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麻醉師未履約服務3年 醫院求償判賠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麻醉師未履約服務3年 醫院求償判賠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台東馬偕醫院控告離職的洪姓女麻醉師,受訓期間接受30萬生活津貼,事後未履約服務3年,僅到職3個月,求償90萬元。洪女認為違約金比例過高,拒絕賠償。


 


1審台東地院判她應賠24570元,醫院不服上訴,2審翻盤,改判她須付762500元定讞。




台東馬偕醫院表示,洪姓麻醉師請楊姓男子擔任連帶保證人,和醫院簽訂麻醉技師訓練班生活津貼補助受訓及工作合約書,利用1年時間受訓,醫院一共補助30萬元,事後至少須返院服務3年,但結訓後不到3個月就離職,因此要求3倍違約金90萬元。




醫院表示,台東地處偏遠,不易招募麻醉技師,所以才以補助生活津貼等方式培訓,「否則大家賺了補助,考到證照就走,醫院的付出不是白費了嗎?」


 


洪姓麻醉師表示,醫院訂定的契約和巨額違約金都違反公平性,而且一般月薪約45萬元,但補助才25000元,就要限制工作權利,對員工不利。


 


另外在台北院區受訓時,多數時間都協助護理勞務,醫院也受益,即使未來應該賠償違約金,也該減少,醫院也積欠她1個月薪資,應該發還或抵銷違約金。


 


她認為台東馬偕醫院薪資和其他醫院相比偏低,卻要求付出她23年不吃不喝才能付清的違約金,比例過高,她難以接受。


 


 


資料來源: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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