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3 15:51:48愛上天使的眼睛

關於禁菸防治法的個人感覺


這兩天,新聞報導著許多關於日前正式實施,頒布的法令:「禁菸」後,所產生的法令管制問題與實際實行後的模糊地帶,整個讓人覺得不僅是狀況連連外,根本是荒腔走板的政策,毫無明確的配套措施,讓人覺得可笑:「這就是法令」,反正立法通過,照做就是了,硬趕鴨子上架。

 

販賣香菸,除了不能有明顯的廣告以外,在商店的陳列不能同一包裝外殼的香菸併排,而從店家門外不能透視到菸品、不能有廣告...「但是我們就是有賣...」,這豈不是很可笑!? 無異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雖然我沒吸菸、也不吸菸,對於無菸空間和法令的成立也是舉雙手贊成,但在這法令背後卻讓人看不下去、直叫人搖頭不是!?

 

禁菸的法令規範,如果依文字看來,真的挺嚴苛的,實行起來其實是要有抽菸的人士與老菸槍戒菸,但民意代表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又不敢做到禁止販賣香菸的地步,其一:反彈聲浪絕對超大到無法想像,其二:政府根本也不會放棄販賣香菸的稅收,健康捐越漲越高,等同變相的跟愛菸人士課稅、增加歲收,但一方面卻極盡打壓他們的權益...

 

美其言是為了健康、為了跟上先進國家、為了尊重大多數的非吸菸人士,卻仍要賣菸、加重課稅,實叫人無法苟同這種兩面手法... 如今禁菸法案施行後,懲處的適用對象當然也是那些買菸、吸菸的那群人了,實為二次的剝削,實在是既沒人權又不人道,因為要達到無菸害社會的方式實在很多不是!? 難道就不能唱導戒菸!? 鼓勵、獎勵戒菸!? 然而法令的成立,也只是總歸於「權與利」而已。

 

 

98111日起擴大禁菸規定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煙害防治法自98111日起擴大施行禁菸規定,並提高罰款。根據國民健康局96年成人吸菸行為調查發現,有34.92%的民眾表示曾在公共場所碰到二手菸,對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新修正菸害防治法規定,公共場所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打造無煙公共場所(民眾於禁煙場所吸菸,最高處新台幣10,000元罰款;業者未依規定設置禁菸標示者,處新台幣10,000元~50,000元罰款,期限內未改正得連續處罰。

 

 

後記:  一個禁菸法令搞得人仰馬翻,如果民意代表-立法委員與政府真的有心,應該更盡全力於拼經濟、照顧人民,改善人民的貧富差距、生活狀況與品質不是!? 一、兩個寒流就凍死一堆人,生活困苦的民眾、小孩該怎辦!? 怎麼沒人出來說話!?

 

關於未來可能又有一個機車怠速法案的成立,這是否牽扯到圖利廠商問題!? 小老百姓又該怎麼辦!? 扯到爆,胡搞、瞎搞一番... 然而這跟立法院無關,因為他們正在趕工作業,好通過一大堆的法案... 這就是台灣,不管哪一黨都一樣。

 

勞工朋友最好的朋友-勞工保險局(http://www.bli.gov.tw/),請多加善用,尤其是因為這次金融海嘯失業的朋友們,請勿忽視自身權益。

 

 

kissher 2009-01-17 11:58:16

這次的禁煙..對不吸煙者來說是個美意~但是..內容不夠週全吧,狀況百出...然後事後因民眾反彈一修再修....講難聽點,那種KTV酒店客人複雜...稽查人員也不敢進去吧...不過話說回來,禁煙規劃周詳.又能堅持到底的話..也算一件功德^^

版主回應
阿災... = =現在只知道~肚子好餓~腦袋有點空白~無法思考... ^^”不能再拖了~吃飯去~哈哈 2009-01-17 12:29:51
2009-01-16 22:38:04

呵呵...
戒菸對健康好...((但是..
戒菸標誌....(((時間會證明一切吧QQ
可是好像罰抽菸卻沒沒罰吸毒耶...那到底對還不對阿= =?

版主回應
所以說~這法令真的讓人哭笑不得啊... = =怪的哩 2009-01-17 12:36:35
Justy 2009-01-15 03:28:39

我是抽煙的
應該說 我們家老公 跟我老妹 三個都抽煙
現在面對新的禁煙防治法 只好努力看清楚 免得到時後回台灣傻傻的被開單@@

版主回應
哇哇~ @@抽菸的女生不多呢... = =不過我老媽也會抽菸... 這樣也好~順便讓她戒一戒吧

妳可以跟她說... = =我是華僑~剛回國~不曉得啊... ^^賴皮~哈哈
2009-01-15 17: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