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直不必氣壯
今天聯合報的頭版是一對老少配的戀人,女方終於在人言可畏的情況下選擇了上吊自殺。看著不禁令人心痛了起來。
現在這個社會很奇怪,被偷、被搶,喊破了喉嚨也沒有人理你,可是關起門來談戀愛卻有幾百幾千隻眼睛在窗外窺伺;真正的公眾正義沒有人在乎,但是毫無道理可言的感情卻總有自認正義化身的人要為當事人「伸張正義」。大部份人在眾人的壓力下分明是軟弱難堪,然而在無助的個人之前卻張牙舞爪、耀武揚威!
記得香港有一位女歌手叫葉倩文,她後來和演員林子祥結婚,輿論指出這算是:「修成正果」,可是她自己卻說之所以會和林子祥結婚都是「媒體逼的」!
我非常認同葉倩文的感受。
不論對方是否是已婚、已有對象,面對一個值得愛的好人,懂得對方的好的人都會「心動」!但「心動」到「行動」之間的推波助瀾,卻往往有著外界的陰影--本來只是「心動」,卻在八卦消息的披露下公開彷彿成了「事實」;明明什麼也沒做,卻要開始承受輿論的壓力以及家人的質疑及不諒解;最終的結果是男方家庭破碎了、女方也失去了可能再度心動的機會……雖然媒體稱他們是「修成正果」,無甯說他們只是兩頭被輿論逼到社會邊陲不得不互舐創口的傷獸罷了。
當然也有人會說,她可以斷然劃清界線、可以不隨眾人起舞--可是人性若是那麼能堅強,這世上就不會有「遺憾」兩個字!不曾在絕望弱勢中自處的人,永遠也不能理解他人犯錯的可能。
是的!沒錯!人性的軟弱總要在錯誤中負上絕大的責任,但是眾口鑠金的旁觀者捫心自問就能不無愧咎嗎?然而自恃所謂的「正義道德」,就算逼死了一條人命,仍然堅信自己是「替天行道」的人,恐怕仍佔絕大多數吧!因為也只有這樣催眠自己,才能忘卻心中偶而也會浮現的質疑及悔恨。
古語常道:「理直氣壯」。然而在現今複雜的社會中,什麼才算真理呢?所有人們曾經堅信不渝的價值,都可能在改朝換代中一夕被打成萬惡不赦的落伍象徵:謙讓、含蓄、優雅如今是老八板的行為了,強悍、誇大、粗野才是當紅的流行符碼……所以誰的道理才能算是真理?就像是適用於自己的家規,出了家門甚至也不能用來約束密友。事實上所有的真理,一開始也都只是便宜行事、久之約定俗成的習慣罷了!身處在這個冷漠而渾沌的社會中,每個人心中自有一把道德的尺,丈量著同情心可澆灌的範圍;只是每把尺的刻度既不能一致,就不該強迫他人符合。
所以我們可以要求自己「理直」,因為那是生活在世上屬於靈長類的尊嚴,證明自己可以活得無愧無悔。但是「理直」其實卻「不必氣壯」,因為「理直」只是求得心安,「氣壯」則是用來應對社會,是不必也不能夠的!寧可餓死也不屈服於口腹之慾,這是基於自己的「理直」;但是否就有權蔑視同樣饑餓卻選擇偷竊行乞的他人呢?這種「氣壯」卻是荒謬可笑的。姑且不論對方或許有一家十口呦呦待哺,生長環境不同、生理條件不同的個體永遠也不能理解他人的感受--自己可以忍饑不代表他人不會餓,自己不會冷不代表他人不會被凍死……
讓我們學會只要求自己,不要再強求別人吧!之前有一個罕病家族,三天就獲得上億捐款,之後面臨的卻是輿論媒體無情的檢視!……捐出去的錢,其實就不再屬於自己,會強迫別人如何運用,會為別人的運用不合己意而惆悵憤怒,都是潛意識裡高傲的想法:「這是我捐的,所以你要聽我的!」這樣一來,再高貴的情操,也不過淪為沾沾自喜的自鳴得意罷了!
只要理直、不必氣壯,就算別人用卑劣的手法踩過自己篡得高位、就算捐款的對象是誇大其實,就算他人的愛情不合社會倫常,只要笑著無愧於心地想:「啊!這種事我果然還是辦不到吧!」,然後繼續滿足地經營自己的小小幸福,如此一來,又何必忿忿不平於他人不合於自己的那一把尺呢?
上一篇:重拾《論語》,建立責任感。
下一篇:鳥籠世代--六星級幼稚園的目的?
學姐說的真是好啊!
人常常會有這樣的盲點,
以為自己就是正義的化身、自己就是道德良知的使者,
殊不知,
所謂的正義、所謂的道德良知,
往往只是以自己的標準去訂定、去衡量,
而非是真理啊!
話說得雖然簡單,做到卻不容易。還在等先生副教授資格申覆結果的我,哪次談起這事不是牢騷滿腹的? 2007-07-13 23:44:00
我很喜歡這篇文章耶
一則新聞能衍生這樣多的感想
換成是我,肯定看不到這麼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