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5 13:33:10orangebach

《旅行的藝術》中國版序言--艾倫‧狄波頓(Alain de Botton)《

想與大家分享一篇文章。這篇文章是法國作家艾倫‧狄波頓(Alain de Botton)在中國版的《旅行的藝術》一書的序言。

想要如此做的原因是,狄波頓是我私心自愛的作家之一,台灣也出版了他的每一本作品,其中最知名的我想是《哲學的慰藉》,接著談論愛情的《吻了再說》和《我談的那場戀愛》好像銷量也不錯,今年年底台灣即將會再出版他的一本新書:A Song for Occupation(中國譯作:《工作頌歌》)。

狄波頓雖然是法國人,卻是念英國文學也在英國教書的老師,他的文字帶有法國隨筆文的色彩--好比《蒙田散文集》,充滿智慧、幽默、親近、人文與知識的筆調。不多說,好文與大家分享自是一大樂事。

標題是:新版文集總序
作品:旅行的藝術

本文開始。

我很清楚地記得我的首度中國之行。抵達北京時是2004年五月的一個清晨,我的幾位中國編輯親自前往機場迎接,隨身帶著我所有的作品的中文版。從機場前往市區的路上,我的編輯向我解釋,對於將我的作品引進中國市場她真是既充滿期待又有些擔心。他說,要想讓中國讀者接受一個全新的歐洲作家的作品真的很難,除非是那些教你如何取得商業成功或是如何操做電腦軟件的書。

不過我的中國編輯也充滿信心。因為中國讀書界字有一群嚴肅的讀者,他們渴望讀到內容深刻、發人深省的優秀作品。結果,我的中國之行就演變成一連串的圖書推廣活動:接受採訪、在媒體上露面以及在書店裡朗讀和簽售。雖說大家事先都有過各式各樣的疑慮,不過好消息還是接踵而至:我的作品確實在中國賣出去了。《擁抱逝水年華》--一本描寫以晦澀著稱的法國作家普魯斯特的書竟然賣了兩萬冊!

寫書的人可以分成兩種:一種人搞不懂為什麼他的大著地球人沒有人手一冊;另一種人則不敢相信自己的好運:竟然有人肯巴巴地花錢買他的書而且認真過。我屬於後一個陣營,所以對於我的書竟然能在中國贏得這麼多讀者,我深懷感激。我有個網站(www.alaindebotton.com),我每天都看到中國讀者的留言,他們想跟我交流幾句,想表達她們對我作品的喜愛。寫作是樁難上加難的營生,可是擁有這麼熱心的中國讀者,感覺確實容易了許多。

反觀我已經出版的幾本書,我有時仍不免有些犯嘀咕:我到底屬於哪一類作家--究竟是甚麼將這些支言片語連綴到一起,成為一本完整的書。從一開始寫作,我就缺乏一個明確的定位。在明確知道我想成為哪一類作家之前,我只知道我不可能成為哪一類作家。我知道我不是詩人,我也知道我不是個真正的小說家(我講不來故事,我發明不了人物)。而且我知道我也做不來學者,因為我不想墨守那一套學術規範。

後來,我終於發現了自覺正好適合自己的定位:隨筆作家。據我個人的理解,所謂隨筆作家,就是既能抓住人類生存的各種重大主題,又能以如話家常的親切方式對這些主題進行討論的作家。如果一位隨筆作家來寫一本有關愛的書,他也許會對愛的歷史和心理稍做探究,不過她最終必須得用一種個人化的調子來寫,使讀者讀起來就像跟朋友娓娓談心。這種朋友般的閱讀感受對我而言非常重要,我希望我的書讀起來就像跟朋友談心,不想拿大學問的帽子來充門面、唬人。

初習寫作,我還認識道我喜歡寫得盡可能簡單樸素。這當然也挺冒險的,因為雖說你是刻意寫得樸素,可難免也會冒乏味和幼稚之議。不過我在自己的學習過程中發現,要想附庸風雅、假充聰明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事兒了,你只需故作高深讓人弄不懂你就成。如果有本書我看不懂,也許就意味著作者比我更聰明--這是我們作為讀者未能免俗的一種普遍的受虐欲心理。我則寧肯抵擋住這種誘惑,用日常生活中的語言來寫作,因為我討論的主題本身就是跟每個人息息相關的:戀愛,旅行,身分焦慮,美與醜,以及分離與死亡的經驗等等。

除了要寫讓人看得懂的書之外,我還立志要寫在某些方面能對人有所助益的書。有一種觀念認為好書就不該(沒義務)對人有任何用處,為藝術而藝術嘛--並非為了實際的進步或是事業的成功而藝術。在一定程度上我也認同這種觀念。為了完全改變自己而去啃那些嚴肅的書籍確實愚不可及,不過,我也認為,抱定為了更好地理解自己以及自己所處的環境的目的去讀書,是至關重要的。最好的書能清楚地闡明你長久以來一直心有所感,卻從來沒辦法明白表達出來的那些東西。

戀愛和閱讀之間或許真有某種重要的關連,兩者提供的樂趣差堪比擬,我們趕到的某種關聯感或許就是基於這個根源。有些書跟我們交流的方式與我們的愛人同等熱烈,而且更加誠實可靠。這些書能有效地防止我們因自覺並不完全屬於人類大家族而滋生的傷感情緒:我們覺得孑然孤立,誰都不理解我們。我們身上那些更加隱密的側面,諸如我們的困惑、我們的慍怒、我們的罪惡感,有時竟然在某一書頁上跟我們撞個正著,一種自我認同感於是油然而生。那位作者用確切的文字描述了一種我們原以為只有我們自己才有所會心的情境。一時間,我們就像兩個早早地去赴約吃飯的愛人,興奮不已地發現兩人間竟有這麼多的共同點(陶醉之下,只能嚼幾口眼前的開胃小食,哪有心思再去吃甚麼正餐),我們也會把書暫時放下┬愛點乖張地微笑著盯著書脊不放,仿佛在說「何等幸運,邂逅此君」。

馬賽爾‧普魯斯特曾表達過類似的意思,他說,「事實上,每個讀者只能讀到已然存在於他內心的東西。書籍只不過是一種光學儀器,作者將其提供給讀者,以便於他發現如果沒有這本書的幫助她就發現不了的東西」。不過,書的價值還不只於描繪我們在自己的生活中習見的那些情感和人物,好書對我們各種感情的描繪遠勝過我們自己的體會,它處裡的感知和認識雖確屬於我們所有,卻又是我們根本無力與已明確表達的:它比我們更了解我們自己。

我讀書時總抱著非常個人的理由:為了幫我更好地生活而讀書。我十五、六歲開始認真地讀書,當時最喜歡讀的書就是愛情故事。我把書中的人物都想像成我的生活中真實存在的活人;我讀得如飢似渴,又感同身受。這足可以解釋文學何以能夠為失戀的人帶來抒解和慰藉。在文藝作品中認出我們自己,可以使我們換一種遠觀的態度看待我們自身的困境,因為我們可以學著站在普世的角度看問題,這正是作家們為了創作而採取的立場。

學著讀書--寫作又何嘗不是--也就等於接受這樣一個現實:我們的個性並非我們樂於想像的那般密不透風,我們自以為只歸我們獨有的許多東西其實根本沒那麼私密--當然並不是說它們就是客觀超然的,像你在快餐店裡招呼侍應生那麼不帶感情色彩,而是說它們其實都是人類所共有的東西。我們在發現自己並非如此孤立的同時也要付點代價:我們也並非如我們想像的那般與眾不同。

我自己在讀書時總是很自私。我不想只是為了讀書而讀書,我讀書是為了學習,是為了成為一個更好、更有自知之明、更多才多藝的人。我幾乎從來都不為了「取樂」而讀書。

我希望這能有助於解釋我為什麼寫了這些書。寫這些書是期望它們能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我們人類的處境。中國竟然也有些讀者願意跟隨我探索的旅程,幸何如哉!

2008年10月於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