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體罰的年代
體罰在一九七0年代的學校,真是很普遍的事情,尤其私立學校。
前文提到幼稚園時,因中午趴著睡不著午覺,一被老師逮到就被藤條打手心,每天班上都有不少人被打,但能夠持續被打一個多月,好像只有我一個人,哈哈。當時是有點想要跟老師唱反調的想法,看看用甚麼方法不會被老師逮到,我記得有一次我慢慢地把眼睛露出來往外看了兩眼,就被老師逮到沒睡覺,等到下午第一堂課時,自然又被叫出去看日期打手心。坦白說一次被打三十幾下,大概被打到十幾下左右已經沒感覺,更何況老師已經打到沒力,所以之後的痛楚並沒有想像中得大,手心已經麻痺,只是手臂舉得真的很累。
進入小學,當然還是體罰,而且體罰的項目變得五花八門;藤條打手心出現變奏曲--打手背、男生還會被抽小腿,除此之外還有到走廊上罰站、走廊上半蹲、講台上把舉起雙手(或外加半蹲)、青蛙跳。雖然成績不錯,但並非乖乖牌,是故上述體罰我或多或少都曾參與,原因不外乎上課講話、偷看課外讀物、參考書沒寫完、作業沒帶之類的瑣事。印象中最嚴重的一次體罰,是我們班上最聰明的男生,惡整班上功課最差的女生,趁著午休時間,男生把女生的鞋帶偷偷綁到椅子腿上,結果女生一覺醒來,起身上廁所差點絆倒,才發現有人惡作劇,狀告導師。我們老師覺得這會讓同學出現生命危險,氣得七竅生煙,帶著籐條把同學拽到廁所去,全班都站在窗戶邊好奇地看,結果是叫他脫下短褲海鞭一頓,十五分鐘後,同學哭著走出來,後面尾隨滿臉正氣、剛執法完畢的導師。
小學的體罰雖具體又五花八門,但都沒往心裡去,被打完立刻又嘻嘻哈哈起來,要說有甚麼心理影響也太嚴重了。我覺得我們沒有心生怨懟的原因,第一是公平,不管成績好壞、參加比賽有沒得獎、家裡有沒有錢,只要違反行為規定,老師就會體罰;第二是運氣不錯,我遇到的老師,體罰不是情緒發洩,而是理性的罰則,學生知道老師為什麼處罰,自己做錯甚麼事;第三,老師平常很用心,我想大家都知道老師是在意我們的,所以對他的體罰心服口服。
然而相較於國中的體罰,童年的體罰實在太小兒科了。
我是班上唯三沒有念私立中學的學生,而且我媽聲稱要給我一個開心的青少年時期,堅持拒絕老師報名我考資優班,畢業後便進入國中就讀,可是進入國中,就有好班、壞班的問題了。當時社會輿論為了國中是否要能力分班吵得沸沸湯湯,結果就在我們那屆推個半吊子的制度--「英文數學能力分班的常態編班」;換言之,僅英文、數學兩科能力分班,其他科目就在原班照常上課。
當時的國中最愛「掛羊頭賣狗肉」,我讀的那所也不例外。表面上學生按照智力測驗成績做S型常態編班,實際上師資仍是能力分班,也就是前面班級的老師比後面班級的老師會教而且更有經驗,我讀的是後段班。妙就妙在又要英數能力分班,從國二起,我就到前面班級去上英文、數學,這才見識到真正的體罰。
我們的英文老師姓侯,她留著頭微捲的短髮,瓜子臉上有對肥厚的眼皮,眼皮下是一雙射出精光的小眼睛,右手抱著課本、參考書、自編講義和一支藤條,走路總是盯著地板,好像老在思考甚麼事情一樣。侯老師站在講台上,用她那精光小眼全部掃過一遍,接著憑空揮揮她的藤條,空氣中「咻、咻、咻」的吟聲刺激著我們的鼓膜,班上安靜到看得見空氣的粒子,每個人都坐得挺挺的,眼光不敢離開老師。
「關門關窗」,侯老師下完指令後門窗全部緊閉,她說,「國二英文不是好玩的。國二英文是所有英文的基礎,因為聯考最重要的文法全都出現在國二,國三只剩下假設語氣而已,所以國二是最重要的。你們一定要跟上」。侯老師說得一口標準的台灣國語(請在腦中自行翻成台灣狗以),沒人笑得出來。
「我知道把窗戶關起來很悶,」她在講台上走過來、走過去,「就是要悶!這樣你們才會集中精神,大聲念英文!」
「以後你們」,她指著我們班,「一下課就馬上過來」;接著她指著全班,「以後上課前,你們班的英文小老師,就把當日的單字全部寫在黑板上,然後上課前五分鐘開始默寫前一天教的課文;上課鈴聲一響,你們就交換改,錯一個字扣三分、標點符號扣一分,九十分以下的出來『吃果果』」。「吃果果」指的當然是打手心,說完「吃果果」三個字,她仔細地、由上而下、在由下而上地看著手上那支藤條,就像劍客看著配劍那種眼神;現在想起來,她簡直是東廠錦衣衛投胎轉世。
從那以後,只要英文課前面那堂課一上完,我們便用最快速度換教室上英文課,關門關窗開始默寫;上課鈴一響,侯老師走進來,她第一句話便是:「出來!」,然後一票人從座位上起身,在講台旁邊魚列站好,伸起雙手等著被打。
「幾分?」
「八十八」咻~打一下。
「幾分?」
「六十。」
「六十?你沒在讀嘛」。咻~咻~咻~重重的三下。
被打完的同學,有的羞愧低頭走回座位,有的憤憤不平、一臉不滿。侯老師花大約十五分鐘處理完受刑人,開始上課。她上課要求學生集中注意力,每教一個單字、每教一段課文,她便要我們重複不停地大聲念,我們在念的時候,老師會隨機走到學生旁邊,聽你有沒有念得夠大聲,如果不夠大聲,她又要叫你出來「吃果果」。接著是講解課文,侯老師用教補習班的方法上課,把每段課文都拆解得非常仔細,課文上完接著上她的自製講義,講義裡面的重點全部從參考書上整理出來的,無論課本或講義,每講到一段,她便會福至心靈,突然叫人站起來背出剛剛教的內容,或著重複剛剛教的文法;如果背不出來,當然又是「出來!」。
侯老師的想法是,如果你夠認真、夠專心,剛剛教完的你已經背起來了。但是大家對於前一分鐘剛教完,下一分鐘就要站起來背書,相當反感,因為每堂英文課都如坐針氈,而且老師即知即行,她不是說著玩的,是真的會被叫出去領打;但我們也只能幹在心裡,根本無計可施,乖乖地邊上課邊背課文。在這種高壓政策下,我也因為默寫不到九十分、上課不認真、叫起來被問不會答等種種理由被打過好幾回,全班只有一個人沒吃過侯老師的果果,那當然就是無堅不摧戴老師。
弔詭的是,我們很快就體會到被東廠錦衣衛調教的好處。因為英文課太恐怖,我們被迫每天都得讀一大堆英文,結果到月考的時候,英文隨便讀讀就好,心力反而可以花在其他科目上,然後英文月考的試題絕對不會比平常小考更難,輕輕鬆鬆考就可以拿高分。
我媽從一開始就知道班上有個嚴格的侯老師,會體罰,她高興都來不及,向來只要有嚴格的老師對待我,我媽一律都舉雙手贊成---因為她老覺得我愛唱反調、不受教,現在侯老師竟然能把我調教得乖乖讀英文,而且考得不錯,我媽到現在都非常感念侯老師。坦白說,我自己也很感謝侯老師,因為她讓我知道,如果平常按部就班,考試可以很輕鬆,她也讓我知道,看起來愚蠢機械的苦讀書、死背,其實是很重要的基本功。
進高中以後,由於高中就在國中的隔壁,每次放學都會經過,就有那麼一天下課,在回家路上遇到侯老師。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老師整個人像洩了氣的皮球,眼皮還是泡泡的,但小眼已經沒有精光,步伐已無昔年抖擻的肅殺之氣,反而遲緩如老人。老師記得我,我們就站在路邊聊了一下。
我說,老師你還好嗎?還在教英文嗎?
「我中風了。」老師很平靜地告訴我,「沒辦法像以前教妳們那樣教了。」
原來,我們畢業後的某日,老師又像過往那般氣燄高張地教書,整個人突然斷電,昏倒在講台上,趕緊送醫急救,才發現老師竟然小中風。從那以後,老師教學一百八十度大改變,再也不教升學班,只教後段班,而且也不再要求學生考試、分數了,只要按照進度上課就好。我震驚又難過地說不出話來。
「你看你現在很棒啦,進女中了;我現在就是慢慢教到退休了」老師用非常溫和的眼光看著我,這眼神是從來沒有見過的,我不曉得該如何回應,依稀記得當時自己呆呆地跟老師哈啦幾句,就搭車回家了,從那以後,再也沒遇過侯老師。
上周六,跟戴老師下午茶時,提到侯老師,勾起我對老師的懷念,當天晚上我就google侯老師;發現老師老早就退休了,並且一心向佛在慈濟服務。在慈濟某篇文章裡,老師談起過去的教書生涯,她說:「自己以前是國中英文老師,因為個性求好心切,對學生們特別嚴厲,動不動就口出惡言。教書有功德啦,可是如果都罵學生,等於把功德罵光光,所以我還沒進慈濟前,都不知道口業要修。」看到此文,內心有說不出的感慨。
我想跟老師說,我懂得老師求好心切,是為我們好,雖然沒辦法說你「打得好!」,但我衷心感謝你;也希望你接下來的日子,身體健康平安、萬事美好。
●同場加映:受罰的要領
我想現在小孩在校受體罰的機會已經少之又少,家長疼愛都來不及,更別提打小孩;所以本段寫來應該算是為自己整理。
在日式摔角中,挨打除了與先天身型、體格有關,跟攻擊都是很重要的技巧;專業名詞稱為「受身」。兩年前過世的日摔名人三澤光晴,除格鬥技外,也以高超受身技巧聞名。
體罰也是一樣。古典體罰仍然以藤條打手心為主。藤條打手心呢,挨打時記得雙手一定要攤平,而且兩手高度要一致,千萬不可因為害怕而指頭彎曲、拳起手掌,或者一手高、一手低。雙手攤平、高度一致的好處是,方便老師瞄準,免得打到其他地方、造成更大傷害,另外當藤條一鞭打下時,接觸面積廣,痛覺和熱覺發散的會比較快,痛楚較快消失,反而比較不痛;其次,這樣才是最安全的姿勢,因為彎曲手掌或指頭,都有可能被打到手指關節,不但更痛,而且容易打傷關節,那就真的受到傷了。打到手背的原則也是如此,伸平、高度一致為重點。
打五下以內是最痛,因為老師力氣才剛啟動;超過十下,老師就開始沒力沒耐心,力道變小,也就沒甚麼好痛的了。
我在小學一到四年級的時候,上課不認真,常常分心想東想西,四年級下學期以後,成績每況愈下,老師的評語重點都在不用心,後來升上五年級,媽媽聽說有一位老師正在帶五年級,教學以嚴格著稱,並重視學習態度,於是安排我轉學過去,那位老師要求每個禮拜要交出一篇作文,不能少於300字,每次月考前的一星期,全校都放學了,我們那一班在降完旗以後,還要回教室再上一節課到五點,加緊複習月考,我因為在前面四個學年,已經養成不用心,不認真,常常上課會分心的習慣了,所以剛剛轉過去的時候,完全改不過來,所以被老師狠狠的修理手心,還打到哭出來,老師再叫我到教室後面半蹲,降完旗以後一個人被留下來補習,所以我的童年等於從升上小學五年級以後就結束了,惡習難改,過了一個學期,我還是沒有學會專心上課,還是常常會分心看窗外,老師也只好每抓到一次,就打一次,而且每次都五下手心起跳,五年級一整年加加起來,我被老師打手心少說有500下了,因為除了上課不用心這事以外,老師還要求考試成績要滿分,少一分就手心一下,而且四科都要求,就這樣,一直到畢業,小學五、六年級那兩年,竹筍炒肉絲變成我的家常便飯,兩個學年加起來,我的小手大約挨了那位老師1000下左右,我兩年期間,平均每一個禮拜被打10到15下,平均每一個月被打55下,平均每一個學期被打250下,我們班教室,經常響起啪啪啪啪、清脆又響亮、棍子打手掌的聲響,而且大部分是打在我的手掌上,雖然嚴師帶領下,全班每個人都無人能倖免,但是整體比起來,班上其他同學挨打的情形,比我好很多,我在一開始剛剛轉過去的時候,常常在放學的時候,雙手和雙眼都紅紅的回家,如果被媽媽知道了,媽媽還會打電話給老師,跟老師說謝謝,真是相當悽慘的小五、小六生涯,原因就是出在我小一到小四,學習的態度方面表現得太混,媽媽才會把我轉學過去,讓我由超嚴格的老師帶小學的最後兩年,除了學業成績當然嚴厲要求外,主要是想要匡正我不知道要認真上課的學習態度。
To Val,
坦白說我看不懂那整場會議的邏輯。而且這樣的牽拖實在扯太遠了~~~~
虧這些人想得出來,而且擺明要合理化、理論化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司馬昭之心也就罷了,可是邏輯可以再合理一點吧。
(我真的很討厭旺報~~~~)
給樓上,實在非常令人感到好可憐。
後來呢?這樣的嚴厲教訓對你有甚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