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0 02:23:06 小艷

Faith.com ♪ 拾伍、錯過愛情的瞬間





人在寂寞的時候總是容易被自己雜亂的心情迷惑。
這點,在我昨晚與鍾堂MSN時,雷也恰巧用MSN傳訊息給我後獲得了證實。


禮拜四凌晨,我讓鍾堂先去睡了,因為他一早要上班,雖然捨不得,但我卻假裝瀟灑地催他去睡覺,還讓他不要再打給我了,免得我忍不了太久。


才說了再見,雷的訊息便意外傳來:「在嗎?」
「不在。」我回他。
「嗯,我看到報紙。」
「SO?」
「但沒有前天看到妳那麼震驚。」
「我沒想過會在那裡遇到你。」
「我不知道妳也來了,更不知道妳有了新對象。」
「你不是也有新伴侶嗎?」
「嗯。」


我晚上在網路查閱著鍾堂的消息,也順便查了雷的,我好壞。
但看到雷的新對象是一個比我更小的女生,我覺得他更可惡。
有了對象為什麼還要來招惹我?

如果是在禮拜一之前知道這件事情,我一定會崩潰,雖然現在沒有,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不高興。



「妳在意嗎?」他又傳來。
「說不在意是騙人的,但是我不想跟你討論這些。」
「妳有沒有想過,關於我們之間?」
「現在說什麼都晚了,不是嗎?」


我對雷其實有點生氣,我想應該是因為那個女生的年紀正是我跟他在一起的年紀。
莫名其妙的,我就是生氣,可是我不想讓他知道。

我們之間就像是一場男人與女人的戰爭,誰說的多,誰表現的受傷,誰就輸了。
但我不想再跟他玩這種一來一往的遊戲,雖然很在意,我就是不要再這樣下去。


「我有收到妳的簡訊。」
「你不是換電話了嗎?」
「嗯,但是還留著,只是沒在使用。」
「很抱歉,這通簡訊過期了。」
「我只是關心一下,看到報紙,我想妳應該不好受,順便問候妳,沒別的意思。」
「嗯,我很好,再見。」
「那,祝妳幸福。」
「再見。」


我關了MSN,並且封鎖他,氣得差點發抖。
聊得越多,我的心情越激動,該死,他就是知道怎麼挑起我的感情。


在看到他說了「祝妳幸福」之後,我本來也要回他「祝你幸福」,可是我沒有辦法。
我不需要他給我祝福,完全不需要!
我承認我只想聽到他說他很想我,他愛我,我一點也不想聽到他說「祝妳幸福」!
對,而且,我很小氣,我一點也不希望他跟除了我以外的人獲得幸福!

我好笨,而且覺得自己好可惡。
對雷我是個笨蛋,對鍾堂我就是個混蛋!


我那時衝動飛到北京,在上機關手機前,傳了一通簡訊給雷。
他的電話換了,我還輾轉才要到他的新電話,可是我不確定他收到了沒有。
他也沒有回我。


我在簡訊中跟他道歉,那天不應該拒絕他,其實我很在意他,在意得不得了,我只是想跟他說這些。
而現在我還是在意得不得了,那種感覺好討厭。


簡單的說,雷是我年輕時的戀人,不是說現在不年輕了,而是以精明幹練的對手來說,我太嫩了。
他有了未婚妻,我卻只能跟他談地下情,這中間,當然有更多辛酸與痛苦,但,都過去了。
正確的說,是已經發生過,不會再回來了,包括我的天真。


當時我狠狠地,用力地愛著他,直到遍體鱗傷,卻無法自拔。
坦白說我並不後悔,重來一次的話,我可以做的更好,但是沒有機會了,而我也不再是那時的我。


在遇見雷之前,我過著荒唐的、漫無目的的生活,因為不知道要往那個方向去,每天都跟朋友花天酒地,是他影響了我,讓我漸漸成為現在的樣子,至少,我很清楚我現在要什麼,在做什麼,不再徬徨。


可是我對於我們之間總是猶豫不決,很奇怪,我對任何事情都果斷,連上了別人的床後都可以轉身就走,但我卻無法抗拒他。
我可以跟他說「NO」,但做不到。


如果這麼多年來,一直忘不了的那個人,不是因為不甘心,也不是因為念舊的性格,只是很單純很單純的,就是深深被他吸引,那是愛嗎? 

我沒辦法釐清這件事情,關於愛,但跟鍾堂的感覺比起來,雖然我們認識不深,鍾堂,也對我具有那樣致命的吸引力。
很可能是一種磁場的問題,就是那一種眼神,那一種氣味,那一種輪廓,那一種狂野。


歐,說到狂野,鍾堂在床上優雅的的狂野與他身上的氣味,還有那更多的安全感,比雷更吸引我,深深地。


啊!
好想見他,好想被他緊緊的抱著,可是我們現在卻不能見面了。

「嗯。」我很快的做了決定。


每個女人骨子裡都有一種叛逆,我的叛逆就是反骨。
別人越叫我不要做的我越想做,越禁止的我越想去碰。

於是我換了衣服,不知為何躡手躡腳地下樓,正想著要走路還是搭車,竟然看見鍾堂出現在對街。 


「我好想你!」我衝過去抱住他。 
「我也是。」他把我抱得緊緊的。
「你怎麼來了?」我的喉嚨有點哽咽。
「那妳要去哪裡?」他笑著。
「見你啊!」
「所以我不是來了嗎?」


我們在街頭深深的吻了起來,然後依偎地走回我的公寓。


「明天不是還要上班?」我問。
「可是妳剛剛哭了。」他愛憐地撫著我的臉。
「我好高興看到你!」我黏在他的懷裡。
「我也是。」
「那然後怎麼辦?」
「然後我明天還是要去上班啊,不過這次我打算帶妳一起去。」
「啊?為什麼?」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剛來之前跟Owen通了電話,他說他投降,叫我們要謹慎點,所以我訂了房間,妳收拾一下,我們去飯店,然後這幾天跟我一起上班。」
「好棒喔!」這真計畫周詳的決定!
「把妳放在公司裡總比放在這裡好,我的心才會在公司。」他寵溺地說。


他很快的幫我把要搬回台灣的物品通通打包,放在他開來的休旅車上,然後我們就連夜住進了他公司附近的酒店。
等我們攤在床上,已經是清晨五點。



「沒想到你比我還叛逆。」我跳起坐到他的身上,有點不甘心我的叛逆竟然比他晚做決定。
「哦?所以妳不打算讓我睡了嗎?」他挑眉道。
「睡的著你就睡啊,嘻嘻。」我把他的藍色格子襯衫從褲襠裡拉出來,然後把手伸進去。
「嗯,這種累死還不錯。」他把頭枕在兩手上,一派悠閒地說。
「你為什麼這麼性感?」我親吻著他結實的腹部,忍不住讚嘆。
「啊!」他發出低吟。


接著我們便做了愛,在最高點時,他吻著我說: 「我愛妳。」
「我也愛你。」而我留下了眼淚。


剛開始的激情是一種陌生的吸引,此刻的激情則夾雜了大量的辛酸。
不管怎說,還能夠擁抱,還能夠愛上一個人,並且確定他是愛我的,比什麼都值得太多了。


就算是禁忌的戀情又怎麼樣?更何況我們又沒做錯什麼?
如果要好形象與安逸換得的是遺憾,那麼我寧可聲名狼籍。


因為,只有錯過什麼的人才明白:
錯過愛情的瞬間,他不再是他,我們也不再我們。


我一點也不想再次錯過,我寧願抱著他,也不要抱著遺憾。








つづ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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