、專注的事情」,也都也是「善的、正的」。
所謂‥「虎父無犬子。」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
親愛的父母大人、敬愛的師長、可愛的政客們啊!您的一言一語、一舉一動,孩子們,都會聽在耳裡、看在眼裡的,您怎能不「端正言行——以身作則」,提供給孩子、學生、青少年們,一個良好的「示範」呢?有了良好的示範,那麼‥即使不教,孩子、學生、青少年們,也會自己「學好」的呀!
當然啦!就「自己」而言,「怪人」是於事無補、於己無益的,也無助於解決問題呀!
要怪,可以怪父母‥「為什麼要把我生下? 為什麼把我生成這樣?」
可以怪「祖上無德」;怪學校教育鈊「讀書以考試為目的」;
怪社會太亂、怪政治太腐敗;
怪地球生態遭到大量破壞,使天氣變得太熱,令人容易煩躁……
要怪,乃至於可以怪〈亞當、夏娃〉,為什麼他們受不了「毒蛇」的引誘,要「偷食禁果」,而把「原罪」給「遺傳」下來呢?(如此說來‥人類身上流有「原罪」的因子,所以‥「學壞、做惡」,才是「正常」的,而那些「不學壞、不做惡」的,才是「不正常」的呢!試想‥一個蘋果,若有蟲在,豈有不爛的道理?)
要怪,乃至於可以怪「上帝」,因為‥上帝是「罪魁禍首」——
誰叫上帝,吃飽沒事幹,要「創造宇宙、創造人類」呢?
而使人類,把地球搞得烏煙瘴氣;搞到這等「難以收拾」的地步!
(天啊!不要陷上帝於「不義」,好嗎?阿彌陀佛!)
譬如‥「考試考不好」,可以怪考題太難、可以怪字跡不清、可以怪老師改得太嚴;或是怪父母,把自己生得太笨;或是怪隔壁同學,不肯把考卷給自己看……這麼‥「怨天尤人、責東怪西」,可以「渲洩情緒」……
只是‥這對自己「考試考不好」,有什麼助益呢?
要怪,就怪自己,「平常不用功、學習不專心、讀書沒方法」吧!
大凡人都會因為「自衛」,而飾非掩過、推卸責任,譬如‥
竊盜犯,不怪自己「貪欲」無窮,卻怪別人太有錢,住別墅、開轎車,實在太愛現、太招搖……
強姦犯,不怪自己「淫欲」過盛,卻怪女孩長得太漂亮、衣服太曝露、動作太妖媚、太吸引人……
殺人犯,不怪自己「瞋心」太強,卻怪別人長得太討厭、行為令人討厭……
這算是哪門子「理由」呢? 可真是‥「無理取鬧」啊!
別人有錢、長得漂亮、長得醜陋,「干卿何事」,而使他想要竊盜、強姦、殺人呢?
要是「有錢、漂亮、貧窮、醜陋」,會「害人」做壞事,那麼‥當是人人都會「被害而做壞事」,何以只害他一個呢?
所謂‥「色不迷人——人自迷;酒不醉人——人自醉。」
若是自己‥「清心寡欲」,色何以迷人呢? 若是自己‥「不貪飲酒」,酒何以醉人呢? 若是自己‥「有定力」,別人何足以使自己生氣呢?
要怪,就怪自己吧!
畢竟‥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自己對自己有責任、自己要為自己負責。
然而‥「怪自己」,也只會使自己更加‥「難過、自卑」罷了! 「自怨自艾」了半天,對自己也一無長進——「尋求解決的方法」,那才是「重要」的事啊!
阿文有話說‥「人,永遠有選擇的機會、永遠有改變的可能。」
「機會」,別人可以給,自己也可以創造——而「選擇」,則是在於「自己」呀! 在於自己的‥「一念之間」哪!
「改變」,是會受到別人的「影響」,但也要自己「願意」受人影響,別人才影響得了——而「行程」,是必須自己「努力」的呀! 靠自己「躬身力行」,才能使自己改變哪!
自己口渴,哪能請人代喝呢? 自己肚子餓,哪能請人代吃呢?
「自己的嘴巴,要當自己喝水,才能使自己解渴啊!
自己的肚子,要當自己吃飯,才能使自己解饑啊!」
「一個人,要當‥『自我醒覺、自我學習』,才能‥『自我成長』,
如果連自己都『放棄自己』,那麼‥也就沒有人,能夠救自己了!
要當『自救』,才得『人救』;要當『自助』,才得『人助』啊!」
* * * *
阿文常呼籲著‥「親愛的父母大人啊!請做子女的『貴人』哪!」
什麼是「貴人」呢? 貴人,是在別人急難、危險、困厄之時,予以幫助、解救、扶持、撫慰的人。 簡單的說,譬如‥
在路上,看到一個小朋友,將要跌倒、將要被車撞到了,能及時拉他一把,使他「不至於跌倒、不至於被車撞到」的人,就是「貴人」了。
豈有人,看到小朋友,將要跌倒,還故意推他一把的呢?
豈有人,看到小朋友,將要被車撞到,還故意推他一把的呢?
我們卻時而可見,有些媽媽,在孩子將要跌倒時,來不及拉住孩子,而在孩子跌倒後,不知、不會、不肯給予撫慰、鼓勵,反而‥「厭惡地、氣忿地」,拉起孩子,接著,便予以一頓臭罵道‥「你是要死了是不是? 你會不會走路啊? 走路也不好好走,叫你別邊走邊跳,你就是不聽,看吧!看吧!摔跤了吧!? 摔死好啦!哭!哭什麼哭!還哭還哭……再哭,我就揍死你!」
天啊!孩子也不願意摔跤呀! 摔跤,會受傷——很痛的呀!
孩子摔跤,痛得都哭了,沒有得到扶持、撫慰、鼓勵、幫助,反而得到一頓臭罵、羞辱、詛咒、恐嚇,怎不更加傷心難過、氣餒喪志呢?
這樣的媽媽、這樣的作法,就叫作「落井下石」啊!
孩子「落井」了,不肯援救,反而「下石」,這不是在要孩子的「命」嗎?
我們也會看到一些「新聞」‥發生空難的現場,當地有些居民,不但未加搶救,還趁機搶拾物品;一些暴動、火災、風災、水災的地方,有些人,不但未加制止、救助,反而趁機打劫商家——這樣的行為,就叫作「趁火打劫」,教受難人的損失,「雪上加霜」。
孩子功課成績不好,遭受挫敗,已經失去面子、臉上無光、抬不起頭、難過得要命了,父母師長,不知、不會、不肯給予慰撫、鼓勵、協助、輔導,反而給予一頓打罵、懲罰、羞辱、詛咒、恐嚇,這無異更是在,加以「剝奪」他的‥「尊嚴、信心、志趣、快樂」……這豈不是在「趁火打劫」嗎? 豈不是使孩子,遭受更多、更大、更重的損失、傷害呢?
台諺所謂‥「踥罵呣聽、踥扑呣驚。」 (常罵不聽、常打不怕。)
何以‥「唼罵呣聽、踥扑呣驚」呢?
只因為‥孩子在被打罵、被懲罰之時,身心遭受到無比的「欺辱」,只因為他還小——力氣比大人小、道理懂得比大人少、權勢比大人小,無法跟大人「抗衡」,為了「自衛」、為了使自己能夠「活下去」,所以‥只好「順從」大人,接受打罵、懲罰(其實他是‥「口服心不服」的)——只是‥他還要「見人」、還要「活下去」,所以‥只好「戴起面具」,蒙蔽自己的「羞愧」;厚起臉皮,裝作「不在乎」的樣子,還要「強顏歡笑」,讓人以為,他還是「快樂」的;「穿起冑甲」,武裝自己的「脆弱」,使自己看起來很「堅強」,這樣,才能在受打罵、懲罰之後,繼續面對別人(同學、朋友),才能再繼續生活下去——
就這樣「自欺欺人」(自己騙自己、騙別人),久而久之,「習慣成自然」,喪失了「差恥心、慚愧心」,也就「打不疼、罵不痛」了。
待到「青少年」時期,他有足夠的「心力」,可以「反抗」了,於是‥他就「叛逆」(時常為了「自由、自主」,而時常「為叛逆而叛逆」,壞的不聽,好的也不聽),進行「報復」,為了渲洩心中的怨恨,於是就‥搞怪使壞、為非作歹——教以前所有讓他不好過的人,也都過不好。
而孩子們,常是「有樣學樣」的——在大人的「熏染」之下,成為大人的模樣;大人們,要是常做「不良示範」,那麼孩子,哪裡能夠學好呢?
大人們,因為「缺乏智能」,所以,不知、不會‥「尋求、運用」更好的方法,來處理孩子的問題,只好以「打罵」的方式,來「教訓」孩子。
更因為大人,「缺乏愛心」,所以‥不愛自己、不愛別人,厭惡一切過錯(因為小時候有過錯,也遭到大人的厭惡)——成長的過程,遭受太多的打罵,使大人積壓了太多的「怨恨」,而無法接受、諒解、包容「孩子會犯錯」的事實,一旦孩子犯錯,心生厭惡、氣忿,而「瞋恨蒙蔽理智」,也難怪出口就罵、出手就打,而不知、不會、不肯‥「尋求、運用」更好的方法,來「教訓」孩子。
(豈忘了‥自己也是從小,在過錯中成長的呢?)
如果大人,以打罵的方式,來處理孩子的問題,那麼‥孩子也只能學會,以打罵去處理問題——於是,小時候,被大人打罵,他就去打罵弱小的人;一旦為人父母時,也就打罵小孩。
而當「打罵」,成為「教訓」的模式之後‥「打罵」就變成「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了——青少年,看不慣別人的作法,乃至看不慣別人的長相,他也要去「教訓」別人,把別人給「打罵、修理、傷害」一頓。
「打罵」,是一種「大欺小、強凌弱」的「暴力行為」(言語暴力、肢體暴力、精神暴力),小孩從小,受到父母的打罵,學會了這等模式,也難怪遇到事情,便訴諸暴力,想以暴力去解決。
而青少年,之所以「成群結黨」,集體行動,是為了「壯大聲勢」(好能分擔罪惡感、恐懼與責任),所謂‥「團結力量大」嘛!他們彼此慫恿、彼此鼓舞、彼此合作,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要死大家一起死」的,進行破壞、報復,來渲洩心中,所積壓的不滿;而在破壞、報復中,得到渲洩怨恨的「快感」。(就如同‥放屎、放尿之後,就會得到‥「渲洩的快感」一樣。)
更可怕的是‥如果父母(師長),認為打罵子女(學生)是對的,那麼‥子女(學生)去打罵別人,又怎麼會是錯的呢? 子女(學生)去打罵別人,也就會認為‥那是對的呀!
子女(學生)因為長期以來,受到父母大人(師長)「欺辱」,為了「面對別人」、為了「活下去」,而將「羞恥心、慚愧心」蒙蔽,才能「自欺欺人」地活著,於是‥一切「惡行」,儘管「不合法」,但是‥對他們來說,也都成了‥「合情、合理」的事了,結果是‥為非作歹、行兇幹壞,而肆無忌憚——不見棺材不掉淚。(有的是‥「見到閻王,還不知死」呢!)
大人過去,受到父母以「怨恨」對待,所以‥也造成滿心的「怨恨」——
想要打罵父母,只是,於「情、理、法」所不容,所以‥只好(不知不覺地)「轉移、遷怒」對象,假借「教訓」子女之名,「打罵」子女,來報復、渲洩自己對父母的怨恨(這是一種「代償作用」)——
子女成了大人的「出氣筒」,子女不過只是「代罪羔羊」而已! 就這樣‥
「此恨綿綿無絕期、冤冤相報無了時——
彼此影響‥惡性循環;互相折磨‥兩敗俱傷。」
要破除這種「惡性循環」的魔咒,必須先要有一方,能夠「省覺~覺醒‥自我成長——自治、自律、自重、自愛」,只有平息內心的「貪、瞋、痴」,增進自己的「智慧、定力、慈悲」,才能使彼此,不再「打來打去、罵來罵去」;不再「冤冤相報」、不再繼續「惱害」下去,才能產生‥「正面影響、良性互動」的作用。(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也!)
《大學》所謂‥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後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後知致~知致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
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
其所厚者薄,而其薄者厚,未之有也!」
雖然‥這看起來很「古版」,只是‥「事實」就是要這麼做呀!
我們有權利批評,乃至是謾罵人家、社會、政府、國家、世界;我們也有權利批評,乃至是謾罵罪犯、歹徒、壞小孩——
只是,批評完了、謾罵夠了,就請「回光反照、自我省覺」一下吧!
自己,又是個怎樣的人呢?自己,所做所為,又是如何呢?
就從「家庭」中的「父母大人‥自己」開始吧!
「大人」,不只是「年齡、身高、體重」,比小孩還高、還大、還重;
就是「學識、經驗、智能」,也都比小孩來得博、來得多、來得高呀!
「成人」,當是個‥「身心、人格」,都「成熟」的人啊!
俗語所謂‥「養子不教,不如養豬;養女不教,不如養驢。」
阿文有話說‥「生囝是師仔、飼囝是功夫、教囝是師父。」(師仔‥學徒。)
生養子女,也要教導子女——
擔心子女,會成為「受害者」;更要擔心,子女會成為「加害者」呀!
親愛的父母大人啊!請您不要再把對於自己父母的怨恨,加諸於子女身上了!請您‥「自我省覺、自我學習——自我成長」吧!唯有如此,您才不會再繼續傷害您的孩子!(您的孩子,也才不會再繼續傷害,他的孩子。)
請您尊重‥孩子是一個‥「身心(知情意識)、人格獨立的人」! 孩子有其「自由、自主」的權利——孩子雖然是您生的,但決不是像您所買的房子、買的汽車一樣‥孩子決不是您的「財產」,您不當想要‥「左右、安排、操控、導演」孩子的人生的!
請您‥「培養、教導、協助、勉勵」孩子,使孩子能有‥「完整的自我、清晰的人格、自立的精神、負責的態度」。
請您增進孩子的‥「觀察、分析、思考、判斷、創作」的能力!
好使孩子,能有正確的「選擇、決定、行動」,以及對後果「負責」的態度。
請您了解‥「讀書雖然很重要,不過‥讀書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世上,還有比讀書更重要的事情!」不要以為‥「小孩只要把書讀好、把成績考好就行了,其它事情,都不用做……」讀書是生活的一部分,讀書是為了改善生活‥可別讓孩子,變成「生活白痴」呀!讓孩子掃掃地、洗洗碗……分擔家事吧!讀書是為了使「做人更如意、處事更順利」‥當讓孩子,能夠「學以致用」呀!
請您體會‥父母之所以逼著孩子,要讀好書、考好試、上好學校、獲取高學位……是因為擔心孩子‥將來出社會,難以跟別人競爭、難以生存、難以找到好工作、難以有高職位、難以有高成就……難以賺大錢,乃至‥難以討到好老婆、嫁到好老公——阿文覺得‥
之所以會有這些擔心,怕源自於父母本身的「自卑心」。
父母本身,對自己「無自信」、對自己「不滿意」、無法「悅納自己」,
不能肯定自己的工作、不能肯定自己的成就。
(譬如‥父母是清潔工、計程車司機。)
不能享受自己的生活(如婚姻不美滿;為了生計,而了無生趣)……
害怕被人瞧不起。
也許自己,曾經,或者正遭受別人(父母、親人、朋友)的「輕視、譏笑」,
得不到別人的「讚賞、尊重、肯定」;每因「比較之下——差人一截」,
而覺羞愧得「抬不起頭」來,於是‥自己想要「奮發圖強、做給人看」,
奈何早已是「時不我予——心有餘而力不足」,
結果‥便把自己的期望,加之於孩子身上,希望孩子能夠「出頭天」,
好能「光宗耀祖、光耀門楣、榮耀父母」。
或是自己「高高在上」,而心生「驕傲」,瞧不起別人、不尊重別人,
於是,害怕自己的孩子「不成材」,而不得別人尊重,被人瞧不起——
因為‥擔心孩子,未來也得不到別人讚賞、尊重、肯定;
擔心孩子,未來也被輕視、譏笑,所以‥努力的「要求子女」,要讀好書、考好試、上好學校、得高學位……
殊不知‥別人還沒輕視、譏笑孩子,而父母,卻已第一個,在輕視、譏笑孩子——
孩子在父母的輕視、譏笑、否定、打罵、懲罰、羞辱、詛咒、恐嚇之下,
「自尊心、自信心」,也就一次次的損傷,而變得‥「自貶、自卑」,
無法「自我肯定、自我悅納」,而終將「自暴自棄、自甘墮落」,
乃至於「自殺」。
親愛的父母大人啊!
任何人,輕視、譏笑、傷害您的孩子,都沒有關係——
只有父母,不可以輕視、譏笑、傷害孩子!
在孩子遭受別人的輕視、譏笑、傷害之後,
父母所當給予孩子的,應該是‥撫慰、疏導、鼓勵、扶持、協助啊!
唯有如此,才能使孩子,恢復自尊與自信,在挫敗與傷害中,
重新面對、重新站起來、重新再出發呀!
請您了解‥「貪欲是無底洞,更是苦惱的根源。」
請您深刻的去體會‥金錢、物質,不能使人滿足,否則‥世界上那些大富翁,都可以不用再賺錢、不用再累積財富了,光靠銀行的利息,就夠花到死了;否則,那些高官政要,已經擁有三、五代人,都花不完的財富(如果省點用的話),又何必昧著良心,去搞那些‥「官商勾結、貪污違法」的事呢?
請您體會‥「貪欲的進步,是走向毀滅的路途!」
人們因為貧窮,而無法享受「世欲」,為了享受「世欲」,必須擁有更多的「財富」——當員工,賺不了多少錢,為了賺更多錢,便自己當老闆,開公司、設工廠,於是‥開銷多了,收入也要更多才行;為了生存,就得競爭,要開發市場、廣告刺激群眾消費,於是‥花費更多,收入也要更多才行——訂單多了,工廠、設備、員工不夠了,就要擴充——工廠、設備、員工多了,開銷更多,收入也要更多才行,又要更努力去開發市場、廣告刺激消費;而工廠的增設,又要大興土木……人類商業、經濟的成長,便促使工業的逢勃,於是‥「工業區、核電場、馬路、房屋……垃圾場」‥「排山倒海」地,破壞自然環境、破壞生態。
人們的物質生活富裕了,而「地球生態」,飽受摧殘,加速衰敗;人類心靈,則因外在惡劣環境的影響,而日漸污染、枯涸……人們落入這樣的「惡性循環」之中,而難以自拔、難以止斷……直到滅毀——
阿文有話說‥
「人類拚命的『破壞地球』,叫作『人定勝天』,
而其結果是‥『自取滅亡』——
有一天,地球將因不適合人類居住,使人類滅亡,
而其兇手是‥人類。」
這不是「預言」,而是「警語」,如果不願看到這種事發生,那麼‥請減低自己的物質欲望,多增長自己的心靈、精神受享吧!
請您體會‥「知足常樂,是智者的心行!」
現代人,太忙了!
忙得總是「沒有時間——為了生活,而忘了生趣;為了生計,而不要生命」。
因為忙碌,而使生活,充滿緊張與壓力,使得身心俱疲,而產生種種疾病;
也因為忙碌,所以沒有時間,去陪伴子女、教導子女,而造成種種家庭問題——
唯有減低金錢、物質的欲望,才不會成為金錢、物質的奴隸,為之忙碌勞苦——
生活,原來可以過得很簡樸、很快樂的呀!如是「知足」,便能「常樂」,
因為‥不為金錢、物質忙碌,才有「閑情」,去遊山玩水、賞花聆鳥……
方才能夠去享受生命;也才有「時間」,去陪伴子女、教導子女——
親子之間,才能‥「互相分享、彼此同樂」呀!
請您了解‥「人非聖賢,孰人無過?」
雖然‥「過錯是不必要的,但總是難免的——而人,是會從錯誤中成長的。」
請「包容」孩子的過錯吧!
「包容不是放縱」,放縱是‥「不理不睬、不管死活」,
而包容則是‥「事前告誡、事後諒解」,給予孩子撫慰、疏導、鼓勵。
請您平心靜氣的,去面對自己與子女的問題吧!
問題,不是情緒地‥「生氣、厭惡、打罵、懲罰、羞辱、詛咒、恐嚇」,
或是「哭鬧、相諍、爭戰」,所能解決的。
問題,是要靠「理智‥冷靜、沉著、穩定、從容」的,
去「觀察、思考、分析、判斷、演繹、邏輯」,
才能尋求好的方法,去解決的呀!
請您「增長智慧、加強定力、發揮慈悲」吧!因為‥
有「智慧」,才有能力;有「定力」,才有耐性;有「慈悲」,才有愛心。
有能力、有耐性、有愛心,才能「善解」(從善而解、善於解決,
尋求好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呀!
請您「以身作則」吧!要想讓孩子「學好」,就先使自己「做好」吧!
請您當孩子的「貴人」吧!
潘文良
1997.11.28.五 初稿
1999.04.14.三 一校
2002.01.31.四 二校
2005.03.15.二 三校
2020.05.21.四 修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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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重舖於「新聞台」。2020.05.21.四 23:09:58
◎潘文良《做孩子的貴人》。1997.11.28.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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