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3 21:59:22十字架的救恩--耶穌

認識三一真神: 以弗所書(三)

認識三一真神: 以弗所書()

十三.基督升上了高天擄掠了仇敵是指什麼?(弗四8)

 

        保羅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略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這是引用詩篇上的話(詩六十八18)。關於這節經文的上下兩句,照原文的直譯是「祂升上高處的時候,擄掠了被擄的()。」可作兩種不同的解釋:

        1.擄掠的仇敵-是指在主耶穌復活時,將那些曾在死亡的權勢下,舊約時代一切被擄的義人靈魂(參彼前三18~20);或指以後被魔鬼擄掠的,作罪惡之奴僕的,而因信耶穌得救人的靈魂,從陰間帶到天上的樂園去。這些義人,得救之人的靈魂,成為主的俘虜,與主同在,變成神的兒女,得享永福。

        2.擄掠了仇敵-是實際上指著耶穌的仇敵,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說的。當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勝過了陰間死亡的權勢,戰勝了魔鬼,使魔鬼成為被擄的仇敵(林前十五55~57;來二14;路十1819;西二15)

        當耶穌升上高天以候,即差遣聖靈降臨(約十四26;十六7;徒一8),將各樣的恩賜賞賜給蒙恩得救的人(弗四71112;羅十二68)。以上這些解釋,我們只能根據解經家們傳統性的說法;一切天上的奧祕,等候耶穌二次降臨時,將會完全讓我們明白的。

        註:擄略仇敵-一語的原文字,是用同一字根的動詞和名詞合成的,即(擄掠了-動詞)(俘擄-名詞,單數,但亦作集體的一群,如牛群,羊群等),可直譯為「擄掠被擄的」,或「擄掠了許俘擄」。

 

 

十四.牧師一詞可用為稱呼嗎?其職份如何?(弗四11)

 

        在全部聖經中,只在此處有一節聖經出現(見官話及文理譯本),按原文字其意可直譯為牧羊人,牧人,牧者或牧養者(見呂振中譯本,新約譯本),因此有些教會強調原文意思不用牧師這個稱呼,也沒有設立牧師制度,並且引經據典加以反對(參太廿三8~11)。但我們要曉得,這牧羊人,或牧者的名稱,在新舊約中常被提到,履見不顯(耶十21;十二10;廿三2;彌五5;可六34;太廿五32;九36;約十1114),可知神不僅是特別看重這個職份,而且祂在差遣主耶穌來到這世界上,也親自為我們作了好牧人的榜樣(約十11~16)。主曾吩咐彼得「牧養祂的羊」(約廿一15~17),彼得和保羅也曾吩咐到說:「務要牧養你們中間的羊群」,「牧養神的教會」(彼前五2;徒廿28),這牧養者乃是指傳道人,羊為教會的信徒,作傳道者,是承受聖職的人,它的職份就是牧養神的教會,照顧信徒的信仰生活,按時分糧,同心合意事奉神,帶領各樣屬靈事工,向前推展,走向復興之路。他在神面前是處於主的僕人的地位,在教會做服事的工作。他的職份在信徒面前受到敬佩,連現今政府首長及社會人士,對於教會負責聖工人員總之以牧師稱之,有牧師這一名詞,如至監獄佈道,出國佈道,政府機關可以大開方便之門,可見牧人受人尊重,相信能為教會作正當身份之代表。

        保羅說:「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這是神所賞賜給人各樣恩賜(各樣職分)。我們不能因為譯詞不同的問題,而標新立異,人云亦云,橫加反對,以免主的僕人職分地位被輕視,工作受虧損。筆者尤認為這裏牧師和教師兩詞譯得最合國人口味,因為國人尊師重道的觀念,印象極深,傳道人能以為人師表,受國人之尊敬,被國人稱呼為牧師或教師,豈不另人信服,更有權柄,名正言順向人傳福音,得人更多悔改歸主嗎?就今日倡導教會本色化之觀點言,這種稱呼,已經非常合乎國人教會的需要了,何況牧師一詞之使用,已有千餘年之歷史傳統,怎能批評論斷反對不用呢!

 

 

十五.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是何意?(弗五26)

 

        在本節中保羅提到洗淨與聖潔這兩個名詞,來說明基督為教會捨己的目的(25),從意義上看,這裏所說要用水,有三方面的表明:其一,水指著基督的寶血,潔淨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多二14;來九14;約壹三79)。其二,水是指著神的話,主的道,祂的道能洗淨我們的生活與行為(約十五3;三5;提前四5;詩二十九9)。其三,水是表明象徵悔改重生的水禮,信徒經過悔改重生,才能見證他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彼前三21;約三5;徒廿二16;羅六4;約壹五8)。上面三種的表明,一般人認為以其二,這一方面說法較為合理,因為主耶穌曾對門徒說:「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約十五3),保羅所說的「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潔淨」,這裏的水不過是道的一個預表而已。

 

 

十六. 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有何意義? (弗六1118)

 

         基督徒要作基督的精兵(提後二3),不是屬血氣的戰爭,乃是屬靈的戰爭,故其戰爭的兵器必需是屬靈的(參林後十34),所攻擊主要對象就是仇敵魔鬼。保羅在這一段經文中,借用當時羅馬帝國的軍兵,所穿戴的全副軍裝作比喻,讓我們明白做基督徒的,亦當穿戴全副屬靈的裝備。所謂「穿戴神的全副軍裝」,原文意義,其重點係在「神的」語氣上,由於「抵擋魔鬼的詭計」,顯示必需要穿戴神的甲冑,這裏「全副軍裝」一詞原文字是一個合併字(皆,凡,)兵器(弗六1113;路十一22)其意即「全副鎧甲,一切的武器」(The Whole Armour)是包括了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作護心鏡遮胸(胸甲),用平安的福音-作走路的鞋,拿著信德(信心)-作籐牌(即盾牌-參新譯本),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從這全副軍裝六種兵器中,提到真理,福音,聖靈的寶劍,名異實同,皆是指著神的話,神的道說的。可知神的道,為基督徒全副軍裝中,惟一具有進攻力量的武器。希伯來書作者告訴我們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四12),這是擊敗魔鬼最有效的力量(參太1~11),所以保羅引用這些全副軍裝,是要基督徒來明白使用,並要和禱告連起(弗六18),祈求神的幫助,支取屬天的能力,戰勝一切的仇敵。

 

 

十七.推基古是誰?與保羅關係如何?(弗六21)

 

        推基古TYCHCUS-意思是時運或僥倖者,籍隸亞西亞省人(徒廿4),這人與阿尼西母皆為保羅忠心的同工(西四7~9),保羅向教會舉薦推基古的工作任務,可以從幾處經文中看出他的忠心與高尚品格。當保羅第三次在海外旅行佈道時,他到亞西亞去,是和同行者提摩太等七位信徒中之一位,並且先往特羅亞等候保羅,同住了七天(徒廿4~6),至保羅首次在羅馬坐監時,它與路加醫生等八位,陪伴保羅。保羅特意打發他把書信送到以弗所和歌羅西去,向他們報告保羅的景況,安慰他們。他被稱為忠心的執事(弗六2122;西四78)。保羅從監中獲釋後,復往各處傳福音,曾有打發推基古或馬提亞到革哩底去,代替提多傳道事工,要提多趕緊往尼哥波立去與保羅會合(多一5;三12)。及至保羅再來坐監時,又曾打發推基古到以弗所去,代替提摩太的傳道工作,要提摩太趕緊看保羅(提後四9~12;一17,提前一3)。我們從上面這些來往經過情形觀 之,推基古不但是為保羅忠心的好同工,也是保羅患難中的良伴。它對保羅惟命是從,去分擔教會聖工的重責,其順服的態度,靈性之高深,以後與保羅密切之關係,皆由此可以想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