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6 11:20:11幻羽

─參修應識之法要(續-9)─【四諦十六相行】


 
             ─參修應識之法要(-9)─【四諦十六相行】

部派佛的修證理論。指觀四諦之境時所生的十六種行相。又稱十六行、十六行觀、十六行相觀、十六聖行、十六諦、四諦十六行相。謂行者在觀四諦時,內心於四諦各具四種行相以解了之。

苦諦四相

{1}非常,觀一切法因緣所生,念念有生滅,無恒存性,故非常。

{2}苦,有逼迫性故苦。

{3}空,假存在故空。

{4}非我,無唯一之本體,即無實體性故非我。

集諦四相

{1}因,觀一切惑業生苦果之因故。

{2}業,招集苦果而令現故。

{3}生,使苦果相續不故。

{4}緣,苦果之助緣故。

滅諦四相

{1}滅,觀滅諦盡五蘊系縛之理故。

{2}靜,無煩惱之擾亂故。

{3}妙,超越三眾而無一切過患故。

{4}離,脫離諸厄難故。

道諦四相

{1}道,觀道諦入滅之道故。

{2}如,契于正理故。

{3}行,行趣涅盤故。

{4}出,永超生死故。



《俱舍論》的解釋

1)苦諦四相: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內離土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

2)集諦四相:牽引義故因,出現義故集,滋義故生,依義故緣。

3)滅諦四相: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相故靜,勝義善故妙,極安穩故離。

4)道諦四相: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盤宮故行,棄舍一切有故出。

 

《俱舍論》云:十六行相,實事有幾?何謂行相?能行所行。頌曰:行相實十六。此體唯是慧。能行、有所緣。所行、諸有法。

論曰:有餘師說: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緣餘三諦,名四實一。如是說者,實亦十六。

謂苦聖諦有四相。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待緣故非常。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

集聖諦有四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如種理故因。等現理故集。相續理故生。成辦理故緣。譬如泥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等。

滅聖諦有四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諸蘊盡故滅。三火息故靜。無眾患故妙。脫眾災故離。

道聖諦有四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故行。能永超故出。

又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內離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牽引義故因。出現義故集。滋義故生。依義故緣。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相故靜。勝義善故妙。極安隱故離。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盤宮故行。棄舍一切有故出。

如是由釋非一門;故隨所樂,更別釋。生滅故非常。違聖心故苦。於此無我故空。自非我故非我。因集生緣,如經所釋。謂五取蘊,以欲根,以欲集,以欲類,以欲生。唯此生聲,應在後說。與論異。此四體相,差別雲何?由隨位別,四欲有異。一、執現總我起總自體欲。二、執當總我起總後有欲。三、執當別我起別後有欲。四、執續生我起續生時欲。

或執造業我起造業時欲。第一、于苦是初因故,說名因。如種子於果。第二、於苦等招集故,說名集。如芽等於果。第三、於苦別緣故,說名緣。如田等於果。謂由田水糞等力故,令果味勢熟德別生。第四、於苦能近生故,說名生。如華蕊於果。

或如契經說:有二五二四愛行四種欲。執現總我有五種異。一、執我現決定有。二、執我現如是有。三、執我現變異有。四、執我現有。五、執我現無。執當總我,亦有五異。一、執我當決定有。二、執我當如是有。三、執我當變異有。四、執我當有。五、執我當無。

執當別我有四種異。一、執我當別有。二、執我當決定別有。三、執我當如是別有。四、執我當變異別有。執續生我等亦有四種異。一、執我亦當有。二、執我亦當決定有。三、執我亦當如是有。四、執我亦當變異有。流轉斷故滅。眾苦息故靜。

如說:比丘!諸行皆苦。唯有涅盤,最寂靜。更無上故妙。不退轉故離。如正道故道。如實轉故如。定能趣故行。如說此道能至淨。余見必無至淨理。永離有故出。

治常樂我所我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行相,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見故;修因集生緣行相。治解脫是無見故;修滅行相。治解脫是苦見故;修靜行相。治靜慮及等至樂是妙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脫是數退墮非永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見故;修道如行出行相。如是行相,以慧為體。


 
                            【十六行相】

(1)苦諦四相︰{1}非常(anitya),觀一切法為因緣所生,念念有生滅,無恒存性,故非常。{2}苦(duh!kha),有逼迫性故苦。{3}空(s/u^nya),假存在故空。{4}非我(an-atmam),無唯一之本體,即無實體性故非我。

(2)集諦四相︰{1}因(hetu),觀一切惑業為生苦果之因故。{2}業(samudaya),招集苦果而令現故。{3}生(prabhava),使苦果相續不絕故。{4}緣(pratyaya),為苦果之助緣故。

(3)滅諦四相︰{1}滅(nirodha),觀滅諦為盡五蘊系縛之真理故。{2}靜(s/a^nta),無煩惱之擾亂故。{3}妙(pran!I^ta),超越三眾而無一切過患故。{4}離(nih!saran!a),脫離諸厄難故。

(4)道諦四相︰{1}道(ma^rga),觀道諦為入滅之道故。{2}如(nya^ya),契于正理故。{3}行(pratipad),行趣涅盤故。{4}出(nair-ya^n!ika),永超生死故。

依《俱舍論》所載,對這十六行相的意義,古人曾有各種不同角度的解說。《俱舍論》其文云︰

『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內離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牽引義故因,出現義故集,滋產義故生,為依義故緣。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為相故靜,勝義善故妙,極安穩故離。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盤宮故行,棄舍一切有故出。』

 

關於十六行相之實體,《俱舍論》卷二十六云︰『有餘師說︰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緣餘三諦,名四實一。如是說者實亦十六。』

依《俱舍論》卷二十六所載,這十六行相的修習,各具對治作用。其文云:『為治常、樂、我所、我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行相。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見,故修因、集、生、緣行相。為治解脫是無見,故修滅行相。為治解脫是苦見,故修靜行相。為治靜慮及等至樂是妙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脫是數退墮非永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見,故修道、如、行、出行相。』

《大毗婆沙論》云:『有十六行相,緣四聖諦起。謂緣苦諦,有四行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我。緣集諦有四行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緣滅諦有四行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緣道諦有四行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

問:十六行相,名有十六;實體有幾?

答:名有十六,實體有七。謂緣苦諦四種行相,名有四種實體亦四。緣餘三諦各四行相,名雖有四;實體唯一。

問:何故緣苦有四行相,名有四種,實體亦四;緣餘三諦,而不爾耶?

答:緣苦行相,是四顛倒近對治故;如四顛倒,名體各四。緣餘三諦所起行相,非四顛倒近對治故;名雖有四;實體唯一。

評曰:應作是說:十六行相,名與實體,俱有十六。如名、與體;名施設、體施設,名異相、體異相,名異性、體異性,名差別、體差別,名建立、體建立,名覺了、體覺了,應知亦爾。

 

《清淨道論》:『此中:什麼是苦的智?即由苦緣所生起的慧及知解,由此等方法,亦即以一一諦為所緣而說諦智。又依這樣的方法:諸比丘,見苦者亦見其集等,是說以一諦為所緣,亦得完成在其餘諸諦的作用。此中:以一一諦為所緣之時,先由於見,亦得明暸於其自性的逼迫相的苦的有為之義;(何以故?)因為這(苦)是由於增益相的集所增益、作為及聚集的。又因為道是去煩惱之熱而極清涼的, 所以由於見,而明暸它(苦)的熱惱之義;正如尊者難陀,由於見天女而明暸彌陀利的不美。其次由於見不變易的,而明暸它的變易之義,更不必說了。同樣的,由於見,亦得明暸於其自性的增益相的集的因緣之義;正如因見由於不適的食物所生的病,而明暸食物是病的因緣。由於見離系的,亦明暸(集的)障礙之義。同樣的,由於見不遠離的,亦得明暸出離相的滅的遠離之義。由於見,明暸(滅的)無為之義;然而此瑜伽者,雖於無始的輪回而未曾見道,但因為彼(道)是有緣故有為,所以無緣法(滅)的無為而極其明白。由此見,亦明暸此(滅的)不死義。因為苦是毒,而涅槃是不死。同樣的,由於見,亦得明暸於相的道的義,即知此(集)非(至涅槃之)因,而此(道)是得涅槃之因。由於見,亦明暸(道的)義;正如見極細微之色者,明暸其眼睛的明淨說:我的眼睛實在明淨。由於見,亦明暸(道的)增上,義,正如見種種病痛貧窮之人,而明暸自在之人的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