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3 10:08:57幻羽

附錄--略識《發智論》與《大毗婆沙論》淵源及論說

        

《阿毗達磨發智論》梵文名:Jnanaprasthana-sastra,簡稱《發智論》,又譯為《八犍度》,作者為迦旃延尼子,為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書。在說一切有部的論書中,發智論被稱為身論,顯示它的重要地位。它等同於分別說部的《發趣論》,結構極為相似,但是其解說則不同。

 

漢譯有兩本:1.《阿毗曇八犍度論》30卷,苻秦僧伽提婆口授,竺佛念漢譯。苻秦建元十九年(383年)譯出。2.《阿毗達磨發智論》20卷,唐玄奘譯。

 

《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是為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摩發智論》而造的釋論。唐玄奘以完全的底本譯重譯成《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二百卷,簡稱為《大毗婆沙論》或《婆沙》,對於僧眾正確和完整地理解教義是很主要的,是小乘說一切有部所正依的論藏。

 

摩訶迦旃延子-梵語:Mahā-Kātyāyani-putra,東方(恆曲以東)人,是說一切有部開宗論師,在佛入滅三百年後約為西元前一五0年前後,在至那僕底Cīnabhukti造《發智論》。『發智論』全論,分為八蘊:「雜蘊」,「結蘊」,「智蘊」,「業蘊」,「根蘊」,「大種蘊」,「定蘊」,「見蘊」。

 

在時間上,世友Vasumitra所造的『品類足論』,富樓那Pūra所造的『界身足論』,提婆設摩Devaśarman所造的『識身足論』,都已受到『發智論』的影響,造論的時代,要比『發智論』遲一些。說一切有部以『發智論』為主,以六論為助,所以說「一身六足」。此外有姚秦曇摩耶舍Dharmayaśas與曇摩崛多Dharmagupta所譯的『舍利弗阿毘曇論』。

 

『大智度論』說:「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毘曇,後犢子道人等讀誦,及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毗曇」。

 

『舍利弗阿毗曇論』,全論分「問分」,「非問分」,「攝相應分」,「緒分」──四分,與法藏部『四分律』所說的論藏相合。傳為雪山部Haimavata的『毘尼母經』也說:「有問分別,無問分別,相攝,相應,處所生,五種名為阿毗曇藏」。可見這部論,是犢子部系,印度大陸分別說系──法藏部等所誦習的。各部派的誦本,有些出入,漢譯本是分別說系的。

 

「大乘佛法」興起以前的,早期的阿毘達磨論,現存有南傳的七論:一、『法集論』;二、『分別論』;三、『界論』;四、『人施設論』;五、『雙論』;六、『發趣論』;七、『論事』。『法集』等六論,傳說是佛說的。『論事』,傳說目犍連子帝須,在論義中遮破他宗而造,可說是異部的批判集。但『論事』的內容,多數是後代增補的。

 

說一切有部也有七論:一、『法蘊足論』;二、『集異門足論』;三、『施設足論』;四、『品類足論』;五、『界身足論』;六、『識身足論』;七、『發智論』,舊譯名『八犍度論』。除『施設(足)論』外,都由唐玄奘譯出。

 

《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二百卷,北印度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玄奘譯。或簡稱為《大毗婆沙論》,或又簡稱為《婆沙》,是小乘說一切有部所正依的論藏。此論廣明法義,備列眾說,為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摩發智論》而造的釋論。

 

《阿毗達摩發智論》原是印度二十部派中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和《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合稱為有部重要的七論。據《俱舍論記》(卷一)說:"《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論)為足,《發智》為身。"即古來都以《發智論》為有部教義的代表作。

 

在當時北印度思想界占主要地位的有部學人,對於此論曾競相鑽研,各宣勝義,廣事解說,而《大毗婆沙論》即為這些對《發智論》不同義解的廣大結集。其所以名為《大毗婆沙》,即是包含有廣說、勝說、異說三義。

 

如《俱舍論記》(卷一)說:"謂彼論中分別義廣,故名廣說;說義勝故,名為勝說;五百阿羅漢各以異義解釋發智,名為異說。具此三義,故存梵音。"顯示此論為有部的廣大教藏。

 

關於此論結集的事緣,如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三所說,佛滅度後四百年間,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弘護佛教,鑒於當時的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教於脅尊者,在迦濕彌羅建立伽蘭,召集了五百位有名的阿羅漢,並以世友尊者為上座,從事於結集三藏,先造《鄔波第鑠論》十萬頌以解釋經藏,次造《毗奈耶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律藏,後造《阿毗達摩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論藏,三藏結集完畢,用赤銅鏤寫論文,藏於塔中,永傳後世。

 

此中所說解釋論藏的《毗婆沙論》十萬頌,即是《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而所解釋的論藏則是《阿毗達摩發智論》。又玄奘譯《大毗婆沙論》後跋語還說:"佛涅盤後四百年,迦膩色迦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其中對法毗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

 

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所述中國的藏地學者有關此事的傳說略同玄奘所說,並稱會眾中有五百羅漢,五百菩薩、五百班抵達相聚結集,而稱之為第三次結集云云。因而古來通稱此論是迦膩色迦王時世友等五百大阿羅漢在迦濕彌羅編纂之作。

 

但據現代學者考證,以為此論中有"昔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時的故事(卷一百一十四),又有"昔於此部有二論師:一名時毗羅,一名瞿沙代摩"的論說(卷一百二十九),以及脅、世友、法救、妙音、覺天等學說雖廣被引用或評述,似乎都未直接參與《婆沙》結集等情形,而認為此論的編纂,系在迦膩色迦王和世友尊者以後,即西元二世紀中以迦多衍尼子的徒眾為中心的有部學人的集體之作。

 

這和《大智度論》卷二所說"迦旃延婆羅門道人……作發智經八犍度,……後諸弟子為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沙"之說也相符。又與舊譯《阿毗曇毗婆沙論》釋道梃序所說"釋迦遷暉六百余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造《毗婆沙》,抑止眾說"的記載也相共通。因而此論編纂的年代,似還有待於重加考訂。但此論的造成,在印度的佛教界確曾起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並提高了說一切有部在當時的地位,而其時的有部學者也因此而被稱為"毗婆沙師",可以想見此論和有部關係的重大。

 

由於對此論研究的熱潮,在當時遂出現了不少有關此論的著作和有名的學者,如東晉道安《鞞婆沙序》中,曾敍述有以往印度三位羅漢各抄《毗婆沙論》的記載說:"有三羅漢,一名屍陀盤尼,二名達悉,三名鞞羅尼,撰《鞞婆沙》,廣引聖證。……達悉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屍陀最折中焉"(《出三藏記集》卷十)。此外,運用《婆沙》理論而制論的,有法勝的《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阿毗曇心論》,又有受到此論學說影響而造的世親的《阿毗達摩俱舍論》,以及為發揮《婆沙》正義而作的眾賢的《阿毗達摩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等,都是有關此論教義的現存的名著。

 

此論梵本十萬頌,系由唐玄奘法師全文漢譯。現今一般所指《大毗婆沙論》,即是指唐譯本論而言。但在唐以前,還有苻秦僧伽跋澄譯的節抄本和北涼浮陀跋摩共道泰譯的不完全本。

 

一、苻秦譯本,題名《鞞婆沙論》,十四卷,系苻秦建元十九年(383),秦秘書郎趙正請罽賓(即迦濕彌羅)法師僧伽跋澄口誦該國羅漢屍陀盤尼節抄的《大毗婆沙論》加以翻譯,當時名德釋道安集眾參與譯事。跋澄口誦經本,外國沙門曇摩難提筆受寫成梵文,佛圖羅刹為之宣譯,苻秦沙門敏智筆受寫成漢文《高僧傳·僧伽跋澄傳》,更由道安法師加以校對。

 

據道安序說:"經本甚多,其人忘失,唯四十事是釋阿毗曇十門之本,而分十五事為小品回著前,以二十五事為大品而著後,此大小二品全無所損,其後二處是忘失之遺者,令第而次之。"以上四十事連最後拾遺二處,合成全論內容的四十二處,僅相當於唐譯《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即其中所謂小品十五事,約當于唐譯本論第四十六至五十卷,即《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的前半章;又所謂大品二十五事,相當於同論第七十一至八十六卷,即《結蘊》第四《十門納息》的前半章。

 

可見這一譯本只是全部《大毗婆沙論》一小部分。這次翻譯的不能詳善,也如《高僧傳·僧伽提婆傳》中所說:"跋澄所出毗曇廣說,屬慕容之難,戎敵紛擾,兼譯人造次,未善詳悉,義旨句味,往往不盡。俄而安公棄世,未及改正。"

 

二、北涼浮陀跋摩共道泰譯本,題名《阿毗曇毗婆沙論》六十卷,它的梵文原本十萬頌,系由沙門道泰從西域齎來涼地。這時天竺沙門浮陀跋摩也來到涼城,涼主便請他二人於乙丑年(425) 4月中旬在涼城閑豫宮寺開始傳譯,並清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余人考文詳義參與其事,至丁卯年(427) 7月上旬譯畢, 成一百卷。嗣因涼城兵亂散佚,又經寫出六十卷,傳到宋地流布。

 

(以上據《阿毗曇毗婆沙論》道梃序。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二,稱此論是丁醜歲即437年四月開始傳譯,至己卯歲即4397月譯訖,後來各家經錄都沿用此說。)

 

這就是現今傳存的六十卷本。其內容僅存(一)《雜犍度》、(二)《使犍度》、(三)《智犍度》三篇,僅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一至一百十一卷的雜、結、智三蘊部分。譯文似較簡明暢達,而正確性不如唐譯,文義次序也有前後出入之處,但大體是一致的。

 

《大毗婆沙論》全文二百卷,至唐玄奘法師始完全譯出,這是此論最詳盡正確的漢文譯本,它的梵本十萬頌系由玄奘親從印度齎歸。玄奘於永徽年中(650655)翻譯了《婆沙》系統的《阿毗達摩顯宗論》、《順正理論》和與此有關的《俱舍論》後,即從顯慶元年(656)七月二十七日在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開始宣譯此論,沙門嘉尚、海藏、神昉、大乘光筆受,神察、辨通執筆,棲玄、靖邁、慧立、玄則綴文,明珠、惠貴、法祥、慧景、神泰、普賢、善樂證義,義褒、玄應正字,至顯慶四年七月三日於西明寺翻譯完畢,成二百卷,內分八蘊(舊譯犍度,即篇章之意),每蘊又有若干納息(舊譯跋渠,或譯雲品)。

 

這就是對於《發智論》本論八篇四十三品的逐一廣釋,並備列眾說,顯示宗義,形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教理淵海。而玄奘這一譯本也就是此論現存的唯一善本。唐譯本論譯出後不久,此論的梵文原本在印度似即佚失,因而距離迦濕彌羅較近的中國藏族地區也未有譯本。西元1944年沙門法尊曾據唐玄奘譯本譯成藏文,于1948年全文翻畢。又日本木村泰賢,西義雄、阪本幸男三人也於1929年依據唐譯本共同加以日譯,現收於19291940年出版的日本《國譯一切經》中。

 

以上藏、日兩譯所依的原本,只是漢文唐玄奘譯一本而已。至於以前秦、涼兩個片斷的譯本,只能供唐譯本論研究的部分參考。

 

業論是佛教教理或概念中一個極重要的課題,它關涉人的解脫與輪迴。業的因果法則貫通古今,如是因、如是果,縱經百千劫,業果亦不失。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是社會道德的基礎,業論對人類與社會提供相當的功用,更是佛教教理中的重要思想。

 

部派佛教業論的流變:

 

一、《大毗婆沙論》註解《發智論》時,是否全然採用《發智論》的思想,抑是納入其它思想。

 

二、部派佛教承襲多少原始佛教的業論思想。

 

三、從同本異譯的《發智論》與《八犍度論》中,研探不同地區的思想變化。

 

《大毗婆沙論》業論的思想脈絡與特色。其對「業蘊」的廣大論義,並非專屬於迦濕彌羅系的思想,尚還融合西方師、外國師、犍陀羅諸論師等的思想編纂而成,亦可謂是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諸論師的集體論著。從轉業思想而言,部派佛教的業論是極具「人間性」。

 

阿毗達磨所論究的,也是結集的契經,但不是解說經文,而是整理、探究、決擇,成為明確而有體系、有條理的佛法。阿毗達磨,起初是以修持為主的,如「五根」、「五力」等。這是佛法的殊勝處,所以名為阿毗達磨,有「增上法」、「現觀法」、「覺了法」等意義。

 

<附註>

 

阿毗達磨(梵文: Abhidharma,巴利文:Abhidhamma),舊譯阿毗曇,簡稱毗曇,意譯為「對法」、「無比法」、「大法」,佛教著作分類之一,結集為論藏,收入三藏之中。它通常是針對修多羅中的觀點,進行統整與探討。

 

在西元前三世紀開始出現阿毗達磨著作,論典屬於某些高僧大德對佛經的見解和註疏,通常將某些佛經的零散觀點進行系統、完整地深入闡述,能幫助人們對佛學觀點進行總體認識和系統研究。漢魏時期始有毗曇學典籍譯出,譯經師安世高是精通阿毗曇的學者,但所譯論典內容不盡完整。東晉時,道安、慧遠等人掀起了翻譯阿毗曇的高潮,對阿毗曇的研究進入新的階段,這種翻譯研究形成中國佛教史上的毗曇學。

 

在中國,「毗曇學」實質上也是「禪數學」,禪數學始於安世高,即「禪學」加上「數學」,所謂「數」,又稱「事數」、「名數」、「法數」、「慧數」,也就是用「數字」標示名詞,以便於分析和記憶,例如「四諦」、「五陰」、「八正道」。所謂「禪數」,就是把「禪」與「數」結合起來,一起加以修習。南北朝時期,最出名的毗曇學家是慧集和慧嵩。《阿毗達磨發智論》、《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阿毗達磨俱舍論》在佛教中具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