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1 09:01:30月光

《Runaway Jury》失控的陪審團

失控的陪審團精彩的部分在於彼此心理戰術的角力
從片中一開始,Rankin Fitch陣營運用大量的行為學派的角度去分析陪審團的
思考模式,強化(也可能是事實)部分我們對於某類型的人的刻板印象,
也許是氣氛嚴肅,否則這些分析應該是很好的飯後閒話,
(如胖女人就是自私、小氣,擔任過軍官的必定喜歡擁權自重)
但相對於Wendall Rohr用直覺去選角,Rohr的確就在專業氣勢上輸了一大截,
(如有孩子的媽媽必定擁有豐富同情心)這當然是為了後面正義大律師鋪局
啦,否則應該沒有律師這麼隨便只依賴經驗吧...
但這的確是少數兩大影帝分庭抗禮的鏡頭,看了還是很過癮。

Nick跟Marlee兩個感覺是對苦命鴛鴦,但鏡頭刻意忽略這部分,
將這兩人的真實當作最後伏筆,不過卻因為這樣安排才會被評說格局過於狹
隘,畢竟兩人的過去該是他們插手這樁案子的前因,而非後果,
最後的處理方式變成真相大白的同時案子也圓滿結束,
讓人看到不曉得最後那一段緊張的高潮是為了一千五百萬、陪審團判決、
美國司法史上一大勝利、還是社會正義終能使黑心商人落網?

過於強調人物的結果反而讓法庭成為個人恩怨的場所,
司法終究還是人為正義,一個寡婦獨力對抗製槍商的情勢成為一個電影宣傳,
走出電影院你只記得Nick跟Marlee舌燦蓮花、Fitch跟Rohr理念的衝突、
你忘了一開頭那場槍戰對寡婦跟亨利的悲傷(基本上也幾乎沒提過)

這點很類似好萊塢硬是要在大場景下描述被迫的劇情,
像冷山、鐵達尼那樣,用悲哀的時代背景在突顯悲哀的愛情故事,
不然就不夠哀、不夠悲。

不在嚴苛的環境下、人性就無法接受考驗、結局也就不夠精彩。

這句話應該就是所謂的「好萊塢式」的代表吧。

最後
金哈克曼跟達斯汀霍夫曼在廁所那段王見王真是整部片的高潮
呼~我愛好萊塢老男人~~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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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away jury基本上是從作者對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
被有心人拿來操弄獲利的情形提出不滿
修正案原文如下:

第二條修正案

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
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另外與陪審團制度有關的憲法修正條文如下:
第五條修正案

無論何入,除非根據大陪審團的報告或起訴書,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審判,但發生在陸、海軍中或發生在戰時或出現公共危險時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為而兩次遭受生命或身體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
案件中被迫自證其罪;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不 給予公平賠償,私有財產不得充作公用。

第六條修正案

在一切刑事訴訟中,被告有權由犯罪行為發生地的州和地區的公正陪審團予以在一切刑事訴訟中,被告有權由犯罪行為發生地的州和地區的公正陪審團予以 迅速和公開的審判,該地區應事先已由法律確定;得知控告的性質和理由;同 原告證人對質;以強製程序取得對其有利的證人;並取得律師幫助為其辯護。

第七條修正案

在習慣法的訴訟中,其爭執價額超過二十美元,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應受到保護。由陪審團裁決的事實,合眾國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習慣法規則,不得重新
審查。
第八條修正案

不得要求過多的保釋金,不得處以過重的罰金,不得施加殘酷和非常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