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7 15:01:00吳龍

思考台灣企業策略問題

三國時代劉備奪取劉璋的土地後,諸葛亮擬定治國條例,刑法很重。法正有不同的見解,法正對諸葛亮說:〔昔高祖約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願軍師寬刑省法。以慰民望。〕,諸葛亮回答:〔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用法暴虐,萬民皆怨,故高祖以寬仁得之。今劉璋暗弱,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殘;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恩榮並濟,上下有節。爲治之道,于斯著矣。〕,諸葛亮此一觀點與過去初掌權者必須施恩以取得民心的統治手法完全不同,以實際政治狀態來定出治國策略,不以空泛的概念定出治國策略,造就了蜀國可與魏吳兩國並立的本錢。

注重實際局面來面對問題,而不以空泛的概念來面對問題的做法,才不會輕易犯下趙恬和馬謖的錯誤。筆者主張不以〔企業的發展與國家經濟的成長要如何,才能相輔相成?〕,而以〔台灣企業的發展與台灣國家經濟的成長要如何,才能相輔相成?〕來思考,主要是看到黑心泛統媒體常以空泛的概念談台灣經濟和台灣企業所面對的問題,提出種種令人噴飯的觀點來,不但無法實踐,還損毀台灣經濟,造成台灣經濟的衰退,實在可悲。

例如,過去黑心泛統媒體老是大談〔亞太營運中心〕的觀點,筆者就頗不以為然。觀其〔亞太營運中心〕的論述,把台灣成為中國大陸對外的窗口,把中國大陸當成台灣企業的腹地,其論主張結合三地兩岸的資金人才與市場人力之優勢,以創造台灣第二奇蹟。一看此論就知其錯誤點把中國大陸當成台灣的領土,故意將中國侵略台灣的野心視若無睹,完全不合台灣與中國目前的現狀,故〔亞太營運中心〕觀點不過是大笑話而已。

想一想,中國對外窗口會僅依賴台灣嗎?中國政府會甘願讓台灣獨霸中國與全世界溝通的對外窗口嗎?比起香港,對中國而言,台灣會比香港還適合嗎?況且今日中國政府培養上海等地以取代香港,死也不讓香港獨霸,〔亞太營運中心〕的論述已然成為上海等地發展的策略了,香港無形之中被排擠出來了,台灣到今日居然還有人妄想這個〔亞太營運中心〕,不是可笑嗎?

所以,〔亞太營運中心〕打一開始就注定是失敗的經濟策略,與李登輝前總統的〔戒急用忍〕無關。而〔亞太營運中心〕是解決〔企業的發展與國家經濟的成長要如何,才能相輔相成?〕這個問題的一個好答案,只不過這個問題一開始就有相當程度上的錯誤,容易陷入空泛的概念,也容易陷入黨國意識型態的思考陷阱,像〔亞太營運中心〕論不知不覺的完全是以中國經濟為主體的思考核心,用與上海等地非常成功,用於香港(如果中國真心對待香港就又不同了),用於台灣,就完全不適用了。故筆者主張〔台灣企業的發展與台灣國家經濟的成長要如何,才能相輔相成?〕來思考,一方面讓思考時可免迷惑於錯誤的大中華經濟觀點,看穿栽贓台灣經濟的鎖國汙名化,不當個〔愚民〕,一方面也能提出更符合台灣經濟利益和台灣企業利益的觀點出來。

之前筆者提出水平併購,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策略,例如高科技保護觀點和法律制定,智慧財產權觀念推廣和法律保障,產業的獨特品牌建立等等。例如中國越南低廉物品輸入台灣或橫行全世界時候,本來這個低廉物品的經濟區域是台灣企業所擅長的,因比不上中國和越南的低廉勞工而無法降價,此時台灣政府應該與台灣企業開始建立品牌策略,以品牌來保障品質,以品質來保有市場,必要時可以學韓國的〔愛用國貨〕政策,把品牌策略揮發到一定的程度,不但保全台灣企業,也保全台灣經濟,雙贏的局面不是很好嗎?

有些被黑心泛統媒體洗腦到沒人性的平凡之輩和黨國愚民一口咬定水平併購不會增加利潤,他們的論點是主張那些跨國性企業會拿別國家的廠商來跟你競爭等論點來反駁,實在可笑到極點。筆者之前之所以會提出水平併購,是著眼於台灣企業彼此的惡性殺價和惡性競爭現狀而提出來的,非以外國廠商的競爭問題所提出來,這些人連問題的重點都搞不清楚,其對台商在中國發展的經濟觀點之荒謬性也可見一斑。

當然,我們可以想見,當台灣同性質公司水平合併到一定的程度後,減少惡性殺價和惡性競爭問題,必定會面臨外國同性質廠商的競爭,尤其是中國廠商,此時競爭的問題就不是這麼簡單了。除了公司的競爭外,國家的競爭問題也相對的浮現出來了,這時候不是打打BOM表就行了,國家法令(勞工和稅捐)和公司的品牌技術等等都是問題的改善點。

最重要的是,當台灣企業在自己的產業中不再為惡性殺價和惡性競爭問題傷腦筋,被迫追求低廉勞工成本,吸食〔西進中國〕毒品時,必然有餘力在〔技術創新〕〔自有品牌〕〔最佳管理〕〔客戶導向〕〔策略併購〕和〔分散投資,佈局全球〕等方向下功夫,那面對外國廠商競爭的問題也自然能迎刃而解了。

至於,小君網友對水平合併的批判可說有對也有錯,筆者在此也略加說明。小君網友指出垂直、水平與異業併購的分類,以及對垂直、水平併購的看法,提出不要一頭熱的栽進規模經濟的迷思等等看法,筆者深為認同。筆者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經很明確且一再告知水平合併決非萬靈丹,小君網友文章也分析這個經濟策略應注意的地方,因此這部份並無任何歧見。

不過在議價力提高的部份,筆者與小君網友的觀點上有很大的不同。筆者是針對台灣經濟現況和台灣企業發展中,所產生的彼此惡性殺價和惡性競爭現狀,以及台灣電子業的低利潤問題所提出來的一個看法--水平併購,建議可以用此方法來解決彼此惡性殺價和惡性競爭問題。(註:解決的方法除了水平併購外,同業聯盟也是一種方式,只是面臨公平交易法的問題,才沒有提出此建議。技術創新、自有品牌也是解決方法之一,大家都非常清楚,所以沒有特別加以討論。)

尤其是台灣電子業在電子產品中的利潤一向都是最低的,這種情形可說是被剝削的一環,面對這樣的問題若不設法在議價力提高著眼,提出〔技術創新〕〔自有品牌〕〔水平併購〕等等方法,取得「相同成本下,提供更高的價值」的經濟利益,難不成我們就眼睜睜看台灣企業這樣繼續被剝削下去嗎?這樣對台灣經濟會好嗎?

提高議價力是否會讓其他企業因此受到傷害,並把這傷害加諸在最終消費者,那倒是未必。像〔自有品牌〕的公司,其議價力遠高於其他沒有品牌的公司,請問那個其他企業因此受到傷害了呢?而這傷害也加諸在最終消費者了嗎?

一個商品的利潤分配本來就是不均了,如果某一層經常是被剝削的,那麼這一層自然會萎縮淘汰一些公司和工廠家數,導致剩下的公司和工廠有提高議價力的空間,這樣的情形會讓其他企業因此受到傷害,並把這傷害加諸在最終消費者嗎?很明顯是不會的。那以此觀點看,水平併購也自然合理的經濟法則。況且台灣電子業被剝削的情形非常嚴重,理當追求自己應有的適當利潤才是。

台灣電子業有兩個選擇,一個是「提供相同的價值下,使用更低的成本」,追逐低成本人力,吸食〔西進中國〕的毒品;一個是「相同成本下,提供更高的價值」,以〔技術創新〕〔自有品牌〕〔水平併購〕等等方法,提高議價力;請問,何者對台灣企業最好,對台灣經濟最好呢?

台灣電子業向來就是一頭熱的栽進規模經濟,不斷追求低成本,如果轉而提高議價力的方向思考,不論是〔技術創新〕〔自有品牌〕〔水平併購〕等等方法,都能找出讓台灣經濟和台灣企業雙贏的路來。

ps1.因為時間不是很夠,後面還有人要用電腦,寫到這裡就好了。剩下的如玉蘭花的鎖國笑話或是在台灣募資無法滿足企業需要的謬論,以後再寫其錯誤的地方。

ps2.對於「台灣企業多是中小企業,是因為台灣的專業經理人沒有足夠的能力來管理大型企業」這句話,基本上是有問題的。如果此論為真,那鴻海的成就不就是假的嗎?奇美塑膠在中國的成就又如何說的通呢?

台灣企業多是中小企業,是有很多因素存在所造成的問題,唯獨人才從不是問題的重點。以後有的是機會可以討論這個問題的,只是可預見的是,只要台灣不回到黨國時代,在民主的政治環境下,台灣企業要由小變中,由中變大是非常容易看到的,而這樣的公司也正在發生當中,值得大家多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