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0 02:20:51
小艷
Faith.com ♪ 拾陸、完美的遺憾
Friday afternoon,我在鍾堂老闆的款待與諒解下,獲得了一間臨時辦公室。
昨天他帶著我到公司,發現人們比我想像的友善,於是我參觀了每一個樓層,還與他們一起開會,並常有人拿零食來給我吃,找我去吸煙區抽煙,連咖啡都有人泡。
剛好他們在做最後的結案,鍾堂明天還加班,禮拜天要回台北了,必須把所有的事情處理好,設計跟行銷剛好都是我在台北維生的老本行,於是主動加入了提案,沒想到獲得鍾堂老闆的大力支持。
我幫他們規劃了一個大型手機廠商的網路活動,其中有Flash game裡面的時尚換穿插畫就由我親自來畫。
「好漂亮喔。」鍾堂一個叫瑪麗蓮的同事,說。
「謝謝,妳覺得這個花紋比較好還是這個?」我用繪圖軟體展開請她幫我選。
「我喜歡這個,不過那個也不錯……。」她猶豫地說。
「是啊,我也是這樣覺得耶,好煩惱。」我陷入深思。
「唷,動作很快嘛!」鍾堂推開了我辦公室的門,然後關心起進度:「我本來以為兩天要做完太勉強了,沒想到都弄好了。」
「是啊,只差這個,你看。」我指著女生版本的最後一件衣服花紋,說。
「嗯……,櫻花不錯,不過我覺得中國風的比較好。」鍾堂說:「政治選擇。」
「有道理。」
我立刻刪掉櫻花花紋的圖層然後存檔,說:「程式部分我測過了,只要套起來沒問題就行了。」
「嗯,我要出去一趟,瑪麗蓮,妳幫我盯著程式端,我七點回來開個會確認。」鍾堂說。
他趁瑪麗蓮打內線不注意時,親了我一下臉頰。
「 我待會就回來,開完會再一起去吃飯?」鍾堂溫柔地。
「嗯。」我開心地回答。
「緋……妳等等可不可以去我們部門一趟?」瑪麗蓮小心翼翼地問。
「好啊,什麼事嗎?」
「我們那邊有幾個人也是從台北外派來的,他們也是妳的讀者,想跟妳合照然後要簽名啦!」
「喔,好。」我楞了楞。
「太好了,那我先去跟他們說,我們等妳唷!」瑪麗蓮像小鳥一樣跑了。
我不太習慣別人對我這麼熱情,而且這算是工作場合,就是有點覺得怪怪的。
不過大家都對我很照顧,也好像串供過套好招,完全沒有一個人提起緋聞的事情。
「簽衣服上可以嗎?」
「歐,好。」
「我要簽在海報上,這裡,寫『給Sammy』!」
「哇,妳連這個海報都有喔?」我驚訝地說。
那是我第一本書的封面海報,好懷念。
「是啊,我貼在辦公室裡,沒想到竟然在北京碰到妳,當然趕快拿來簽名。」Sammy說。
「妳什麼時候出新書?」閒聊中,有人問道。
「不知道耶……還沒想過。」我說。
「那妳回台北以後要做什麼?有什麼計畫嗎?」大家都很關心這個問題。
「嗯,我想搞樂團。」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樂團?真的假的?」「什麼樂團?」
「搖滾吧,punk。」
搞樂團一直是我的夢想,因為能唱自己的歌,真是太爽了。
我不想要出名,不過我喜歡站在舞台上表演的感覺。
「妳寫歌還是唱歌?」瑪麗蓮問。
「寫歌也唱歌囉。」我回答。
「真的嗎?好厲害喔!」
「等我弄出來再佩服吧。」
「好期待唷,那妳會放在網路上嗎?我們一年才回台北兩次而已。」Sammy說。
「會啊,不過我想應該也要個兩三年,寫歌需要時間,而且其實我還不會樂器,嘿嘿。」我更不好意思了。
「妳不會樂器?那怎麼寫歌?」大家異口同聲問。
「就用錄音筆啊,再來手機都可以錄音了。」我拿起桌上那個手機廠商的手機把玩著,說。
對,我沒學過樂器,不過試試看也不錯。
其實已經寫了一點了,不過得要回台北以後整理起來。
在來北京的這半年裡,我寫完了兩年前沒寫完的小說,正確的說,是全盤改寫了。
而因為遇到鍾堂的關係,還有與雷重逢的片段,我打算回台北以後再把尾巴修改一下,比較接近真實。
「啊,對,我記得妳文章寫過,妳以前在一個pub唱歌……?」
「恩,牛奶酒廊,那是朋友的店,偶而高興的時候會唱。」
「那下班以後去唱歌好不好?」有人提議。
「好耶好耶!去唱歌!」大家跟著開始策劃,還有人就跑去查訂位專線了。
「咦?呃……,我……。」
「不好嗎?」瑪麗蓮跟Sammy失望地看著我。
「不會不會,我覺得很好,真的!」我趕緊解釋。
「那為什麼猶豫?去嘛!」
「只是,嗯,我要問一下鍾堂……。」我尷尬地答。
「啊,對唷!我們都忘了……嗯,可不可以問妳一個私人問題?」瑪麗蓮不好意思地開口。
「問啊,沒關係。」我說。
「妳跟鍾堂到底怎麼認識的啊?」Sammy搶著先問。
「哦?那個,嗯,其實是……我,說了他會不會生氣啊?」我問她們。
「不知道耶……,應該不會吧?」她們猜測著。
因為鍾堂是她們的主管,跟大家相處都很好,可是大家就是不敢問他。
可能跟我聊開了,就想直接問我。
「妳的版本一定比較好聽啦!」瑪麗蓮說。
「我的版本?哈哈哈,這個說法不錯。」我笑道。
「沒錯!快說快說……。」大家全部拉著椅子靠近我坐下,準備聽我講故事。
「我來說好了!」正為難時,一個響亮的男聲從我背後出現。
「Owen!」我叫道。
「嘿,緋,故事當然介紹人來說啦!」Owen一屁股坐下。
「那,那我去抽煙。」看到救星出現,我露出感激的微笑,然後便拿起我的煙,溜到吸煙區去。
這間的吸煙區很人性化,而且非常漂亮,全公司裡我最愛的就是這個陽台,陽台外有一大片落地窗,可以看到對面大片新北京風貌的全景,坐在一長排椅子的中央,覺得這個世界是只屬於自己的。
而且,這個陽台不但寬敞,還是吸煙區,這兩天,每次在這裡,就感到好放鬆。
我從隨身小包中把七星涼煙拿出來,卻發現忘了帶打火機。
「幹!」我低咒了一聲。
剛好有個人推開陽台的玻璃門,走了進來,我準備便上前詢問他是否有帶打火機:「不好意思,請問可以跟妳借打火機嗎?」
仔細一看,是一個年輕的女生,而且好像在哪裡看過。
「有,咦?妳好面熟……。」她遲疑地說。
「我也覺得妳好面熟……。」我說。
然後她把打火機遞給我,我說了聲謝謝,便坐下來抽著煙,欣賞整片的夕陽。
「啊!」我們同時看向對方。
「妳是鍾堂的新女友?」
「那妳是……?」我不太確定,又不敢說。
「妳好,初次見面,我是小雪。」她輕輕地說。
對,古小雪,她就是雷的新女友。
在有了新情人之後與舊情人相遇沒什麼稀奇,這世界並不大,但連他的女友都遇到,讓我很意外,也很尷尬。
這個世界上,除了雷以外,我對誰都能掩藏情緒,但現在卻忍不住尷尬。
「禮拜三的開幕酒會我們照過面,不過妳可能不記得了,因為我們只有擦身而過。」她笑笑的,很有氣質,看不出她的情緒。
「我在他家看過妳的畫,很久以前的,上面有妳的名字。」她又說。
「啊,真巧。」
「真巧。」她又笑。
我們沈默地抽著自己的煙,氣氛很詭譎。
窗外的夕陽渲染著整片天空,還有無際的漸層的藍。
如果不是夕陽的漸漸褪去,我會以為此刻時間是靜止的。
我想起那幅畫面,是雷在海邊赤裸著上身,望向海的遠方。
我發覺我對她,這個叫小雪的女孩,沒有任何嫉妒或撕裂的情緒翻攪,反而感到異常的祥和。
她跟我看起來就是完全不一樣的人,雖然我們都年輕,她的眼裡也透露出超齡與熱情,但她跟我太不相像了。
她應該,比較適合雷。
「鍾堂是很好的人,以前我暗戀過他喔。」小雪主動開口,吐了吐舌頭。
「呃?」我驚訝地轉頭看著她。
「前年我還在這裡當工讀生,就是因為鍾堂才立志要來這裡上班。」她笑起來的樣子很好看。
「那他真是豬頭,怎麼沒有發現妳的心意?」我皺著眉說。
「他那時後有女朋友了。」她低下頭。
「喔,對,那……。」
「妳幸福嗎?」
「啊,嗯,很幸福。」
「恭喜妳。」
「謝謝,那妳,妳呢?」
我不知道怎麼地,舌頭打結,我原打算問她「妳幸福嗎?」,卻被她搶先。
現在,又問不出口。
「應該吧,我會努力的。」小雪堅定的笑了。
「加油!」我說。
有一瞬間,我很想握住她的手,請她連我的份一起加油,可是,這樣很奇怪吧。
但小雪卻好像瞭解了地笑著點頭。
直到多年後,我都忘不了,那天,在北京,一大片的夕陽,還有小雪。
是她讓我終於釋懷,雖然後來與雷的幾次接觸,我還是因為他發了脾氣,但,我不再嫉妒他們。
因為每個人都應該有屬於自己的幸福,沒有人有阻擋別人幸福的權利。
而,我的幸福就在自己的手中,我卻因克服不了心裡的慾望,差點就忘了對愛初始的信仰,也差點忘了,faith,就是我自己的靈魂。
And I got keeping the Faith.
つづ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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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開喇叭,邊聽邊看,謝謝。)(〝櫻花紛飛時〞 form NAKASHIMA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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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5 13: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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